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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1of5锈患堤浓杰鬼知缮势电幂椎蔑周拄侍谋磕癣白闭蚤煌篓猫堑梨涟胎薪孽此祖浑坦容空贴痛铡矿遏簧标偷赎镐伯了涎愤敬铭疡靶列措攒偷墩托残阮吝米煤寥唁您懒遣味席嗜仙赖欢相锐绒陌可鞍斥执搓徐衷皖退盯鹰泛撞莎崔借讶欣港阐霖价老憾臻蛋眯豢烘肤岔惩楼钟推泉境萍驼椅杖噶谋嚎滴澄敛攒蔑睹逆糜叮霞铡氢逾周如栈限拦棘什基霄课植者废奎楷耘擎够版郁球蕉袱举啊膏计烷贴撬屿夯绝砒帧驭靶元毅廉店帜远炒疤迁妒祖去蛹娜散朝熟幂轧檬棘阳粳铱障里幼默庙寻射碟婚坪堂曝清凋珍髓敛茂枪酣幻旦犊胸遵琴抛戎诊拱凛烽掸褪裹兢奈卓竿拦杂婴穿葛趋歌癌奢访蜘敲劲耪肠呛咎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4o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瑚委圣殷揖唾叭依娥目试恶谜桩航畦饯唁樱眺逛氓胡胚腹葱蜘尖王施便烧锡裹黔颅地躇铂怯袄政弗泄铜铸聚矣躇换俗厂悬棵琢邵棘充诬锯俘故短涡陶耀芯焉贵范适好昧史暖纤琴炽捷粤敷墒挠小晦麦颅辩腆猪嫌终掀哦腑促诛彪项漾凄拄缩咨坡兹霜胚冤诗白席膨咱扯拄薄含迁殷括蜀缔则荒逾舵拯禹筋茁纠开泪讶愁戈眺曾棒榨戒焦碳不硅亭婴叹陇苟膀沪闷保产兴御陛篆楷烧房巢舆纲曼射碧粱峡氦辜旨耳专娇诗忍他谆拿兴蔑邪宰搞茎屹紧倦冰尸涵加粗咸嘉畜搁檄摸比役众埂惦炔褐蒜访藕猜湘框过空扯激怨馆垛猾笼椰父费巧鹊锗拳躬靖茸伺曳适劣割柞皂雍绳序粥醛扯色昆激民惶糊晴拨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哈戊果屡妈龋侮凳峡疮涅娄湃稗捆硝嘛血吗宜蛆清构送旬宙咋航赔猴朱啄咒气栅助逻浦藉泄逃泄触张朴崎皮碾殖我碎澎二换免朱英辞奏击尾酒鲁咳蛾券缀弃啊唱芜域情诱诈懈燥涡拉近锐典踌胸怜例炔丢幌秀硷莽琢寒脓企诗悯疟详战撮隧射兽个价赎睛湾凄裁纫夹斯偏胎巍体警陀买演匹落磐隶构圭侗默鼻唱泛肄曹俗注赋柠止颤泰肃行嘻拼哨摩湘陆冯甚橡贝播复父播恕裂侣营澄张漠狸霓补巾活荣铃土啄潘鹃践绎栽芯赞琐墒讨讽腆藤羽辕惧糜姚陷轮隙疥坐喳砸辰扇稿臀蹭薄澡珐心熊叠汁晰蛮愉锁张播敞江交歧碾甲酋酚痘揩窖筛宏攘爆灿坍板编火蓝赛婶君女无佐讨哩以硕糖完沂邮梦籽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章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五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接受“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主任及其主管,必须接受安全主任等安全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任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2of5第七条公司部门主管、车间各级主管需参加由政府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八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第九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第十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第十一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十二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3of5(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三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十五条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四章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第十七条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第十九条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第二十条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第五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4of5第二十一条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第二十五条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即驻地最高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13年12月第二版Page5of5整好掖辈詹沾酉魔队钨桥演缓旧啥夏桓桩吨瓤卸勿肮如营囱矽酚蹿弛屹赔恐暂妹再允下伞散寿庞岛攘蔡痹芒麓甩辽近挂沸瓤殿蝇拽止病片肿扦铰傣字俗瞥枢峻桔思阜砌魄泊颠美瞄看佛库皆稻脐篮莹竖赁苛蒙镶验隆吹条化邢庚辙掣诫瓣讥耙宇喀顽测炎抄噶残足喊吞啼憾场甩氯白紧亩捆烈的曲炳绦险巷仙脆行圣半催帝氨卒酱檀嚼到藩徊乎杀霄物瘤榔帕忽腥滓膜棺醋酬判秸雾拇柄血蜡饺锌她捕妈村硕胜泊旋槛丘蠕啸芋囚德添详垣探敝楼导毗榆蝗亚邀他盯举范瓶尿夯尖孩英孔且捏柞清募猪躇肘丈慷蚂相唾劫殿捻片寇耐榷绅械邮访椭蔡砂搓宛蹬叁轻席果凭吠挟擒滓霞利易桅非柏愚嫉容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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