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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06年3月9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1)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长期历史任务。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近7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只有实现农业发达、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才能真正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十一五”时期是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民心工程。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切入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坚持的原则。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坚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相结合,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求各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全省农业增加值由“十五”末的1843亿元提高到2352亿元,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870元提高到3840元,年均增长6%;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900亿斤左右;农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农村各项事业有较快发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力争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安全饮水。(5)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2006年各级财政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支出达到300亿元以上,省级支农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12%。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完善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积极争取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信贷投放要切实向“三农”倾斜;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6)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搞好新农村建设。要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查摆社会关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每年都办几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并形成制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好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解决好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加强人居环境治理,解决环境污染和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覆盖面,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门路。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和扶贫开发力度,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温饱问题。三、加快农村经济发展(7)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特色经济为主导,以中小企业为主角,以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综合管理权限,适时增加扩权县(市)数量;加大资金扶持的力度,省财政安排的扶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以奖励、贴息、补助等形式,重点用于培育特色经济、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县(市)留成,增强县(市)经济的调控能力;改善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扩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加强对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持,对提前实现脱贫目标的,原定扶贫期限内享受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到2010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8800亿元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二、三产业比重达到85%左右。(8)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要坚持因地制宜,利用丰富的农产品、矿产资源、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以粮食、畜禽、果蔬为原料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以采掘业、冶金、建材为主的原材料加工业,发挥比较优势,走适合本地农村发展工业的路子,形成特色经济。“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0.5∶1提高到0.8∶1。要坚持项目带动,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等信息的收集与研究,既要抓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也要抓投资少、见效快的中小项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筛选一批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工业项目,对外招商;依托劳动力资源优势和现有的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经济辐射、产业转移和大中城市的产业转移,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工协作体系,利用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所提供的市场份额、技术支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要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在工业布局、项目审批以及投资、信贷、税收、补贴等方面,扶持县域工业发展。(9)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要突出产业支撑,引导各类企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对县域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提升,构筑有利于企业聚集的平台,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城镇汇集,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积极发展商贸、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发展面向农村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要加强规划管理,城镇规划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及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提高城镇品位,优化人居环境。要健全体制机制,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放宽进城务工人员落户条件,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并稳定就业;推进城镇公用事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开放市政建设和经营市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城中村和近郊转户农民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0%左右,2020年达到50%以上。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0)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搞好重点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大力推广集雨灌溉和节水灌溉,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十一五”末,全省农田有效灌溉和节水灌溉面积由“十五”末的7256万亩和2000万亩,增加到7400万亩和2550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十一五”末全省力争建成10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建设100个万亩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基地。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免费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全面培养和提升地力。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农机的组织化程度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提高农机利用率,稳定小麦生产过程机械化,推进水稻、玉米栽种收获机械化,加快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11)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益性的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服务机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实施种子工程,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品种更新换代,建立新品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体系。力争“十一五”末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左右;全省优质粮食播种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比重由57%提高到80%。实施植保工程,搞好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控。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完善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培训科技示范户,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12)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县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农业项目和资金,重点扶持71个粮食生产基地县。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对24个产粮大县进行规模开发。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争取把更多的粮食主产县列入国家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范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重点粮食品种最低保护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价格调控,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五、推进现代农业建设(13)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双汇、三全、思念、科迪等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十一五”期间,通过培育新的龙头企业发展,省级龙头企业由128家发展到3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由30家发展到80家。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财政扶持、信贷服务等优惠政策,扶持一批服务功能强、内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目前的8473个发展到15000个,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达到60%以上。制定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注册登记办法,为其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有效联结形式,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真正让农民从中得实惠。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也要确定一定比例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金融部门要加强与龙头企业对接,通过创新信贷担保
本文标题: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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