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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03-07-09文章来源:本网为加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有效地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更好地发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1993]78号),结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在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兼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实行所在部门、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事业单位,不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范围。二、职务设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设置领导职务序列和非领导职务序列。选任的领导职务,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序列为:副会长、会长。非选任的领导职务的领导职务序列为:副处长、处长、副部长(副主任)、部长(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设置其他名称的领导职务,与上列职务层次相对应。非领导职务序列为:办事员、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如确因工作需要设置少量司、处级干事,职数由人事部商中央组织部确定。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要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设置。任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要严格任职条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三、职级对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部长(主任):六至八级;(2)副部长(副主任)、处长:七至十级;(3)副处长:八至十一级;(4)正科级干事:九至十二级;(5)副科级干事:九至十三级;(6)干事:九至十四级;(7)办事员:十至十五级。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适用上述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确认的职级对应级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级别,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根据上述规定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发[1993]79号)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办发[1993]85号)规定的定级办法确定。四、工资制度及工资套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范围的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工资套改和晋升的具体办法,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工人(包括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实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套改和晋升及机关退(离)休人员增加退(离)休费的具体办法,分别按照上述工资制度改革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招考与选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录用工作人员,采用招考与选调两种方式。部分工作岗位可实行聘用制。录用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或有限竞争性考试,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从内部晋升,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经过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符合任职条件者担任,还可以采用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任用。招考和选调工作人员,须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和上级批准的增员指标内进行,并按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六、其他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实施办法和步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实施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组织工作班子;制定实施办法;培训工作骨干;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的宣传教育;搞好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二)实施阶段。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1、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按规定合理设置领导与非领导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责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2、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调整配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审批确定工作人员级别,实施职级工资制,实现机关工作人员向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过渡。同时妥善安置分流出机关的人员。3、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各项管理制度及其细则,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本机关性质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总结检查阶段。在职位分类、人员过渡等实施工作完成后,认真进行总结和检查。重点总结检查职位设置、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任命、级别确定、职级工资制的实施情况等,巩固和完善实施的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总结检查情况向有关部门写出报告。八、组织领导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在总会党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总会人事部门负责。本方案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负责解释。主题词:红十字会总会参照管理实施方案通知抄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1996年11月15日印
本文标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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