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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团支部工作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内容提要共青团组织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支部工作实务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团的组织制度团干部队伍建设团支部活动资源一、认识共青团共青团组织(一)团的成立时间、第一次团代会时间和纪念地1920年8月,党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1920年8月22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由俞秀松担任书记。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旧址设在当时法租界霞飞路新渔阳里6号(今淮海中路567弄6号)。1922年5月5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东园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真正成为中国青年的核心力量,明确了团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任务。共青团组织(二)团的定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基本属性);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重要责任);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与共产党的特殊关系)。共青团组织(三)团旗、团徽、团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2003年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共青团组织关于团旗团徽使用的几个问题:依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青办发[1999]28号)1、团员大会或新团员入团宣誓应悬挂哪些旗帜?团旗、党旗、国旗同时使用时该如何悬挂?团员大会或新团员入团宣誓会场,应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当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挂在面向的右方。团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当团旗与国旗、党旗同时使用时,团旗应摆在国旗、党旗的后面。2、团徽在哪些场合不宜使用?团的各级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节日游行庆祝活动,不要抬团徽;团旗团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广告等商业活动。共青团组织(四)团的基本组织结构团的中央组织: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团的地方组织: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团的基层组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共青团组织团的基层组织:(1)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2)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3)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4)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共青团组织(五)新时期共青团的光荣职责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共青团的根本职责所在。共青团组织三大作用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四项职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的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极端重要性“两个全体”(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团根本职责落实的要求: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不仅仅是在报纸上、电视上,也不在一次活动有多少人参加上,而是在团员青年心中、在团员青年作用的发挥上。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处于共青团与青年的边界上,团的各项职能都要靠基层去落实。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各项功能的基本途径,从根本上规定着共青团与最广大青年的关系,是团的全部活力的根本标志。团面临的新挑战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中表现得最为集中,团的建设和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也主要表现在基层。对广大青年而不是少数青年的组织动员,最重要的是靠全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见《陆昊同志在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团的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首要任务在不同组织层级,团的功能实现有着不同的侧重。基层团组织直接面对广大的团员青年,首先要解决吸引和凝聚青年这个根本性问题。具体目标(沪团委发[2008]230号)组织覆盖面广微观职能明确(中青发[2006]48号,关于印发《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等十二个团委、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的通知)工作运转有效充满生机活力管理规范有序三、团支部工作实务(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1、团员的身份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2、团员的发展(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团的十二大)把握好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之间的辨正关系(2)团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前教育关键依据:团青比例(团员/所有28岁以下青年)防止“关门主义”和“突击发展”(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3)发展新团员的程序依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施行)》的通知(1993年12月20日)提出申请说明团章,两人介绍支委会审察,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两个半数:有选举资格的半数到会;到会的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支部大会程序:本人汇报专人介绍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报告对申请人的审察意见到会团员就申请人是否达到入团标准进行民主讨论有选举权的团员表决通过。上级团委审批,入团宣誓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团费。(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4)常见问题解答不能发展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入团,但民族习俗应当尊重,如穆斯林不食猪肉等;父母信教的,本人不信,可以入团;已经加入民主党派的青年只要具备团章规定的入团条件,可以发展入团;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发展新团员。县以上团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团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团总支,经县以上团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但需在审批意见中注明是授权审批。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团委保存。(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3、团员的教育(1)团员教育的基本任务一是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二是理想、信念和价值观教育;三是科学文化教育;四是团员意识教育(基础和重点)(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2)团员教育的载体思想教育类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等;实践教育类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青年文明号和共青团号活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3)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形式为内容服务原则: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要求:以团员为主体。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做好双向沟通和反馈。形式:“三会两制一课”和团日活动。三会: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团课时间要求:一般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如果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而连续六个月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应作为自行脱团。(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4、团员的管理(1)团员的团籍管理团籍:团员资格(团员证是团籍的证明)离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脱团: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2)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的手续。6个月时间界限。外出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转移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所在地无团组织或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就近参加活动;3人集体外出,可不转移组织关系,组成临时团支部,接收流入地团组织(为主)和流出地地双重领导,以流入的团组织管理为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流动(外来)团员青年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团委组(96)12号)(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常见问题:如何甄别团员身份?1、团员证、人事档案中入团志愿书、相关证明资料;2、对于那些自称团员但团员身份无法证明的外来青年,一般应由流入的团组织发函致该青年所在党、团组织,进行身份甄别。原所在党、团组织提供其团员身份证明以后,方可明确其团员身份。(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3)团费收缴工作《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必须按期向组织交纳团费。标准: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中等学校的学生团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团员,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待业团员在待业期间,每月交纳团费0.1元。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各级团委收取和留用团费的比例(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团费的使用购置团务用品(入团志愿书、团徽、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卡片及插档和封面、团员证登记册、注册章、团费收支账册、团支部团费收缴报告单、团费收缴卡、团员专用奖励标记、团员处分表、《团章》等);团员教育;订阅团刊、团报;团干部培训;举办富有教育意义的团日活动;表彰、奖励团内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4)团员的奖励与处分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注意: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对团员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5、推优工作“推优入党”依据:《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推优”,切实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组[2004]发字085号)概念: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18至35周岁优秀团员青年)含义: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环节:争优:形成“争优”氛围,团组织引导;育优:积极开展活动,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日常考核,壮大积极分子队伍;推优:规范“推优”程序5、推优工作工作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认真考察、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提交支部团员
本文标题: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团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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