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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争端的国际法和战略问题一、南海到底是谁的?二、南海争端是怎么形成的?三、南海争端如何解决?一、南海到底是谁的?•(一)南海概况南海诸岛北起北卫滩,南至曾母暗沙,西起万安滩,东至黄岩岛。自北向南可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南海是世界三大陆缘海之一,面积辽阔,水体巨大,水域深渊。南北长约1800公里,东西宽约900公里,整个海域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212米,最深处5559米。•南海岛礁依据水面的上下距离,可分为:岛屿、沙洲、暗礁、暗滩、暗沙等。整个南海可以住人的小岛或浅礁共70多个。(二)中国最先在南海进行经营和开发活动。•东沙群岛是南海诸岛中最北的一个,由东沙岛和北卫滩、南卫滩两个无人居住的珊瑚礁所组成,东西宽5公里,南北长1.1公里,面积1.8平方公里。•东沙群岛现归我国台湾省高雄市管辖,由台湾军队驻守。•西沙群岛,旧称千里长沙,总面积1.5平方公里,可分为东北的宣德群岛、西南的永乐群岛及散布于附近海面上的40多个岛礁,海域面积50多万平方公里。•西沙群岛是一群低平的珊瑚岛礁,地势平坦,海拔一般5至6米,最高点15.9米。•西沙群岛露出海面的有22个岛屿,7个沙洲。•中沙群岛位于南海中部,共20多个岛礁,除黄岩岛外,全部隐伏在海水下。与西沙的永兴岛相距220公里,距榆林港570公里。•南沙群岛,在四大群岛中位置最南,岛礁最多,散布最广,共230多个岛礁滩;露出水面的岛礁滩50多个,主要岛屿有太平岛、中业岛、南威岛、弹丸礁、郑和群礁、万安滩等。太平岛是最大的岛屿,0.43平方公里,由台湾军队驻守。曾母暗沙是中国领土的最南点。南沙海域面积82万平方公里。(二)越菲马等国主权声索的依据•从前宗主国继承下来的;实际控占;地理邻近;国家发展与安全需要;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当划属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三)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的依据第一、中国人民和历代中国政府最先发现、最先命名、最先经营开发并持续不断地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行使了主权和管辖权。•东汉杨孚《异物志》载: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缴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三国万震《南州异物志》:东北行,极大崎头,出涨海,中浅而多磁石。•“涨海”是我国古代渔民对南海的最早称谓。“崎头”是对南海岛礁与浅滩的称呼。•隋代:以“焦石山”称谓西沙群岛。•唐代:以“象石”指称西沙群岛。•宋代:以“石塘”、“长沙”、“千里石塘”、“万里长沙”等,称指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元代:开始将南海诸岛区分为四个群岛。•明代:1402年李荟最早标绘了南海诸岛地图,图中有“石塘”、“长沙”、“石塘海”等地名,即今天的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中的附图《四海总图》,已经明确标绘有四大群岛的地名和位置。自清朝到中华民国,中国政府三次为南海诸岛命名。第一次:1909年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官兵巡访西沙群岛,并为15个岛屿命名。“伏波”号军舰“琛航”号军舰第二次:1935年中华民国水陆地图委员会公布《中国南海各岛屿华英名对照表》,对136个岛屿重新命名。第三次:1947年中国政府内政部对南海172个岛、礁、滩、沙洲正式命名。中国渔民在南海的生产活动宋代中国渔民在南海的生产活动已遍布四大群岛及其海域。•流传于海南民间的《水路薄》,不仅详细记载了南海四大群岛的名称、航线,而且记录了海南渔民的作业路线、水文、气象、鱼群活动情况。相比之下,声索国既没有先民发现、命名,也没有生产经营的依据,更没有行使主权。中国军事力量在南海的巡防•宋代已派水师巡防西沙群岛及其海域,确立了对西沙群岛的管辖权。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天文学家郭守敬等人,考查四海,郭守敬在南海的一个测量点就在黄岩岛。中国政府长期对南海行使行政管辖•明清两代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隶属于琼州府和万州府管辖,正式划入了中国版图。•1883年清政府向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考察的德国探险队提出抗议;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命派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170多人的舰队巡视西沙群岛,升旗立碑,以示主权。•1909年广东省政府成立了“筹办西沙群岛事务处”,负责管理西沙事务。•1933年法国非法侵占南海9小岛,中国政府多次照会法国外交部,强烈抗议,不予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出兵收复西沙与南沙群岛•抗战胜利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协定》,1946年11月至12月,中华民国政府海军总司令派4艘军舰到南海接收南海诸岛。•1946年11月29日,永兴舰和中建舰官兵、官员登上西沙武德岛,呜炮升旗、竖立石碑,以示恢复行使主权,并以“永兴”名字命名了西沙最大岛屿武德岛,以“中建”命名了中建岛。“永兴”号军舰“中建”号军舰•1946年12月12日“太平舰”和“中业航”官兵、接收专员登上南沙最大岛屿黄山马岛,呜炮升旗、竖立主权碑,并以“太平”和“中业”命名了太平岛和中业岛。此外,太平舰还巡视了南钥岛、中业岛、双子群礁。“太平”号军航旗舰林遵为指挥官“中业”号军舰•第二、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和海域管辖权,符合国际法、国际习惯法以及国际海洋法。•1887年《中法越南续议界务专条》第3条规定:安南与广东交界处往南向海中所划的红线,线以东海中各岛属于中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的《开罗宣言》明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签订的、后由苏联等国参加的《波茨坦公告》第八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全部条款,无条件地将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掠夺的领土全部交出。•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和约》:日本放弃对南威岛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苏联代表团团长葛罗米柯在会上发言指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岛屿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严正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不论美英对日和约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1992年2月25日《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1998年6月26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14条:“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均明确承认“历史性所有权”在海洋划界中的“特殊作用”。《公约》第15条规定:如果存在“历史性所有权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不适用通常的划界方法。•历史性权权利,即一国通过历史性巩固的过程,对某一陆地、岛屿及海洋区域所取得的所有权。第三、国际法关于“禁止反言”原则,充分证明中国对南海岛礁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1956年6月15日,越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会见中国驻越大使馆临时代办李志民时,郑重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当时在座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黎禄进一步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朝时期就属于中国了”。•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的声明,越南《人民报》9月7日发表评论员文章,称中国政府的声明“是完全正当的”、“越南人民完全赞成”。•9月1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致函中国总理周恩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编绘向《世界地图》,用中国名称标洼“西沙群岛(中华)”、“南沙群岛(中国)”;1962年9月9日《人民报》报道:又一架U2飞机侵犯中国广东省西沙群岛的领空,被解放军击落。•1974年越南教科书仍写道:“南沙、西沙各岛到海南岛、台湾、澎湖列岛、舟山群岛形成的弧形岛环,构成了保卫中国大陆的一道长城”。•1975年9月,黎笋率越南党政代表团访华,首次正式提出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邓小平对黎笋说:中方有足够的证据说明西沙和南沙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这个问题可以留待以后讨论。•1977年5月12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声明》,特别提到西沙和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1977年6月,越总理范文同访华,李先念副总理会见他时指出:越南方面过去承认西沙、南沙是中国领土,但1974年以后立场却开始发生变化,特别是1975年趁解放南方的机会,侵占了我国南沙6个岛屿,…在你们挑起争端后,苏联原来的立场也立即改变了。•范文同对此辩解说:“在抗战中,当然我们要把抗击美帝国主义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对我们的声明,其中包括我给周总理的照会上面所说的,应当从当时的历史环境来理解”。李先念当即指出,这种解释不能令人信服,对待领土问题应当是严肃认真的,不能说由于战争的因素就可以做另一种解释。•禁止反言原则:即在国家关系中,一国对另一国签订或宣布了某项承诺之后,不允许再反悔。反悔以后的宣布或主张,是无效的,不受国际法支持和保护,而且要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第四、国际权威地图、百科全书,都充分表明和证明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向来属于中国。1952年由当时任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第15图《东南亚图》,把对日和约规定日本必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以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在中国范围内。•1955年10月27日,由美、英、法、日、菲、南越16个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第一届航空会议”,通过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建立海洋气象观测站,南越和菲律宾代表均没有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美国1961年出版的《世界地名辞典》、1963年出版的《各国百科全书》、1971年出版的《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等,均把南海四大群岛标注、标绘在中国版图之内。•全世界出版的200多张世界地图,均把南海诸岛标绘在中国领土范围内。•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和约》和1900年的《华盛顿公约》,都明确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以北纬118度为界,黄岩岛在北纬117度48分,法理上不属于菲律宾。二、南海争端是怎么形成的?(一)引发和加剧南海争端的原因•南沙争端主要包括岛礁归属、海域划界、资源开发和航行自由等四个方面。第一、南海诸岛是一个具有非常复杂历史成因的国际争端。第二、中国国力薄弱、海空力量落后、岛礁远离本土以及国人重陆轻海的理念,致使维权相对滞后,是南海争端形成与升级的内因。地理邻近•第三、战后冷战环境、邻国地理邻近、南海地位特殊、油气资源丰厚以及海洋法的生效,给南海邻国抢占岛屿与开发资源提供了便利、动力及所谓的国际法依据,是南海争端生成的外因。地位重要中国通往国外的39条航线中,21条通过南海,60%外贸运输从南海经过。80%的世界贸易量经过南海,日本韩国90%的石油进口通过南海,美国从亚太地区进口的各种材料90%要经过南海。南海周边邻国利用地理邻近条件以及个别域外大国的怂恿支持,加快了对南沙岛礁的侵占和海域的开发。油气资源丰富•南海海域已查明鱼类500多种;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24个沉积盆地,总面积72万平方公里,油气地质储量420亿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分布10个油气盆地,面积约41万平方公里,油气地质储量约350亿吨,其中在我国南海断续线以内的盆地约25万平方公里,油气地质储量约225亿吨。•曾母暗沙盆地面积约30万平方公里,油气储量约150亿吨。•可以预言,南海将成为我国海上最大的油气生产基地。国际海洋法的影响•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宪章之后最大的海洋法宪章,是一个巨大的成果和进步,但也引起了沿海国新的“圈地运动”。•南海周边邻国以海洋法为依据,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对部分南沙岛礁主权和海域管辖权提出要求,其单方面的主张与中国在南海享有的历史性权利产生了矛盾与冲突,导致了南沙争议目前格局的形成。(二)南海争端的现状及特点•越南:对西沙群岛、
本文标题:南海争端国际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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