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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管理干部的选聘、培养和考核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各级管理干部自我发展与提高提供指导,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四、五层管理干部的选聘、轮岗及考核工作。3.原则3.1按照公开选拔、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原则,推进干部管理工作;3.2大力推进干部的公开选拔制度,实行干部任期制和轮岗制;3.3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监督,坚持并完善干部审计和考核工作。4.管理干部选拔聘用条件4.1管理干部必须签订《高压线承诺书》,并遵循公司价值观要求。4.2拟聘管理干部最近两次半年考核中业绩记录必须全是良好(“S”或“A”)。4.3管理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4.3.1任公司三层管理干部的,需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任公司四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其他公司相当职务)三年以上;4.3.2任公司四层管理干部的,需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公司五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其他公司相当职务)不少于一年。4.4除上述4.1-4.3基本聘用条件外,管理干部必须符合拟聘岗位《职位说明书》中规定的其它任职资格要求。5.管理干部选聘程序5.1三层管理干部的选拔由人事中心组织进行,空缺岗位所属系统给予协助。5.2四、五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一般由所在系统组织进行,人事中心给予协助并负责监督实施。5.3三、四层管理干部的选聘包括竞聘和轮岗两种方式:5.3.1竞聘方法具体参见《管理干部竞聘实施细则》(附件3);5.3.2竞聘候选人数不足、竞聘候选人不够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下,报请公司批准,该岗位上级领导可提名员工代理,代理期三个月,期满后进行转正评估;5.3.3管理干部轮岗方法参见《管理干部轮岗实施细则》(附件4);企业制度ZD/ZX04.0451-2002第1页共6页5.3.4在聘用三、四层管理干部前,人事中心HR部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HR部收集员工对拟聘干部的意见,如有员工反映问题且查实拟聘干部确实不符合管理干部条件的,则对该拟聘干部不予聘用。5.4五层干部必须通过直选产生,特殊情况可以指定职员代理,代理期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参见《五层管理干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5.5管理干部的试用及试用期待遇:5.5.1三、四层管理干部必须经过试用,试用期三个月;五层管理干部无试用期。管理干部兼任低一级职务时免低一级职务的试用期,降职使用的管理干部免试用期;5.5.2试用期满的管理干部,所在系统组织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并报公司审批,批准后可聘为正式管理干部;未通过民主测评或公司审批,则停止试用,所空缺岗位需要重新组织竞聘或安排轮岗;5.5.3代理管理干部代理期满后如通过竞聘,可按照试用期满的管理干部对待,报公司审批后直接确定为正式管理干部;5.5.4从2003年起公司内部选拔及在任三、四层正式管理干部必须具备6σ绿带资格;5.5.5内部晋升的四层管理干部必须在试用期(或代理期)内通过“新任管理干部培训”,否则不予转正;5.5.6在三、四层管理干部正式聘用前,人事中心HR部按照《管理干部聘免谈话细则》(附件5)组织安排有关负责人与拟聘用管理干部谈话;5.5.7在试用期或代理期的管理干部薪资标准不变,但享受该管理职位相应的其它待遇。5.6三、四层干部选聘流程图见附件1。5.7五层干部直选聘用流程图见附件2。6.管理干部任期及待遇6.1对所有三、四、五层管理干部均实行任期制:三层管理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四层管理干部每届任期两年,五层管理干部任期一年。任期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企业制度ZD/ZX04.0451-2002第2页共6页6.2三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前3个月,HR部报请公司经营委员会审批对该管理干部的进一步工作安排,并根据结果落实相关人员的轮岗、留任或免职事宜。6.3四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前3个月由各系统HR经理通知其主管领导考虑轮岗事宜,不留任的办理免职手续,特殊情况需留任或轮岗的需报请公司经营委员会审批。6.4五层管理干部任职期满,必须免职,且各系统重新组织对该职位的直选。6.5任职期满的管理干部,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并重新确定薪资标准。6.6经公司经营委员会批准的脱产学习/进修的管理干部,学习/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下者,职务保留,期间指定其它人员代理工作;时间超过半年者,不再担任现职,其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后按照本人情况及工作需要再行安排。7.管理干部的免职7.1免职含辞去现职、机构调整免职及工作调整免职三种形式。其中辞去现职是管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而其余两种形式为公司安排的。7.2管理干部拟辞去现职,应提出书面申请,在公司未确定其正式免职之前,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7.3个人价值观与公司价值观不一致、违犯高压线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干部应予免职。7.4免职管理干部必须在正式免职之日起半个月以内办理好工作/物品交接手续,由其原岗位所在系统HR经理及人事中心HR部监督实施。7.5人事中心HR部按照《管理干部聘免谈话细则》安排有关负责人在三、四层管理干部免职后三个月内与其谈话。7.6管理干部免职后按技术/业务线确定职务,并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重新确定薪资标准。8.管理干部任职考核8.1管理干部任职考核包括半年考核及干部审计。8.2半年考核由各系统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组织,采用多角度反馈方式进行。8.3干部审计由人事中心HR部提出《管理干部审计委托书》,委托审计部对有关企业制度ZD/ZX04.0451-2002第3页共6页管理干部进行审计。8.4半年考核与干部审计结果均记入干部档案。9.管理干部轮岗9.1三层管理干部的轮岗一般由人事中心组织进行,各系统协助。9.2四层管理干部的轮岗原则上在本系统内安排岗位,由所在系统组织进行;跨系统轮岗的需由所在系统提交公司统一考虑,人事中心协助组织安排。9.3不专门安排五层管理干部轮岗。9.4轮岗范围9.4.1在同一管理岗位任职期满且半年考核成绩为“S”或“A”的管理干部;9.4.2任期未满但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轮岗的管理干部。9.5轮岗办法参见《管理干部轮岗实施细则》。9.6管理干部在轮岗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工作交接,且管理干部必须在聘用文件发布后五个工作日以内上岗;无故不到任者,免职。此工作由管理干部所在系统及人事中心HR部负责监督实施。10.本办法由人事中心HR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附件:11.1《三、四层管理干部选聘流程图》11.2《五层管理干部直选聘用流程图》11.3《管理干部竞聘实施细则》(另文发布)11.4《管理干部轮岗实施细则》(另文发布)11.5《管理干部聘免谈话细则》(另文发布)企业制度ZD/ZX04.0451-2002第4页共6页附件1:三、四层管理干部选聘流程图符合不符合通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举报无是否通过审批是否通过审批有符合不符合未通过未通过是是否通过转正民主测评否未通过通过通过是否代理是否参加过竞聘否是未通过是否通过培训通过开始终止职位空缺相关单位组织竞聘相关单位指定代理相关单位干部轮岗相关单位发布公示相关单位调查调查部门报批HR部网上公示HR部试用拟聘管理干部代理拟聘管理干部安排有关领导谈话HR部发文聘用综合管理部发文免职综合管理部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制度ZD/ZX04.0451-2002第5页共6页附件2:五层干部直选聘用流程图召集该科室员工进行第一轮无记名投票能否产生科长/室主任(60%通过)取前两名进行第二轮投票能否产生科长/室主任(60%通过)填写选举结果审批表本科室员工签字HR经理、本系统领导审批否是否部长兼科长或指定代理是系统聘用是报人事中心HR部备案见证者签名符合科室设置条件开始终止开始
本文标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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