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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主讲人:郭仙四川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法学高级讲师电话:13032827357Email:guox163@163.comQQ:402625485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一、立法背景、意义(一)立法背景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的问题主要有:1.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2.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因分析:1.用人单位违法用工,2.劳动监察机关执法不力,3.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较高,劳动争议解决渠道不畅。一、立法背景、意义(二)意义1.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需要。2.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需要。3.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二、立法过程1994年由工会与劳动部门开始运作。1996年《劳动法》施行后的,《劳动合同法》就被列入国务院立法日程。1998年提交国务院审议,但市场经济阶段,社会保障体系都没有成熟,所以草案被搁置了。2004年劳动合同法立法工作又正式启动。2005年2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列入立法计划。在此基础上,法制办会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草案。随后一年半时间里的4次审议二、立法过程四审《劳动合同法草案》。1.2005年12月24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首次审议一审:工作试用期不是“白干期”2.2006年12月24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二审:养老保险账户突破地域限制二、立法过程3.2007年4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三审:七大修改回应四大难题4.2007年6月24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第四次审议·四审:不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有了劳动法,还要制定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已无法适应社会变化。劳动争议呈现持续快速上升的态势。数据:1995至2006的12年中,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5.4倍”。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想(一)立法宗旨第1章第1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想(二)适用范围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增加民办非企业增加部份事业单位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想(三)订立劳动合同原则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理解: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四、劳动法体例一、总则6条(1-6条)立法宗旨适用范围订立合同订立原则二、分则89条(7-95条)三、附则3条(96-98条)8章98条五、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一、程序突破(77、56条)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二、终止合同有补偿金的突破(46条)第46条1款4项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须付补偿金案情:叶某是某汽车公司的司机,在单位连续工作9年,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是3年,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是3年,此后一年一签。第9个年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叶某的月薪已有3000多元。当时,叶某想“终止就终止吧,按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也可以领到几万多元了”。没想到单位却告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叶某不服也不相信,遂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被驳回,上诉到法院也被驳回。点评:按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同法》实施后,根据第46条第5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叶某续订劳动合同,属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制度推行了10多年,劳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已根深蒂固,很多劳动者也知道并无奈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转变观念。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三、规章制度共决突破(4条)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四、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突破(14条)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从哪一次开始计算呢?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理解: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不计算在连续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内。次数的计算应当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新订立劳动合同作为第一次。例:赵林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劳动合同跨越了新法和旧法,该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是2007年6月1日,虽然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仍在履行,但不是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不计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之内。如果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公司再与赵林续签劳动合同,则续签的劳动合同才作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一次。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五、不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支付突破(82条)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六、违约金设限突破(22、23、25条)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七、不缴社保支付补偿金突破(38条)38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八、违法解雇双倍赔偿突破(48、47、87条)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款理解:对低工资没有限制最高补偿年限。案例:王某和刘某同为上海某企业员工,二人工作年限均有20年,王某月工资为8000元,刘某由于担任经理职务,月工资为20000元。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二人同一天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上海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王某:月工资为8000元,尚未达到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9000元,因此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为8000元×20个月=16万。刘某月工资为20000元,超过深圳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9000元,因此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为9000元×12个月=108000元,比王某少了5万多。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九、增设随附义务,出证明转档案移保险(50、84、89条)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84条3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法处罚。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十、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单位共担责突破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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