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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1〕2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临沂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2-临沂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之规定和全国、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现就全市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运作为抓手,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力争在两年时间内,使大部分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达到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标准,努力争创一批全省、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二、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章文件规定,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要素,加强工作创新,努力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3-――规范公开内容。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重大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或广播、电视及时对外发布。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在本单位的政府网站上全部公开,本单位尚未设立政府网站的,应通过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公布重要新闻。各级政府要在档案馆、图书馆或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提供查阅服务。鼓励各级各部门立足各自实际,创新公开手段,利用数字电视、服务热线、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进行公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确定的目录提纲和编制规范,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细化规范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各县区政府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的基础上,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4-开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公开程序。行政机关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依照“提出、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公开、归档”的基本程序进行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和准确性检查核实,并相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加强制度建设。各行政机关要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高效、良性运转。(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所有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各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裁量幅度和收费标准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制定权-5-力运行流程图,经法制机构审核后,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发布。――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要求,集中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互联网受理、部门系统办理、互联网反馈”和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反馈、网上监督。――建设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各部门要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流程固化为计算机程序,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并纳入本级政府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与“网上政务大厅”的互联和实时信息交换。依托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建设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权力运行实现全程动态监控。――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三)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建立集约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加强和规范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市级大厅为龙头、县区大厅为骨干、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的行政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规范市、县区两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服务职能要-6-在完成内部整合后全部纳入同级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以行政服务大厅为对外行使许可(审批)权的唯一窗口,切实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工作目标。要以审批代办服务为核心建立优化服务新模式,围绕“建设项目”和“企业注册”两条重点工作线,积极推进联审联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对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收费,要在行政服务大厅统一收缴。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统一和规范透明运作。不断扩大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范围,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配套的管理服务事项,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要逐步纳入大厅办理,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在服务群众方面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功能。――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统一规范,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原则,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社会保障、综治信访、农业生产、人居建房、计生服务、合作医疗、民政救济等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对办公场所实行标准化建设,做到建设标准、外观标识、设施配备、网络建设的统一。同时,逐步将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纵向建立市县乡行政服务电子运行网络,横向解决部门-7-系统间的数据对接问题,搭建功能完善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网上许可和联审联批。建立市县乡对应窗口的上下沟通和对接机制,建立网上报送系统,保证市县乡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通畅、高效。三、建设标准根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分别确定规范化县区(开发区)和规范化部门的建设标准。(一)规范化县区(开发区)建设标准1、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责任分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整及时,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2、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级政府(管委会)网站上全部公开;所辖乡镇(街道)、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网站上或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网站上全部公开。3、在档案馆、图书馆或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提供查阅服务。4、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5、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网上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档案资料齐全、规范。-8-6、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且所辖大多数部门完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7、建成运行“网上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其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事项的网上运行系统及其电子监察系统。8、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率在90%以上,审批代办制、并联审批制、收费“一费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运行良好。9、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运行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10、所辖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二)规范化部门建设标准1、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或上级政府网站上全部公开。3、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4、立足各自实际,创新公开手段,充分利用服务热线、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进行公开。5、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政府信-9-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网上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档案资料齐全、规范。6、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完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7、建成运行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事项的网上运行系统及其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向“网上政务大厅”上传数据。8、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运行。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力争通过开展活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要做好结合文章,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技防腐、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通过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加强工作创新,将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创造更多的先进经验。(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这次政务公开规范-10-化建设活动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分工共同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编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分别承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技防腐方面的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相关工作要求,分别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市科技防腐领导小组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继续抓好落实。(三)细化建设标准,加强检查验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在细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组成检查考核组,分别于2011年底、2012年底对各县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标准的,命名为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县区(开发区)和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部门,并进行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将推荐为省级、国家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同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工作成效差的县区和部门,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和《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政务公开规范化县区(开发区)和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不力、管理松懈而降低工作质量、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将被取消荣誉称号。-11-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主题词:行政政
本文标题:临沂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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