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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3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III标泵站工程分部验收鉴定书合同编号:HQGC2014135-III单位工程名称: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III标渠道工程分部验收工作组2015年8月8日前言验收依据: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4号;2、《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03号;3、《安徽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皖国土资[2000]210号);4、《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5、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6、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7、霍邱县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8、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文件。组织机构:受潘集镇人民政府委托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由安徽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潘集监理部主持,项目各参建单位代表组成了验收工作小组。验收过程:1、2015年8月8日上午验收工作组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2、验收工作组人员听取了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汇报;3、验收工作组查阅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分部工程开完工日期工程于2014年10月20日开工,至2015年3月20日完工。二、分部工程建设内容渠道分部工程:完成QQ01、QQ02、QQ03三个泵站的泵房建筑及设备购安。三、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1、施工经过: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III标工程由安徽安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泵站工程于2014年10月20日开工,至2015年3月20日完工。共投入60型挖机1台,拌合设备1台套,管理及技术人员2人,人工28人。2、主要工程量:完成泵房建筑3间,22kw电机购安3台套,300HW-8水泵购安3台套,铸铁管购安51米,GGD-50配电柜购安3面等工程。(祥见设备安装移交单)四、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无。五、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合格率和优良率;施工单位自评结果;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1、施工单位自评该分部工程共分3个单元,重要隐蔽单元及关键部位单元/个,3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共检测30点,合格28点,合格率93.3%,该分部工程自评质量等级:合格。2、监理单位复核本分部工程共3个单元工程,其中主要单元工程/个,3个单元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93.3%;监理单位共抽检20点,合格18点,合格率90%。监理复核质量等级:合格。3、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验收组意见:同意监理单位评定意见,质量等级:合格六、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七、结论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III标工程渠道分部验收工作组听取施工、监理单位汇报并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认为本分部工程已按批复的设计内容完成,满足使用功能,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施工原始资料基本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八、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九、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见附表(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十、附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参验单位(全称):项目代建单位:霍邱县潘集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合肥元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安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管单位:霍邱县潘集镇大新庄、秦桥村民委员会霍邱县潘集镇潘北等(6)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III标第一分部渠道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日期:年月日姓名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和职称签名备注刘祥富霍邱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赵本勇龙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唐士贤霍邱县土地整理中心工程师郑仁逊霍邱县土地整理中心高级工程师何崟霍邱县土地整理中心业主代表周康岭霍邱县淮河水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常付霍邱县淮河水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工程师陈明汉安徽瑞邦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代表崔伟合肥城乡土地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代表杨国华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玉祥龙潭镇庙岗村村主任
本文标题:泵站分部工程验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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