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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介绍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肖志刚04/2014标题-章1律师介绍2、介绍上市肖志刚合伙人中国律师办公地点:北京/上海电话:(8610)64402232/15710091026传真:(8610)64402232电子邮件:xiaozhigang@zlwd.com肖志刚合伙人律师2、介绍上市肖志刚律师是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在北京和上海办公室工作。肖志刚律师于1998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投资、融资、并购与重组,商事交易文件的起草、审核与谈判,知识产权策略制定、实施与法律执行,公司业务运行中的合规性(包括竞争政策、反商业贿赂与反垄断法律合规)审查与法律风险识别和控制,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各类争议解决等。肖志刚律师曾就职于某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经验。肖志刚律师并曾就职于某财富500强跨国公司,负责该公司亚太区业务的整体法律事务,由此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法务实践经验。肖志刚律师先后在北京大学获得理学士学位(1996)、知识产权法学士学位(1998)、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1),并在同济大学完成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课程(2006)。1999-2000年间,肖志刚律师获得日本文部省奖学金,留学于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肖志刚律师不仅是法律实践的行动派,也是法律实务研究的贡献者;截止目前,肖志刚律师在法律期刊发表论文11篇,参编著作4部(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与知识产权等领域)。目录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二)挂牌公司情况(三)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四)定向增资(五)做市商制度(六)介绍上市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场外市场四板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五板券商柜台市场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设立背景银行贷款1.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需要:交易所市场上市条件高、服务对象有限。2.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转型的需要:服务中小微企业特别是自主创新企业。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设立背景小型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银行贷款私募股权融资•退出渠道不畅,上市前景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私募投资者吸引力不强,议价能力较弱。•小型企业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缺少抵押物,较难获得银行贷款。•贷款利率较高,融资成本较大。处于成长期的小型企业,研发投入大,扩大生产所需资金较多。2006年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新三板”正式进入公众视线。2012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证监会上报的有关《扩大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方案》,宣告了新三板市场的扩容时代到来。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1、国务院有关决定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1)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2)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1、国务院有关决定(续)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3)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依法需要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应当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许可方式,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无需再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4)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逐步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1、国务院有关决定(续)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6)加强协调配合,为挂牌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涉及外资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交易所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涉及国有股权监管事项的,应当同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2、解读国务院决定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1)《国务院决定》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拓展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国务院决定》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和市场监管奠定了法规基础,填补了《证券法》没有直接针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挂牌公司规定的法律空白,形成了由证券法、国务院决定、证监会规章和市场业务规则组成的层次鲜明、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了市场建设的法律层级,市场将步入更为规范的法制化运行轨道。(2)《国务院决定》对资本市场创新实践给予了高度认可,很多创新成果率先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施。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和公司规模要求;在行政许可安排上,简化核准程序,豁免部分核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建立转板机制。这些制度安排不仅契合了中小微企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特点,也是推动新股发行制度向注册制过渡的有益探索。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3、证监会发布配套规则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证监会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以及证监会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等7项配套规则。(2)上述7项配套规则,主要是适用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证券等情形。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证券等情形,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全国扩容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发布配套业务规则2、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新三板?根据安排,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发布业务规则,特别是对于股东未超200人的公司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等情形出台相应规定。全国股转系统相应的配套规则出台后,扩容所涉相应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将全部到位,全国扩容条件全面具备。2014年1月,首批园区外公司就将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市场定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1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孵化器”3私募融资市场2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服务范围、适用范围、挂牌条件注册在国内的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通过主办券商推荐进入新三板挂牌。1、哪些企业可以进入新三板挂牌?(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2、新三板挂牌条件?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企业挂牌成本、收益分析(1)聘请中介机构的成本:拟登陆新三板的企业需聘请有资质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拟挂牌企业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大部分企业的所属园区已制定了改制及挂牌的补贴政策,大体能够覆盖中介机构成本)(2)规范成本:挂牌后企业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在税务、工商、质检、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规范成本较以往有所增加。1、企业进行挂牌需要哪些成本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企业挂牌成本、收益分析(1)挂牌企业获得非上市公众公司地位。对于企业的增信效果明显,具备持续融资的功能。不论是股权融资、政府资助还是获得债权性质融资(股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可能性、便利性大大提升。从实际情况看,已有场外市场企业凭借挂牌的股权获得股权质押贷款。(2)股份在新三板市场实现定价流通。原始股东股份流通变现,投资人获得退出渠道,企业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激励作用显现。(3)便于实现产业融合,实现行业、上下游并购。(4)为今后通过介绍上市或IPO的方式转板打好基础。2、企业进行挂牌能够获得哪些收益?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挂牌流程2、企业进行挂牌能够获得哪些收益?改制挂牌准备完成挂牌由有限责任公司(如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推荐主办券商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完成办理股份登记、挂牌相关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推荐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挂牌之后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挂牌流程(续)(1)确定改制财务顾问(券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律师等,并分别签订协议;(2)召开董事会决议改制;召开股东会审议改制方案并做出决议;(3)审计、资产评估,准备相关法律文件等工作;(4)召开创立大会;(5)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6)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工商局办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手续。1、改制(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挂牌流程(续)(1)拟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须决议挂牌;(2)中介机构完成推荐挂牌所需材料;(3)主办券商进行内核;(4)召开创立大会;(5)将备案材料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2、挂牌准备挂牌公司的职责:1、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做出决议;2、配合推荐主办券商形成并完善推荐挂牌所需材料。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出具挂牌所需最近二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的职责:1、提交法律意见书;2、对公司股东名册出具鉴证意见。推荐主办券商的职责:1、从法律、业务与技术、财务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底稿、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等推荐挂牌材料;2、内核小组审核,召开内核会议并表决,出具内核意见;3、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报备案材料,针对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修改推荐挂牌材料,回复反馈意见。(一)新三板简介-挂牌流程(续)新三板市场介绍新三板市场介绍(一)新三板简介-挂牌流程(续)(1)主办券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简称、代码;(2)公司向中证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3)公司提交股份解除限售申请,完成解除限售登记;(4)公司与主办券商共同到证券交易所办理挂牌手续;(5)公司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转让公告等公开文件;(6)正式挂牌。3、完成挂牌新三板市场介绍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其他事项1、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必须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半年度报告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半年度报告可以不经审计;3、季度报告季度报告自愿编制并披露。发生可能对挂牌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挂牌公司应当以临时报告的形式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重大或有事项等等。1、股份解除限售;2、暂停、恢复转让;3、终止转让;4、定向增资应按相关业务规则进行披露;5、挂牌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等事项时,应由主办券商进行督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新三板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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