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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2020/3/5Page2第二篇保险市场2020/3/5保险市场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市场,与其他商品市场一样,具有完整的市场构成要素,体现市场供求关系,遵循市场供需规律。但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保险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保险交换关系更为复杂。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包含多个方面,例如:无形性、非渴求性、消费时的隐性等。第五章保险市场引论Page32020/3/5一、保险市场概述(一)保险市场参与者1、保险产品的生产者:保险人(公司);保险产品的供应商和服务商: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2、需求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3、监管方:保险监管部门。有的国家属于金融监管部门的一部分,如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下设保险监管部)和日本(金融监督厅下设保险监管课);有的国家则独立,如我国的保监会。Page42020/3/5(二)保险市场的特征1、直接交易风险:过程:投保人购买对保险的保障,转移风险给保险人后果:投保人风险锁定2、交易具有承诺性:诺成性合同(vs实践性合同)区别: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实践合同如赠与合同,诺成合同如保险合同保险,可被视为一种看跌期权Page52020/3/53、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拥有各自信息优势投保人:事前(逆向选择)、事后(道德风险)4、交易成本高合同的阅读成本、不完全合同的执行成本Page62020/3/5(三)保险市场的运作原理1、风险聚集与风险转移:依据的原则:风险大量、风险同质、风险选择保险市场的首要功能是将大量不同类型的风险单位及其承载的各类风险聚集在一起,转移至保险供给方,由其综合管理。2、风险经营与损失分担:风险经营:利用保险人的专业知识,实现对投保人风险的管理;条件:保险人向需求方收取保费损失分担:对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做经济上的补偿。Page72020/3/53、供求机制;保险价格是保险市场上供求规律发挥作用的主要杠杆;在均衡状态下,保险人获得合理效益,被保险人获得合理保障,各方主体都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价格的重要性。Page82020/3/5(四)保险市场的分类1、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2、原保险市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分保市场)3、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4、完全竞争型、完全垄断型、寡头垄断型、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Page92020/3/5二、中国保险市场概况保险深度:一国家或地区保费收入占该国家或地区GDP的比重。截至2009年底,中国的保险深度3.4%,位列全球44位,低于7.0%的全球平均水平。保险深度位列第一的是中国台湾地区,保险深度达到16.8%;以后依次为荷兰、英国。Page102020/3/5Page112020/3/5保险密度:一国家或地区人均保费收入的金额,即用该国或地区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额,除以该国或地区人口总数。截至2009年底,中国的保险密度121.2美元,位列全球64位,大大低于全球平均水平595.1美元。位列第一位的是荷兰,保险密度6554.6美元;其次为瑞士、丹麦。日本和美国则分别位列第9、第10位。Page122020/3/5Page132020/3/5三、国际主要保险市场概况(略)美国:世界最大(保费规模)的保险市场;英国: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市场;日本:监管最严厉的保险市场。Page142020/3/5案例5.1:“9·11”后美国政府对保险业的扶持据统计,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中,保险赔偿高达350亿至700亿美元之间。保险公司需赔偿人员伤亡、世贸中心和周围建筑物的损失,以及重建期间业务受到的影响。全部理赔过程要经历若干年才能完成。由此引发的保险业变动,最明显的表现为保费升高:仅仅在2002年上半年,美国的保费费率就平均提高了2-3倍。升幅最大的是企业和私人财产险的保费。保险业还设立了新的保费费率梯度表,离政治或金融中心越近的公司,保费越高。“9·11事件”以后,美国立法机构一直在研究如何解决因遭受恐怖主义袭击而产生的保险赔偿问题,试图为保险公司理赔该类事故在数额上做一封顶。为此,美国政府拟定了一个三年联邦计划,根据该计划,保险公司在得到政府帮助前,可以只支付部分赔偿金。Page152020/3/52002年12月26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恐怖风险保险法》,政府将为未来任何因恐怖袭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赔付。法案规定,如果美国遭遇恐怖袭击,2003年100亿美元以内的赔偿将由保险公司支付,2004年保险公司将赔偿125亿美元,2005年保险公司的赔偿额上升到150亿美元。余下的,由联邦政府承担90%,但联邦政府支付的赔偿总额不超过1000亿美元。这些举措将有助于使保险公司走出因恐怖主义袭击而形成的巨额保险赔款支付所陷入的困境,当然也将帮助企业在遭受恐怖袭击后获得及时补偿,并使经济得以尽快恢复。Page162020/3/5第五章小结:1、了解保险市场的参与者;2、了解保险市场的运作原理;3、记忆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定义。Page172020/3/5一、保险公司及其类型(一)保险公司的分类1、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产品功能:风险保障型、储蓄型、投资分红型例如:年金保险2、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产品功能:风险保障例如:责任保险3、再保险公司原保险与再保险第六章保险公司Page182020/3/5《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Page192020/3/5案例6.1:我国保险公司被接管的第一例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分行1997年12月1日发布的公告,鉴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依据《保险法》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5月13日,为期半年,接管组织是中国人民银行陕西分行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接管组,代行一切经营管理权力。其严重违法问题是指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的股东的资金没有到位,使得公司资金不足。据调查,永安财险注册资本为6.8亿元,实际到位资本金不足1亿元;违规是指存在异地展业问题。Page202020/3/5(二)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1)股份保险公司;(2)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是由保单持有人拥有和控制,不发行股票也没有股东,通过购买保单成为公司所有人并可以得到公司分红,宗旨是为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而不是为了盈利。最早的相互保险公司为1762年在英国诞生的EquitableLife。在全球范围内,相互保险公司出现了股份化的趋势。两者差异:企业主体、经营目的、权力机构、经营资金等8个方面(略)。Page212020/3/5(三)保险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1、营销;2、精算;3、核保;4、理赔;5、投资;6、会计;7、法律;8、人力资源;9、信息系统。Page222020/3/5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组织结构图Page232020/3/5二、保险公司的并购、控股和策略联盟银保融通:是指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在这一安排中,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主要负责产品的销售。理论上,银保融通既包括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又包括保险公司经营银行业务;而在实践中,前者要普遍得多。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2008年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谅解备忘录》。三、保险公司的跨国经营(略)Page242020/3/5第六章小结:1、了解保险公司分类;2、熟悉保险公司基本构架;3、记忆银保融通的定义。Page252020/3/5一、保险消费者的组成在人身保险的场合,要区分投保人、保单所有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二、保险产品的特性及其购买原则(一)保险产品的特性1、与一般实物商品比较无形商品;承诺性;机会性2、与其他大众金融产品相比较复杂的金融产品;避害产品第七章保险消费者Page262020/3/5(二)保险产品的购买原则1、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购买计划2、重视高额损失3、充分利用免赔方式。免赔即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损失。作用有二:减少保费、降低保险人的成本;减少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行为风险。对于投保人来说,这种方式能够使其更为经济地购买保险,即以较低保费买到保险金额大得多的保险。人身保险中可利用“等待期”(又叫“观察期”),财产保险中可利用“免赔”等方式。Page272020/3/5等待期(观察期):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险中,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较短时间内,因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免赔:即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损失。Page282020/3/5表7-2不同免赔额的汽车保险每1万元保额的保费Page29全部赔偿100元免赔额200元免赔额500元免赔额综合汽车险17513412094汽车碰撞险-5885114342020/3/5三、选择保险公司(略)(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和净资产比率;流动比率等等(二)价格(三)合同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四)理赔实践(五)注销合同(六)承保能力(七)服务Page302020/3/5第七章小结:1、了解保险消费者的主要构成及他们之间的关系;2、理解保险产品的特性;3、了解购买保险产品应当遵循的原则。Page312020/3/5一、保险中介概述(一)保险中介产生的原因1、保险产品的特性要求保险中介积极参与:风险的客观性与心理的逆反性2、社会分工的细化,要求具有专门知识的保险中介参与(二)保险中介的资格认定1、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法律和政策,谙熟保险业务知识;2、参加并通过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3、接受国家指定机关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稽核第八章保险中介Page322020/3/5二、保险中介类型(一)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1、保险代理人不得以自己未明示授权而否认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2、代理人所知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为让投保人了解代理人的权限,保险人可以在保单上标明对保险代理人权利的限制。Page332020/3/53、保险代理人的类型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个人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险业务和团体人身险业务,不得签发保单,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Page342020/3/5《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Page352020/3/5(二)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从保险人那里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国经纪人现状比较:1、英国:国际保险市场上,英国的保险经纪制度影响最大,保险经纪公司超过3200家,共有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2、德国: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显著3、美国:保险经纪人发挥作用有限,不如保险代理人Page362020/3/5(三)保险公估人《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
本文标题:《保险学》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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