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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业务流程经过多年的摸索,商业保理公司已经初步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类:模式一:以买卖双方的真实贸易背景为依托,通过三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确定应收账款的转让,保理业务模式如下:业务操作流程如下: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模式二:商业保理公司与卖方签订两方的暗保理协议,转让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到期卖方再将应收账款回购,偿还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模式如下:业务操作流程如下:1.卖方以赊销的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2.卖方将赊销模式下的结算单据提供给保理公司,作为受让应收账款及发放应收账款收购款的依据,保理公司将收到的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提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再保理业务;3.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融资款项划至保理公司的账户中;4.保理公司将收到的银行融资款项划至卖方在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作为应收账款购买款;5.应收账款到期日,卖方向保理公司回购应收帐,偿还应收账款债权。商业保理的主要类型1、有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2、无追索权的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3、明保理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4、暗保理暗保理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买方。】5、折扣保理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6、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目前市场主流的保理模式分为以上这两类,除此之外,有一部分保理公司在传统的明保理模式基础上还强调保理的坏账担保功能,在应收账款的处理中更加着重担保职能,因此这些保理公司与再担保公司之间形成了合作,将应收账款的风险转移到外部。在这种模式下,保理公司借助再担保公司实现了对应收账款以及保理业务的增信,使得业务的风险管理更加完善,也为这种业务模式的参与方提供了新的合作思路。
本文标题:商业保理业务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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