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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最重要的现金结算款项,但由于会计主体的利益驱动和会计人员对“老板”存在着明显的依附关系,应付工资也是较为容易出问题的一种流动负债。浦发银行2008年2月28日公布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2.9亿元,员工总数14128人,人均工资结余高达44.93万元。浦发银行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显示,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为40.3亿元。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该公司2006年年报列示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年末余额分别为3.33亿元和0.07亿元,二者合计仅为3.4亿元。而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表上的年初数仍然为3.4亿元,直到2007年中期报表中,该应付款项才显示为40.3亿元,两者相差36.9亿元。如此巨大的差异又是如何产生的呢?2008年3月18日,自再融资一事后,浦发被质疑提取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可能隐藏利润。对此,浦发表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高主要是以下两点原因,一是2007年当年计提的员工奖励福利基金一般要在2008年初发放,这构成了200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的一部分。二是由于银行经营有其特殊性,为了克服员工的短期经营行为,部分奖金将采用延期发放的形式。因此,2007年底的62.9亿元应付薪酬,一部分是2007年当年计提并根据2007年的工作业绩应在2008年初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另一部分是前几年因延后支付而形成的节余。表一:浦发银行历年“其他应收款-住房周转金”计提情况(亿元)帐龄坏帐年份金额一年以下1-2年2-3年3年以上准备净值20012.852.780.070.000.000.03208220025.894.640.380.870.000.065.84200311.6110.070.850.060.000.1211.50200415.694.0810.70.850.060.1615.54200517.031.334.0810.70.910.1716.86200621.264.244.275.107.650.1721.10200732.0713.575.572.2510.680.1731.90表二:浦发银行历年“其他资产-员工住房借款”计提情况(亿元)年份金额20012.8520025.84200311.50200415.54200517.03200621.26200732.07从表1、表2中不难发现,自2001年以来,“员工住房借款”与“住房周转金”的数额几乎完全一致。据此,我们可以将浦发银行“其他应收款”项下的“住房周转金”这一明细科目,理解成其实就是员工住房借款。2001年8月,浦发银行董事会通过了职工住房内部借款的议案,并自2001年开始向职工提供住房内部借款。从2001年的不足3亿元,到2007年一年就新计提了近14亿元,浦发银行员工住房借款增长迅速。考虑到上海房价飞涨,这种增长是不难理解的。对于这笔巨额其他应收款的追缴,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从应付职工薪酬中直接扣除。浦发银行2007年末高达62.90亿元的应付职工薪酬足以扣除或者冲销这笔款项。如果以上分析正确那么浦发银行突击提取薪酬隐瞒利润的猜测因为其借出的32.07亿元的住房周转金非常可能用于冲销挂账的高额应付职工薪酬。也就是说,浦发银行采取了“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收款─住房周转金”两头挂帐的方式,账面的应付职工薪酬相当于在7年前就通过“住房周转金”项目开始慢慢发放,截至2007年末已发放了32.07亿元。薪酬已经提取并发放,只能说是历史成本,不能说是突击提取隐瞒利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浦发银行的巨额应付职工薪酬并非隐瞒利润,而是始自2001年长达7年一以贯之的会计策划。因为有了这笔未收回的员工住房周转金,应付职工薪酬提取不算过猛,更不算隐瞒大额利润,如果没有任何文件证明员工住房周转金与应付职工薪酬在未来有对冲关系,谁也不能要求将这两项在表上对冲。而浦发这样做的好处:如可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吸引人才;借出住房款而不是支付薪酬,个人可避免交纳所得税;将应付职工薪酬挂账而不是发放,一方面员工的实惠早已到手,另一方面可以耐心等待个税起征点进一步提高。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员工借款制度依然存在,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的支付就可以继续延期下去,浦发银行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调节利润的操作空间也就更大。无论浦发银行此举是出于何种目的,其在职工薪酬问题上的一些会计处理的确有失规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公众怀疑其隐瞒利润。(一)新旧准则的衔接不及时浦发银行2007年年报“其他应付款”项目期初余额(32.2亿元)较2006年年报期末余额(69.1亿元)减少了36.9亿元。由此推断,浦发银行历年计提的大量应付职工薪酬并没有直接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而是主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包含了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因此从新准则开始实行的2007年1月1日,浦发银行就应该将计入其他应付款的有关职工薪酬的费用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这个账户,而浦发银行直到2007年第二季度才做了该项调整,使应付职工薪酬由原来的3.4亿元变为40.3亿元,这显然是不符合新准则规定的,浦发银行对此却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二)相关信息的披露不透明浦发银行计提的应付薪酬长期隐含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数额巨大,但在该公司历年报表附注“其他应付款”的注释中,均未说明该项目下包含的应付职工薪酬及具体的金额。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中应该披露重大事项的有关信息,而浦发银行对此却没有作出相关的披露,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三)该项巨额计提似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浦发银行2005年以来历年的董事会公告,均未能找到任何与巨额职工薪酬计提相关的公告。尽管浦发银行方面声称,“公司对一部分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延期支付,这主要是考虑到银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风险暴露有滞后效应的关系。”但是其他银行年报体现的应付职工薪酬数字要远远小于浦发,比如招商银行2007年年报显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35.99亿元,而中信银行的这个数字是29.96亿元。因此,这个理由不足以成为浦发银行巨额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依据。整体而言,浦发银行此举虽然不能称为隐瞒利润,但很可能是长期的利润策划,这笔巨额的应付职工薪酬在报表披露、计提依据等方面也确实存在着诸多疑点和问题。企业操纵职工薪酬的常见手段有:1.虚报员工人数,虚增应付职工薪酬,转移应付职工薪酬。2.冒领工资、贪污占用。3.工资计算不准确,扩大工资总额。4.借鸡生蛋,损公肥私。5利用工资费用调节成本,调控利润。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制定合理的应付工资审计目标,为实现应付工资审计指明方向。(二)确定科学的应付工资审计程序,使应付工资审计不偏离审计目标并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三)及时对应付工资业务控制制度进行审计,为实现应付工资审计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四)重视对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五)慎重地选择应付工资的审计切入点,确保应付工资审计目标的实现。小组成员:李丽曼胡红霞曾慧慧黄依茹
本文标题:浦发银行采取了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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