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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课(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讲稿主讲人:李照二OO七年十月1目录第一、为什么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2一、就业协议的作用与意义……………………………………2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3第二、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4一、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4二、如何签订……………………………………………………5第三、什么是违约………………………………………………9一、违约的含义…………………………………………………9二、违约的情形…………………………………………………10三、违约责任-违约金…………………………………………11四、违约处理……………………………………………………13五、毕业生应慎重违约…………………………………………14六、说明…………………………………………………………14第四、试用期……………………………………………………15一、试用期与见习期……………………………………………15二、试用期的特殊规定…………………………………………15第五、劳动合同的意义、形式与内容(事实劳动关系)……16一、意义…………………………………………………………17二、形式…………………………………………………………17三、内容…………………………………………………………17四、事实劳动关系………………………………………………17第六、劳动合同的签订…………………………………………18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8二、无效劳动合同………………………………………………21第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经济补偿金…………………………23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23二、协商解除……………………………………………………23三、法定解除……………………………………………………23四、经济补偿金…………………………………………………27第八、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28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各省市劳动法规……………………30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第一、为什么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为什么需要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目的?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意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具体作用有两个方面:1、从国家角度讲,就业协议是国家对毕业生的流向进行宏观控制的一种方式:就业协议是制订就业计划的重要依据,学校以就业协议为依据制定毕业生就业的建议性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学校上一级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审批。就业协议的签订必须体现毕业生的流向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合乎政策的将予以批准,不合乎政策的将予以取消。比方说,师范类、国防类、公安警察院校专业学生一般只能与其专业相关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就业计划就不会被批准。它体现国家对人力资源的计划和宏观管理,体现国家对各类社会人员就业统计性。2、从个人角度讲,就业协议是办理毕业生报到证以及毕业生接转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根据现有国家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必须携带省教育厅签发的报到证。没有报到证就无法办理正常的档案接转和户口迁移。而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的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这里所说的一般情况,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就业,也就是找到一家单位,并且单位接受或帮助解决档案接转和户口迁移。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如果单位不解决档案和户口,且单位不要求持报到证进行报到的,像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这些单位没有独立的人事权,一般不解决档案户口,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无需报到证,因而可以暂时不签就业协议书,可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但必须说明的是:暂时不签就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就业协议书,因为按国家政策,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仍视为应届毕业生,在此期间,一旦办理档案接转和户口迁移,仍需要到湖南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并且像广东等省份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需要毕业生出具就业协议书,所以到时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一)就业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1、主体不同。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1)主体人数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主体只有两个,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须三方在就业协议上签字、盖章才能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缺少其中任何一方签字盖章,就业协议是不可能生效的。换句话说,就是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2)毕业生身份不同: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他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尚不具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格。毕业生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证书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他的身份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即现实人才,而非在校学生(潜在人才)。他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注意:这里所指的单位是需要录用具备大学学历的劳动者的单位,而不是需要一般劳动者的单位。】2、内容不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七项条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而就业协议主要明确的是毕业生同意去某用人单位就业和某用人单位同意接收该毕业生的意见,几乎没有其它条款。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细致、全面,就业协议却简单得多,甚至没有规定。3、时间效力不同:就业协议是在毕业生毕业之前签订的,它的4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的使命也就完成了。而劳动合同一般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才签订的,或者虽是在毕业之前签订,但它要到毕业生去单位报到的时候才发生效力。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毕业生应同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1、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单位在确定劳动关系过程中连续发生的两个相互衔接的阶段,就业协议签订是第一阶段,劳动合同订立是第二阶段,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基础。2、从内容上看,就业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特别是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条款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达成的约定,应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一、主要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规定条款,共7条。第二部分是签署意见与签字盖章,这部分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专业、学制、学历和家庭地址。在上述各栏中,特别注意在“培养方式”—栏中,对属于国家计划招收的毕业生要填写“统招”;属于定向的,如果回原定向单位的,写“定向”,不回原定向单位的,写“统招”。“健康状况”一栏中写“良好”。“学制”一栏中填写“四年制”;“学历”一栏中填写“大学”。在毕业生意见一栏中,由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应聘意见,要求毕业生对是否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表明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应将与用人单位在洽谈中达成的基本条件写明,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5二是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毕业生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内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用人单位的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三是学校意见。学校意见中主要包括两级意见:学院意见和学校意见。学院意见是毕业生所在单位的基层意见,学院在签署意见时除了进行初步审核外,还要了解毕业生具体的就业去向。学校签署意见是代表学校一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实质性审核,表明了学校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所签就业协议书的态度。第三部分是备注。备注是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所设计的。在备注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不涉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违反政策的条款,如工资生活待遇、工作岗位安排、违约责任等。二、如何签订:(一)签订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用人单位没有用人权的【像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分支机构等】,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毕业生将协议书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学院留2份。3、毕业生将协议书中的一份交用人单位,自留一份。(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而毕业生在就业签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特别要了解用人单位有无独立的进人权,以及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是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的进人权,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否则,由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不认可,就不可以纳入就业方案,所签协议书为无效协议书。6[用人单位含义:我国《劳动法》创设的特有概念,在国外没有这个概念,相对应的概念是“雇主”、“雇用人”,它是指具有独立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它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1)中国境内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3)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经营户等个体经济组织。]2、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是要清楚用人单位在备注栏中提出的附加条款、补充条款,并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一般来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主要是用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等具体问题的。对于毕业生来说,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两类:(1)毕业生进入单位前的有关问题,如毕业生离校前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毕业生自荐材料中所反映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的记载相符等等;(2)毕业生进入单位后的有关问题,如到单位报到的时间以及所需材料,毕业生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单位提供给毕业生的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等等。事实上,补充条款或协议中的有些内容,具有毕业生进入单位后需要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性质,因而毕业生原则上应该接受并按单位的要求予以办理。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签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时,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老师咨询,以免因某些条款的不合理而损害自身利益。【结合实例进行分析】案例:于XX,会计021班学生,2005年12月与广东韶关市一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备注栏中补充规定了3条内容,分别是:1、年薪2.5万元;2、三年内按房改政策在韶关市解决60-807平方米住房一套;3、毕业生服务期限为5年,如违约,毕业生应向单位缴纳违约金5000元。分析:按字面意思理解,单位给毕业生的待遇确实不错,既有年薪,同时还解决住房,考虑到韶关市是(2003/2004年?)全国十佳旅游城市,风景秀丽,商品房价格一般在1500元左右,60-80平方米,算一下,9-12万,这样再细算一下,每年差不多6万元。服务期长了点,但违约金5000元相比年薪来看不算高。但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些补充条款文字下面暗含玄机。第一,有无“三险一金”?“三险一金”是包含在年薪2.5万元之内还是之外?如果是包含在内,那实际现金收入就不乐观了;第二,单位答应按房改政策解决住房一套,那房改政策是什么?如果房改政策是单位补贴40%,而本人承担60%,这样算一下,实际得利也不
本文标题:就业指导课(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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