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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照《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就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方式,是合同当事人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合同的主要形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内容,又称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以上合同条款是合同中通常包括的内容,并不是必须都包括这些条款,合同才成立有效.买卖双方当事人可根据交易货物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作出增减约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以买卖某种商品为目的而通过一定程序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洽谈并最后达成协议的全部过程.交易磋商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采用书面方式.一般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来往的函电.传真等.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邀请发盘(1)邀请发盘的概念:邀请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邀请发盘的目的和特点邀请发盘在通常的交易中并非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在一些特殊的贸易方式下,如招标投标.拍卖等,情况则有所不同.邀请发盘可有不同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询盘.询盘的内容内涉及:价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告示,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发盘:识记:(1)发盘的含义:发盘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发盘可以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发盘一般由卖方发出,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发盘应具备的条件“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则构成发盘.”这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一款对发盘的解释.对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一项发盘的构成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第二:是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第三:是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发盘的生效与失效“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消的,于拒绝通知送到发盘人时终止.”除此之外,下列情况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1.受盘人作出还盘.2.发盘人依法撤消发盘.3.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4.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5.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发盘的撤回和撤消.发盘在未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如发盘人改变主意,或情况发生变化,这就必然产生发盘的撤回与撤消问题.撤回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消是在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发盘可以撤消,其条件是发盘人的撤消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消:①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消的;②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还盘识记:还盘的含义: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构成还盘.还盘可以针对价格,也可以针对支付方式.交货期等重要条件提出修改意见.还盘的法律后果(1)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2)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还盘做出后,还盘的一方与原发盘人在地位上发生了变化.还盘人由原发盘的受盘人变成新发盘的发盘人,而原发盘的发盘人则变成了新发盘的受盘人.新发盘人有权针对还盘的内容进行考虑,决定接受.拒绝或是再还盘.接受:(1)接受的含义:接受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的行为.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接受必须是由发盘人做出;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般掌握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交易一方的发盘一经对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要视其是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合同应具备下述条件才算有效成立: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2.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3.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备注:书面合同的签订书面合同的类型无特定的限制,常用的有销售合同.购货合同.成交确认书.协议.备忘录等等.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采用的书面合同是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两种.1)正式合同.它是带有“合同”字样的法律契约,包括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2)确认书.确认书较正式合同简单,是买卖双方在通过交易磋商达成交易后,寄对双方加以确认的列明达成交易条件的书面证明.它包括销售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3)协议.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一经双方签署确认,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3.书面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组成:约首.本文和约尾.
本文标题:第九章 货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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