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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试验活动的顺利进行,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3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在临床实验室的上级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41、目的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二)目的和依据5(二)目的和依据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国家卫计委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6(三)指导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医院统一领导下,根据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3、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7(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临床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8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医院领导:成立医院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机构;组织制定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方案;指导、检查、督导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及应急演练;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根据情况及时组织现场处置和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工作预案。9(二)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协助医院领导对各临床实验室的设立与运行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生物安全评估等。(三)各临床实验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卫计委的有关规定,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明确职责;制定和演练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有关信息。10三、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类本预案中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非蓄意破坏)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一般生物安全事件和生物恐怖事件。11(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3、实验室保存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或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12(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2、实验室发生《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13(三)生物恐怖事件本预案中生物恐怖事件指实验室设施或菌(毒)种库(或保藏设备)被蓄意破坏;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及其他感染性材料被盗、被抢;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故意播撒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实验室出现不明原因或人为造成的火灾、断电、爆炸事故;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人群中发生的蓄意投放病原微生物事件及其它可能涉及生物恐怖的事件。14(一)责任报告单位各临床实验室为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四、信息报告15(二)报告时限和程序临床实验室发现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立刻报告科主任并由医院领导在2小时内向所属区县卫计委报告。对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或生物恐怖事件,实验室在向医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可直接上报市卫计委;必要时,还需同时上报区公安局和国家安全部门。医院领导在接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初步判断事件级别。对于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或生物恐怖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卫计委报告。16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室设立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病原体名称、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发病者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应对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三)报告内容17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或生物恐怖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3、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上级部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18生物安全事件生物安全事件启动预案应急处置事件结束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19五、应急处置程序(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查与处置(1)临床实验室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周围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人员的名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20(2)医院领导应采取以下措施:核实事件信息;初步认定事件等级;组织现场救援;立即上报卫计委,协助上级部门控制事件发展。对感染人员及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给予预防性用药;对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根据事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类别组成相应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认定事件等级;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制定防控和医疗救治方案。当事件已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212、事件结束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22(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查与处置(1)实验室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对被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配合医院领导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23(2)医院领导应采取以下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进行现场采样、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丢失或泄露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信息;追踪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去向。做好感染人员治疗服务工作,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和追踪。根据事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类别组织相应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制定改进措施以及必要的培训计划。将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书面报送上级部门。242、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25(三)生物恐怖事件实验室发生生物恐怖事件后,临床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向所属区县卫计委、公安局和国家安全局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生物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重大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执行。26应急预案简述2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类(一)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二)一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三)生物恐怖事件28信息报告(一)责任报告单位(二)报告时限和程序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三)报告内容1、初次报告2、进程报告3、结案报告29应急处置程序(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查与处置2、事件结束3、信息发布(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现场调查与处置2、事件结束(三)生物恐怖事件30(一)建立应急队伍医院应建立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持通讯畅通,对小分队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使其熟悉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处置方法。临床实验室要确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六、保障措施31(一)建立应急队伍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原因分析;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污染范围的划定;迅速有效地处理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报送有关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六、保障措施32(二)储备相关物资和装备要根据实战需要,储备必要的现场防护、洗消、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做好医护人员、救治设备和应急药品的准备;配齐必要的采样、取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各临床实验室应储备足够的与风险水平相匹配的手套、防护装、实验用鞋、口罩、帽子、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高压蒸汽灭菌锅、移液辅助器、一次性接种环、螺口瓶、微生物样本及废弃物运送容器、运输工具等安全设备。六、保障措施33(三)各临床实验室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培训或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保障措施34(四)相关人员技能培训临床实验室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与技能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程序和工作要求;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原理;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职责和操作技能等。六、保障措施3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技术要求36一、事件现场处置及警戒隔离要求(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成员和相关专家穿用防护装进入现场了解事件信息、处理污染、评估危害。离开现场时,必须脱去防护装、严格手消毒,不得将污染、可疑污染物带离控制区域,防止污染扩散可能性。(二)后勤保卫科迅速组织外围警戒人员根据本单位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指定的现场地点、范围和要求布置外围警戒,封闭、隔离现场,控制人员出入。外围警戒人员活动区域在污染区外围,不得进入污染区。37(三)情况紧急和警戒工作需用人力较多时,后勤保卫科有权在本单位临时征调人员。较长时日需用人力时,由人事部门提供相应人力资源。被征调人员,除不可抗力外,均须履行相应职责,完成规定任务。必要时,请公安人员进行警戒隔离。(四)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专家决定外围警戒人员是否需要穿用防护装。需穿用防护装时,由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提供。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或本单位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人员对外围警戒人员进行防护指导。38(五)外围警戒人员应遵从后勤保卫科人员的指令进行警戒工作。与警戒有关的指令一般均需通过中心领导发布给后勤保卫科,再由后勤保卫科下达给警戒人员执行。其他人员不得向现场警戒人员发布指示。有公安人员负责现场警戒
本文标题: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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