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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第二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LOGO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CompanyLogo基本内容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基本原则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三、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二、保障的损失三、保障的费用第三节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基本险&附加险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ICC(A)&ICC(B)&ICC(C)&战争险&罢工险&恶意损害险LOGO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基本原则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三、保险的基本原则CompanyLogo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CompanyLogo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被保险人(theinsured)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applicant)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insurer)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承保人(underwriter)承包人又称“保险人[1]”,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方,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ompanyLogo三、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insurableinterest)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在国际货运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可视为买方具有预期的保险利益而允予承保。CompanyLogo三、保险的基本原则*注意: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不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具有保险利益,而仅要求他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CIF条件下,卖方一般投保“仓至仓”险,而在CFR和FOB价格条款下,卖方为自己的利益起见,应另外加保自己仓库至装运港船舷这一段的保险。CompanyLogo三、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utmostgoodfaith)——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中所普遍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项原则的法律后果是保险合同不成立,即使订立,保险人也可主张解除合同。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险标的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保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允诺弃权和禁止反言:用来约束保险人行为CompanyLogo三、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补偿原则(principleofindemnity)损失赔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损进行补偿。这个原则是由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决定的。1、被保险人只有受到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时候才能得到补偿;2、补偿的数额必须等于损失,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于损失的补偿。CompanyLogo三、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近因原则(proximatecause)是指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情况下,只有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在保险范围之内,保险人才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导致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在货物遭受损失之后,要首先判断货物损失发生的近因,是否在保险范围之内。这里所说的近因是指根据事态发展因果关系中最近的那个,而非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前因(承保范围)后因(非承保范围)受损前因(非承保范围)后因(承保范围)受损LOGO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CompanyLogo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各种自然灾害导致的船货损失海上风险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一般外来风险意外事故自然灾害CompanyLogo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等等一定承包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导致船货的损失CompanyLogo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CompanyLogo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进口关税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交货不到险;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CompanyLogo二、保障的损失——根据损失的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是指整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已失去原来的形体和效用,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被保险货物在遭受到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单独海损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实际全损*推定全损@CompanyLogo*实际全损的构成情况:1、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3、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4、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CompanyLogo二、保障的损失——根据损失的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CompanyLogo@推定全损构成情况: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以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如果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CompanyLogo关于委付*委付,就是被保险人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的一种行为(体现了补偿原则)。委付必须经同意后方能生效,但是保险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实际全损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委付手续,即可向保险人要求全部赔偿;推定全损条件下,只有办理委付手续后,才可要求全部赔偿,不然,只能按部分损失赔偿。CompanyLogo二、保障的损失——根据损失的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是指在海运同一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涉及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等各方利益,必须慎重核定。CompanyLogo&共同海损的要素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共同海损措施引起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CompanyLogo&共同海损的要素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都是为了使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免于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而应该由船舶、货物或运费方按最后获救价值由所有的获益方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CompanyLogo二、保障的损失——根据损失的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除了共同海损就是单独海损,即船舶与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且损失应该由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承担的部分损失。CompanyLogo(四)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CompanyLogo【案例分析】一载有茶叶和儿童玩具的船泊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非常危急,为脱险,船长下令抛货(茶叶)300公吨,并反复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进附近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开支,包括船员的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玩具和茶叶被水浸湿,造成损失。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各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分析:搁浅是船货遇到的共同危险,为脱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意合理的行为,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属共同海损,包括:抛货损失,反复开倒车造成轮机受损和船底划破的损失;为修船,将货物卸到岸上,一些货物遭到正常损坏以及有关卸载储存费用;增加的船员工资。另外,起航后A舱起火,为保证船货共同安全,船长下令灌水,灭火时被水浸湿的茶叶和儿童玩具的损失也属于共同海损。CompanyLogo【案例分析】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6月28日装满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仓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了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的裂缝补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浸海水使B舱的底层货物严重受损,放在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因没有采用集装箱装运也被风浪卷入海里。问: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1)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属于单独海损;(2)船长下令抛掉A仓的所有钢材不属于共同海损;(3)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属于共同海损;(4)海水的入浸使B舱的底层货物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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