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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巴委发〔2008)1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巴中市2009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巴委办〔2009)88号〕文件精神要求,构建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推进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利益,着力构建与政府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创建廉洁型、服务型机关,为有力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省环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方面得到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得到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网络体系,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明确教育内容。坚持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进行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进行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规范和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重点学习《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认真查找整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突出教育重点。突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因人施教,从信念、道德、法纪、公德四方面全面覆盖。一是坚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的廉政教育。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增强其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进行正确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教育;二是加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财务、物资采购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强正确行使权力、爱岗敬业、按章办事、遵纪守法教育,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三是注重一般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形势与任务、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行政纪律与规章制度、基本法律与法规教育,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树立坚定信念,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和行为影响。(三)丰富教育载体。充分发挥传统教育优势,积极探索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坚持以职工自我学习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提供反腐倡廉信息、学习资料、纪律条规、典型案例,引导职工进行自我学习教育,不断实现自我完善提高。组织进行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讨论、聘请专家辅导、单位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集中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通过谈话谈心形式,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诫免作用。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保证(一)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各项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局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职工民主评廉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制度;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坚持党内协商,共同决策;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人事、财务、工程、采购等各项党务公开。(二)健全完善源头防治腐败制度。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行政、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内控约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健全“六项权力”监管制度。针对环保系统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特点,把环保“六项权力”作为监管的重点,探索研究建立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的监管制度,重点研究制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索贿以及在执法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程序不合法、特权执法、自由裁量失当、吃拿卡要,对物资(设备)采购、选人用人中程序不够严密,公信度不高等问题的防范措施和规定,从而形成程序严密、操作规范、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四)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有关公务消费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后勤管理制度改革。(五)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立相关制度,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六)实行内部监督制度。对干部职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进行整改。五、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一)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抓好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在群众对领导干部意见反映较多时及时提醒告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制度。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全面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加强行政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把行政监察工作融入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活动之中,切实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继续强化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规范服务行办,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探索开展效能监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建立效能评估机制,强化绩效考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进行整改。(三)自觉接受监督。重视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调研,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和经济审计工作,积极支持政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扩大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听证会、咨询会。(四)邀请“两员”监督。充分发挥“两员”(行风监督员和环境督察员)的作用,邀请他们参与督查督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改进工作。五、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专项行动,抓好工业污染源、农村污染源、城市污染源的整治突出重点流域防治。重点督办省市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整治,确保主要污染物治标逐年下降,确保饮水安全。(此项工作由监察支队负责)二是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对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专项检查,特别是环境执法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开展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组织进行行风评议,促进部门作风建设。积极配合调查发生在本部门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查处本部门科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本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对依据法律法规新增设或变更的审批事项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四是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审核按规定程序由法定代理人签发,并把握申辩、陈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生效的期限。按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理念,严格行驶每个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并加强处罚款的财务和票据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有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出具的票据一律使用专用公章。(此项工作由监察支队负责)五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环保专项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专项用于污染防治。要遵循诚实申请,按照择优支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财务科、监察室、污控科、生态科负责)六是完善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切实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和征收程序,促进排污申报工作的深入,强化监督管理,使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公开化、公正化。(此项工作由监察支队负责)七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完善本单位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探索推行群众点题公开和决策公开制度,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全部进行公开。(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八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机关行政效能评价机制,开展督查督办,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关落实三项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不良行为和不良倾向,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各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负责)九是积极推进财务制度改革。遵循适应财政改革、围绕中心任务、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依法理财的财务工作指导思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建立健全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通信、物品采购等有关公务消费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后勤管理制度改革。(此项工作由财务科、办公室负责)十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接待好到我局的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处理,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群众重大集体访,配合信访部门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信访的成因、情况及处理预案,使信访工作处于主动局面。(此项工作由监察支队、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六、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机制1、统一思想,提高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局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2、加强领导,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柏伦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领
本文标题:关于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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