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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办法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1领导重视1.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结合实际,制定县(市、区)公共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落实具体措施,1分。6查阅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考核情况记录,工作台帐等,结合实地抽查核实。2.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县(市、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至少1次,1分。3.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强县(市、区)”的考核范围,1分,纳入各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分。2组织健全4.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健全,有关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配置到位,1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开展工作,1分;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整,工作机制健全,1分;县级机构指导作用明显,1分。85.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布局合理,1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70%,1分。6.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配置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要求,有全县(市、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率达60%,2分3措施扎实7.根据《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卫发〔2005〕287号)的部署,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浙卫发〔2006〕172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1分;并组织实施,1分。68.制定对各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办法并开展定期检查、考核,有明确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每年不少于2次,4分。4资金到位9.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不低于规定的标准,2分;不冲抵原有其他卫生事业经费,2分;不得用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分。10各级政府用于县级疾控、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及医疗机构的投入和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冲抵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查阅经费预算表和财务报表中经费拨款通知单、收款凭证以及有关文件,结合实地抽样调查核实。10.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应实行预拨制,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前到位的,2分;足额到位的,3分。25服务创新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设立专门内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1分;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有序开展,1分。13按照浙江省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浙卫发[2006]171号文件)的要求,查阅有关文本,随机实地抽样调查。12.认真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农村社区责任医生,1分,通过公开竞聘产生,1分;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并落实,1分,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分。13.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0%,1分;其中60岁以上老人建档率80%,1分;档案发挥作用,1分;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上门随访服务,3分。6机制转变14.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主任(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分;12查阅有关文件、制度、财务资料,随机实地抽样调查。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按需聘人、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有明确的人事改革方案,并切实执行,2分;根据社区责任医生的服务人口、服务范围、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辖区居民的满意率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执行,2分;人事和分配方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1分;有明确的考核办法并执行,2分。16.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社会保险,2分。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由同级财政安排的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2分。7成效明显17.按《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总得分达700分。35县(市、区)自查,市复核,省抽查部分指标。在县(市、区)自查的得分范围内,市复核或省抽查发现有不符合的,加倍扣分或按同比例下降该项指标总得分。18.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0%。10实地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各县自查,各市复查。注:1.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达标率考核,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卫生院);2.考核结果与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挂钩,得分率在80%(含)以上的为达标,全额下拨省级补助资金;得分率在80%以下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省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1%;得分率低于60%的,省级补助资金不予下拨。3附件2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一、保证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一)健康教育:80分序号具体工作要求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责任者1开设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包括孕妇健康教育学校和育儿学校)。161.有年度学校课程安排或计划得2分;2.每季度开课1次得2分,全年8分;3.每次参加人数多于50人得1.5分,全年6分。上门核查3~5人,有1人不符合扣1.5分。乡镇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2各行政村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0实地考察。有1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得6分,刊出健康教育内容的得4分。村两委、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3协助乡镇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结合季节防病重点,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存档案资料。12查阅乡、村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和既往宣传栏的小样,每季度更换1次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得3分,每年更换4次得12分。联络员、责任医生4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每户居民每年获得至少1份健康教育资料。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70%以上。201.随机调查农村15~60岁居民20人(男、女各10人),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70%得10分,每减少1%扣0.2分。2.查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抽查10户农户,≥90%的户每年获得1份及以上健康教育资料的得10分,每下降10%扣1分。责任医生4序号具体工作要求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责任者5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10查孕妇(包括流动人口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记录资料,动员率均在≥80%且有记录,各得5分。每下降1%扣1分;抽查3~5名孕妇或3岁以下儿童家长核实,有1人不符合扣2分。村两委、联络员6孕妇在孕早期或孕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每年接受一次育儿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121.查看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接受健康教育签到本,覆盖率≥70%各得3分,每下降1%各扣1分。2.有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记录本、参加健康教育签到本、宣教资料各得2分,缺1项扣2分。责任医生5(二)健康管理:80分序号具体工作要求分值考核方法责任者7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以户为单位,逐步形成动态的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0%以上。30(20)(10)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结合2年1次健康体检,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使用,有条件的可进行电子化管理。健康档案中家庭及个人情况、体检记录、平时诊疗服务情况等内容完整准确、无缺项,符合上述要求户数的建档率≥70%,得2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2.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整、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及时将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健康随访服务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等资料等记录在健康档案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指标要求,平时服务过程中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得10分。记录内容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医生8对健康档案提示的健康问题和行为危险因素,开展上门随访服务(包括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内容),实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干预措施,重点是不合理的饮食起居方式,生活卫生习惯等;及时汇总上报随访和干预情况并记入健康档案。每户每年免费上门服务4次,超过4次的,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40(15)(10)1.上门随访服务:针对健康档案提示的健康问题,责任医生开展免费上门随访服务,每季度1次,1年4次免费上门服务的户随访率≥90%,得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2.随访干预情况记录:对重点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在健康档案中记录,记录内容完整、清楚,达到要求的记录数占应记录数的百分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医生6序号具体工作要求分值考核方法责任者自愿原则签订健康服务合同或根据现有收费标准,提供上门服务。(10)(5)3.随访和干预情况汇总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上门服务和干预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5日前上报当地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应上门户数,上门户数,上门率,上门情况(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5项内容)等。季度汇总表准确、及时得10分。汇总表不准确或上报不及时,每发生1次扣2分,扣完为止。4.健康合同上门服务:对超过4次上门服务,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自愿原则签订健康服务合同,或根据现有收费标准,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医生开展4次以上上门服务的,得2分,每签订1份健康服务合同,得1分,此项总分不超过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9掌握婚龄青年人数,上报欲婚青年名单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员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71.建立婚龄青年专册登记本得3分;2.每月上报育龄未婚青年名单得4分。未及时上报未婚育龄青年每月扣0.3分,抽查村两委和联络员各1名,了解婚龄青年人数的掌握情况,未掌握扣1分。村两委、联络员10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3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得3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医生(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50分7序号具体工作要求分值考核方法责任者11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年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责任医生的标准,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并配置适量责任护士组成团队,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建立社区责任医生上门巡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双向转诊制度以及定期在中心轮流门急诊值班制度。141.查阅县(市、区)卫生局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有关文件,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的得8分,每缺1个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2.每县(市、区)随机抽查3个中心和站,制度健全、执行有序的得6分,每缺1个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以下简称中心和站)12按照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要求,中心应加强对站和人事、财务、药品采购、分配、行政和业务等规范管理,有效提高站的服务能力。61.查阅县(市、区)卫生局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的得3分,每缺1个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2.抽查3个中心和站,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的得3分,每缺1个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中心和站13落实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10每县(市、区)随机抽查3个中心和站,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健全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中心和站、责任医生1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公布,实施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自费药品和自费诊治项目费用,并执行事先告知制度;按规定执行有关
本文标题: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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