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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质〔2002〕64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和协会: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建筑工程创优评审工作均按本办法实施。市建委原京建法[1996]501号通知印发的《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即行废止。希望各单位树立首都意识,与时俱进,实现本市争创工程质量全国第一的目标。附件:《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二年九月十六日2前言北京市建筑企业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萌发于1977年。全市建筑业有领导地组织统一开展创优活动始于1979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创全优工程竞赛领导小组”。并于1986年开始组织试评市级优质工程。1987年市政府再次批准将原创全优领导小组改为“北京市创优质工程活动领导小组”。1989年全市组织评审市优质工程和优质样板工程。随着深化改革政府转变职能,1994年市建委委托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全市开展创优活动和组织评审市优质工程。并于1996年批准在协会成立了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颁布了《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市建委主管本市评审市优质工程工作,从此停止了原市创优领导小组的工作。同时批准将原评审的市优质样板工程奖项改为评审长城杯工程,并将建筑装饰工程纳入评审范围。1997年市建委决定全市开展创结构长城杯工程活动。1998年扩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审范围。1999年市评委会印发了《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在市评委会下设立了建筑、市政、装饰三个专业市优质工程初评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评审工作。直到2001年全市争创长城杯活动蓬勃发展,申报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项目逐年大幅度递增。在市建委的领导下,本市建筑行业的创优评奖活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紧跟了行业改革前进的步伐。其组织领导方式由起初的行政行为转变为行业活动行为方式;评审方法由开始时的试探摸索3发展到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评审工程的范围由小到大;评审标准从无到有。促进了全市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创出经济效益,推动了科技进步,企业受益匪浅。2002年4月,本协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市建委呈报了《北京市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报批稿,未被采纳且另制定了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同年9月市建委与时俱进为提升本市建筑工程评审奖项,实现争创工程质量全国第一的目标,进一步发展创长城杯工程活动,批准印发了本办法。(今后,本市建筑工程仅评审长城杯工程市级质量奖项,不再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本办法是在原报批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做法进行编制的。今后凡涉及到市建筑创优评审事项均应按本办法执行。并请各单位的同仁在实施中注意积累资料,有关建议意见请寄给本协会,以便修订完善。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起草人:2002年9月10日4目录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评审机构…………………………………………………7第三章评审范围……………………………………………………8第四章申报条件……………………………………………………10第五章申报程序……………………………………………………11第六章评审内容……………………………………………………13第七章评审方法……………………………………………………14第八章评审程序……………………………………………………19第九章表彰奖励……………………………………………………20第十章评审纪律……………………………………………………21第十一章附则…………………………………………………22附录:……………………………………………………22附录1:《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申报表》附录2:《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竣工)申报表》附录3:《北京市建筑(小区、群体)长城杯工程申报表》附录4∶关于《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编制说明5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ConstructinQualityEvaluationfortheGreatWallCupofBeijing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开展创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依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建筑工程,组织评审结构和竣工金、银质长城杯奖工程。金质长城杯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第三条本市开展和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是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下的行业活动行为。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质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并成立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委会)。在市建质协设立市长城杯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审办公室)负责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具体工作。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联合会),负责国家优质工程、6鲁班奖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参评国优、鲁班奖工程,由市联合会从获金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推荐。并对于经推荐未当选的工程设立国优、鲁班奖工程提名奖。由市建委对提名工程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第四条申报参评建筑长城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第五条本市每年对当年完成的建筑结构工程和上两年度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组织评审一次长城杯工程,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年评审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奖项数量,原则上应按市评优立项审批数量控制。金质从银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金质数量宜占评选总数的l/3左右。第六条评审长城杯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要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明确要求。但要实事求是,高、严适度,既要体现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又要兼顾经济合理性和成本可行性。第七条结构长城杯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是内坚外美的精品结构工程。竣工长城杯工程,(简称长城杯工程,下同)必须在保证主体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7新,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是确保合理使用寿命的精品工程。第八条本市开展争创和评审长城杯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活动行为。企业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九条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机构的初评推荐工作分工如下:-、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委会,下设结构、竣工工程初评小组,负责初评检查推荐具体工作。二、区、县优质工程评审机构(可委托相关专业协会承担),负责本区、县创优评奖工作和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三、市属建筑集团总公司评审机构,负责本企业创优评奖工作和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四、建筑工程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由市建筑评审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原有创优片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选定组长单位负责片组建筑长城杯工程初评推荐工作。第十条评审机构的主要任务:一、依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评审机构的专业特点,引导8创优活动深入发展,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服务。二、审核申报工程项目,组织初评检查,完成年度评审和推荐工作,抓典型、树样板,总结交流经验。三、加强评审机构自身建设,对参加评审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考核。四、初评小组按照初评计划核准的申报工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初评检查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和初评资料,为评审机构提供评审依据。五、市建筑评委会负责对全市有关建筑评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统一培训考核。并负责编制建筑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十一条评审机构,应以具有高级工程师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组成。初评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经验,熟悉规范、标准,公正廉洁。评审机构必须建立评审工作专家名单库,实行轮换制或对初评检查项目抽签定位制。第三章评审范围第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和生产的建筑工程,申报长城杯工程(含结构)相应奖项,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住宅建筑工程:91.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金质长城杯住宅工程,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2.群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多层住宅在5栋以上;高层住宅在3栋以上;3.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三、古建筑再建工程(不含仿古建筑),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四、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汽站,仓储等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不含生产设备安装)。五、其它未列入评审范围和规模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工程或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墙体改革和节能政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者,可由市建筑评委会决定评审。第十三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的建筑工程;二、原有建筑物扩建、改建的工程;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备的工程;四、住宅工程现浇混凝土外墙、室内顶板等进行抹灰的工程。室内潮湿环境墙面使用非耐水材料的建筑装修工程。五、使用国家、市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和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六、上年度以前申报被评审落选的工程。10七、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和保密工程。八、在申报或评审过程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十四条凡符合本办法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建筑工程均可申报长城杯工程。申报工程项目,均应设计合理、先进,符合规范、标准,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确保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质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工程资料齐全、可靠。第十五条申报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应具备下条件:一、申报工程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应为申报单位总承包自行组织施工的结构工程。二、建筑结构工程开工前,申报单位应直接向市建筑评审办公室申报。三、申报群体结构长城杯工程,可按组团开工申报;申报小区结构长城杯工程,应包括配套设施结构工程。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空心砌块、多孔砖砌体结构均可申报。其它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鉴定符合规范和有规程标准者可申报。第十六条申报长城杯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工程属于纳入评审结构长城杯工程范围者,应为获得结构长城杯奖项的竣工工程。尚未纳入结构长城杯评审范围的其它类别建筑结构工程,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经申报项目施工单位所属区、县11或市集团总公司,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组织初评检查评价,达到相应结构长城杯质量水平者方可推荐申报。二、申报工程的电梯、燃气、电器、防雷、消防、人防等设备安装系统和环境质量,应按规定经专业检测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备,工程资料齐全。三、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起,须经过一年或一个雨季(冬季)考验期方可申报。住宅工程可在竣工验收当年申报,外墙外保温的住宅工程需经过一年考验观察期。四、住宅初装修工程,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电梯)及办公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初装修、应顶棚、墙面刮耐水腻子(含隔墙)、水泥地面压光、户门到位,厨、厕间和其它部位符合施工验收条件,且技术有创新,质量突出好者,可申报参评银质长杯住宅工程。五、申报群体长城杯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获结构长城杯的栋数应不少于群体总栋数的70%;其余单位工程结构质量均为优质。申报小区长城杯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获结构长城杯的栋数应不少于小区总栋数的60%;其余单位工程
本文标题:长城杯评审评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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