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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定稿)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
华政办发〔2010〕36号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有关单位:《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2-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省、市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验收,根据《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甘语发〔2008〕27号)和《平凉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09〕8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达标评估范围全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范围以县城为中心,以县、镇(东华镇、东华街道办事处)两级党政机关,辖区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涉及县委、县政府、东华镇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宣传、财政、教育、广电等县直各部门,商场、宾馆、饭店、车站等服务行业和银行、邮政、电信、电力等省市驻华亭各单位。二、达标评估内容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主要内容是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具体包括语言文字的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3个方面。(一)综合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3-制建设、宣传培训工作。(二)普及普通话:重点是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普及普通话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普及措施以及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学生、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窗口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三)社会用字管理:重点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规范用字相关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的用字情况。三、达标评估方式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由省、市评估团根据《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估指标体系》设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总分为525分,其中综合管理116分、普及普通话203分、社会用字管理206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体分值及各项一级指标分值均达到规定分值的60%以上为达标。各行业、各单位达到规定分值的60%以上为达标。四、目标要求全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坚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4-工作与创设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相结合,与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通过普法宣传、规范管理、推广普及普通话等基本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工作步骤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自评、预评估和正式评估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下旬~4月上旬)。制定印发《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达标创建工作。建立达标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由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机构,及时部署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中旬~2010年8月上旬)。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逐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形成切实可行的创建达标实施方案。建立“一把手”负责抓全面,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达标创建工作台帐制度,及时、清晰记载工作过程,总结经验,优化思路,提高效率,高质高效完成达标创建各项工-5-作任务。第三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010年8月中旬~9月下旬)。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坚持以查促改、以评促建,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无死角,检无遗漏。自查结束后,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连同工作台账上报县语委办公室。县语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工作台账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撰写全县自查自评报告,确定备查单位,指导备查单位做好完善和整改提高工作。第四阶段:预评估阶段(2010年10月)。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团长,部分语委成员、语言文字专家参加的评估团,依据《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按照正式评估的办法及程序进行模拟预评。预评期间,聘请市语委专家现场指导。预评工作结束后,对有差距的单位通报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经过整改完善,确认全县整体达到验收标准后,向市语委提出评估验收申请。第五阶段:正式评估验收阶段(2010年11月)。筹备迎接市评估团评估验收。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组织达标创建及评估验收工作。东华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在县语委的指-6-导下依法管理和监督辖区内的语言文字工作。其它责任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专干,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完成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档案,报送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县政府、县语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分层落实,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明确落实责任。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范围,对达标创建工作的落实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县、镇党政机关大院、县直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工作场地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自办公室负责落实。城区主要街道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东华街道办事处牵头,县文明办、公用事业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配合检查落实。城区各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检查落实。各新闻媒体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检查落实。车站、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检查落实。各书店、网吧、文化传媒场所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文化局负责检查落实,县工商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服务行业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检查落实,县综合执法大队、建设局、公安局、旅游局、文化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县语委全面负责达标创建的指导、协调工作。3.严格工作要求。语言文字工作量大面宽,涉及部门、行-7-业较多,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部署安排,不推诿,不扯皮,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到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月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县语委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语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县政府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达标创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4.加大培训力度。从宣传培训入手,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能力和水平。2010年,由县语委负责聘请专家举办全县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由县语委办公室牵头,组织部、人事局协同落实,对县直各部门50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8月底前完成培训测试任务,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5.强化舆论宣传。各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认真做好环境布置工作。东华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财政局、社保局、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汽车站)、公用事业管-8-理局、卫生局、文化局等部门负责在主要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及群众密集地区各设立1块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各单位和各学校在单位内部设置3个以上的宣传标语牌。交通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在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画。各主管单位负责督促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岗位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画。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华亭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刊播达标创建工作信息、语言文字知识及达标创建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为全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和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6.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划拨到位,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本部门、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达标创建及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附: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任务分解表主题词:城市文字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25日印发共印80份
本文标题:(定稿)华亭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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