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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第14章-国际合作交流与国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概况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十二五”规划教材供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卫生应急管理主审陈贤义主编吴群红杨维中副主编谭晓东吴美珍PublicHealthEmergencyManagement第十四章国际合作交流与国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概况目录第一节美国卫生应急体系介绍第二节英国卫生应急体系介绍第三节日本卫生应急体系介绍第四节澳大利亚卫生应急体系介绍第五节俄罗斯卫生应急体系介绍第六节国际组织在卫生应急中的作用第七节卫生应急国际交流与合作本章小结关键术语讨论题和思考题学习目标熟悉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的特点。了解上述国家卫生应急体系的概况,以及国际组织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章前案例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强烈地震,在此次地震的应急救援响应中,日本政府和国民基本上做到了有条不紊,防震减灾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此次地震灾害应对中有许多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地方,并对我国今后卫生应急工作产生许多重要启示。第一节美国卫生应急体系介绍一、法律法规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一)联邦应急管理署(二)紧急事件支持功能单元(三)军民应急医院系统——国家灾害医学系统(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五)防灾型社区一、法律法规1803年新罕布什尔州制定了最早的灾难应急法案。1974年《灾害救助法》1976年《全国紧急状态法》1979年成立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1988年《罗伯特·斯坦福救灾与应急救助法》一、法律法规“9.11”之后,通过了《公共卫生安全与预防和应对生物恐怖法案》、《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航空运输安全法》、《国土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自此,美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1992年《联邦紧急响应计划》2004年《国家紧急反应计划》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一)联邦应急管理署美国的自然灾害救援体系是以国土安全部及下属的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为中央政府主要领导机关的管理体制。FEMA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灾害预防与控制计划、制定综合性的减灾、准备、应急等紧急管理计划,协调各政府部门的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维护公共设施安全,在危机事后管理中负责协调行动、判断形势和发布公共信息等。图1美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示意图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二)紧急事件支持功能单元紧急事件支持功能单元(EmergencySupportFunctionsESF)是美国国家紧急事件处理系统(NIMS)的重要保障环节,包括交通、通信、建筑工程、消防、FEMA信息和预案中心、美国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卫生应急服务、FEMA搜救中心、危险品处理部门、食品保障、能源部门12个职能部门,共同保障灾害救援的顺利完成。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三)军民应急医院系统——国家灾害医学系统1980年美国国防部建立军民应急医院系统(CMCH)1985年以CMCH为基础建立全国医疗反应系统,即国家灾害医学系统(NationalDisasterMedicineSystem,NDMS)NDMS是军民一体化的系统,其指导思想是对外发生常规战争或国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使现有的医学救援机构有能力对大批伤员进行救治。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美国的“国家-州-地方”三级体系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FEMA将危机反应分为12个领域,并为每个领域指派一个领导机构。卫生和医疗服务的负责机构是卫生与人类服务部,CDC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整个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系统的核心和协调中心。图2美国应急管理模式图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五)防灾型社区美国联邦政府积极推动建立“防灾型区”,以提高社区成员对于社区事务的参与意识,增强公共部门和私人间的共识,为营造较好的城市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节英国卫生应急体系介绍一、法律法规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一、法律法规自1988年以来颁布了《传染病法案》《传染病免疫法》《公共卫生法案》《民事突发事件法》等。英国卫生部“突发事件计划协作机构”颁布的“国民健康服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计划”,构成了英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的综合框架。一、法律法规2002年4月,根据修改的国民健康服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计划,英国更多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转向基本医疗委托机构(PCT)。新计划构建了更为完善的公共卫生应对网络,包括PCT、卫生局、健康与社会保健理事会和卫生部门医药官员、执行官员等。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以卫生部和国民医疗服务体系为主导的自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与地方政府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危机应对的决策者与执行者权责分明,卫生部是决策者,处于战略层面;地方国民医疗服务体系是一个具有高度自治权的实体,接受卫生部的战略性政策指导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英国健康保护署(HealthProtectionAgency,HPA),成立于2003年4月1日,在执行层面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伦敦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免费紧急救助机构第三节日本卫生应急体系介绍一、法律法规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一)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的灾害管理体制(二)以召开防灾工作会议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三)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四)非政府组织参与救援一、法律法规日本灾害救助的基本制度是以中央和地方各自以立法的方式建立的中央政府的母法是1947年颁布的《灾害救助法》和1961年颁布的《灾害对策基本法》。1971年《大都市震灾对策特别措施法》1978年《大规模地震防灾对策推进纲要》1995年《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一、法律法规1988年和1992年分别制定了《南关东地区赈灾应急对策活动纲要》与《南关东地区直下型地震对策大纲》2003年《关于完善防灾信息体系的基本方针》和针对8级地震应急措施的《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一)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的灾害管理体制专门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决策和协调机构和以内阁首相为危机管理最高指挥官的危机管理体系,负责全国的危机管理。在首相官邸建立了全国“危机管理中心”,指挥应对所有危机。中央防灾会议(CentralDisasterManagementCouncil)负责应对全国的自然灾害,是综合防灾工作的最高决策机关,下设专门委员会和事务局。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二)以召开防灾工作会议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平时定期召开的防灾工作会议来部署应急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基础部门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及本地区的抗灾能力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汇报重大灾害,内阁总理负责提议内阁设置“非常灾害对策本部”来调集全国资源进行灾害应急处理工作,中央防灾会议作为主要的方案制定机构提供各种灾害应急处理意见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二)以召开防灾工作会议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在1995年的地铁沙林事件之后设置了内阁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灾害较为频繁的地区成立了灾害管理室,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灾害管理室具有更大的灾害应急的决策权,可在不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紧急征用灾害救援物资、救援设施等。灾害管理室的设置是对高度集权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所作的一种补充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三)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垂直管理体系:由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个层次组成应急管理体系:由主管健康、卫生、福利、劳保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核心。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三)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两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国家管理系统地方管理系统三级政府两个系统,通过纵向行业系统管理和分地区管理的衔接,形成全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网络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四)非政府组织参与救援以行政、居民、民间企业、非政府组织、非营利团体、志愿者相互合作的“公救”、“共救”、“自救”体系。参与救灾的范围比较广泛,一是参与组织多,二是救援项目广。第四节澳大利亚卫生应急体系介绍一、法律法规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一)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二)联邦政府救灾专业队(三)澳大利亚应急管理署(四)国家应急管理协调中心(五)应急管理体系(六)以志愿者为特色的广泛社会参与(七)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医疗救援模式一、法律法规在《联邦宪法》的规定下,制定了联邦政府应急管理政策,建立了相应的机构,通过财政和技术手段支持各州的应急管理发展和建设。各州通过自己独立的立法权力来建立适合本州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实施管理的职责。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一)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NationalEmergencyManagementCommittee,NEMC)是最高的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机构,主要功能是促进国家紧急事件管理能力的发展。(二)联邦政府救灾专业队联邦政府救灾专业队(CommonwealthCounter-DisasterTaskForce,CCDTF)是一个高级部门间的委员会,由总理和内阁部门主持,并与联邦政府部门结合,在灾害减轻和重建上扮演重要角色。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三)澳大利亚应急管理署司法部负责灾害和应急事务管理,其下属的应急管理署(EmergencyManagementAustralia,EMA)是联邦政府管理应急事务的机构。EMA通过一系列的州和地区在训练、响应、计划、装备、志愿人员等援助计划来实现自然灾害的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四)国家应急管理协调中心国家应急管理协调中心(NationalManagementCoordinationCenter,NEMCC)控制EMA的行动和协调任务NEMCC的主要责任是协调州与地区政府间的支持与请求工作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五)应急管理体系管理系统主要由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联邦政府应急管理组织和州应急或灾害管理组织3个部分组成6个州政府与2个地区政府负责保护所辖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州政府对灾害应急管理和规划负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负责灾害应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六)以志愿者为特色的广泛社会参与应急响应志愿者组织有大致50万名训练有素的志愿者,他们占澳大利亚人口的25%。志愿者是抗灾的主力军,他们来自于社区,服务于社区。州应急服务中心(StateEmergencyService,简称SES)是众多志愿者抗灾组织较为普遍的一种形式。SES是帮助社区处理洪灾和暴雨的应急和营救的志愿者组织。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七)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医疗救援模式以志愿者为主体的抗灾队伍是社区备灾建设的核心组成,这充分体现了澳大利亚灾害管理的概念:充分准备的社区澳大利亚联邦层级的规划者和管理者都把社区看成是国家抗灾的基本单位。第五节俄罗斯卫生应急体系介绍一、法律法规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一)总统在决策中起主导作用(二)俄罗斯紧急情况部(三)紧急状态预防和响应统一国家体系(四)俄罗斯联邦卫生防疫委员会和卫生部一、法律法规俄罗斯的卫生应急立法体系,特别是自然灾害和恐怖事件法律较为健全。1992年《安全法》(SecurityAct)和《特例法》(SpecificActs)1994年《联邦应急法》(FederalEmergencyAct)和《关于保护居民和领土免遭自然和人为灾害法》1995年《事故救援机构和救援人员地位法》一、法律法规1998年《民防法》1999年《俄罗斯联邦公共卫生流行病防疫法》2001年《俄罗斯联邦紧急状态法》2002年《俄罗斯联邦战时状态法》俄罗斯联邦应急法和灾害法规在制定上也存在规划不够详尽,无法察觉危险因素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忽略社区在自然灾害中应起到的作用等问题。二、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一)总统在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应急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总统在指挥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即所谓的“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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