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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本章是2010年新增内容,2010年考试分值为13分,2011年考试分值预计为20分,是重点章节考点多,记忆内容多。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略)第二节劳动合同订立的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㈠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要求(★)1.劳动者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①企业法人②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③分支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㈡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和义务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②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㈠书面形式及要求(★★)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订立劳动合同③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10年1月11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A.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B.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C.向张某支付了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D.未向张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答案】D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例:小王于2010年1月受雇于一家贸易公司,一直没有签订用工合同,2010年5月公司与小王签订了正式书面用工合同。1M5M双倍工资1.11.315.112.31如果小王5.1不愿意和公司签订合同,则该公司可以解除和小王的劳动关系,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例题·多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0年4月1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才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月1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12月1日~3月31日B.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月1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2月1日~3月31日C.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D.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答案】BC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满1年的当日已经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M双倍工资正常支付工资1.11.3112.1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例题1·判断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1年2月1日,甲公司一直未与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B.自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C.视为甲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视为甲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答案】BD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处理方法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3)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满1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1)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类型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解释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解释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企业3年甲新企业8年11年原企业(3年)甲(甲从原企业离职时,原企业已支付补偿金)新企业(8年)8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以下情形的: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⑵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⑷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解释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解释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下列各项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A.自1997年1月1日起,张某在甲公司已经连续工作14年,张某提出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B.乙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孙某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11年,孙某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C.自2008年1月1日起,王某与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王某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王某提出与丙公司续订劳动合同D.自2008年1月1日起,赵某与丁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赵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丁公司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赵某提出与丁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答案】AB【解析】(1)选项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选项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3)选项C: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4)选项D: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4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外。四、劳动合同的效力(★★)㈠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解释】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约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㈡无效劳动合同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㈢劳动合同期限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⑴工作时间(★)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2.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3.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⑵带薪休假(★★★)1.适用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休假。2.年休假的标准(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注意:在确定年休假的天数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1年≤工作年限<10年5天10年≤工作年限<20年10天20年≤工作年限15天5其他规定:(1)国家法定休息日,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例题1·单选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
本文标题: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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