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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四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LOGO教师的法律含义及相关法律制度※1教师与学校、学生的法律关系※2教师的权利3教师的义务4※※CompanyLogo案例1:丁某,女,23岁,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教师。学校实行封闭化管理,教学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很多,这使她很感欣慰。然而,后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150元的生活费。丁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15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思考与讨论:该学校违法吗?丁某该怎么办?CompanyLogo一、教师的法律含义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具体指:1.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2.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3.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CompanyLogo分析:丁某所在学校违法。◎《教师法》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民办教育促进法》也有同等规定。丁某有权向所在地教育行政机关提起申诉。CompanyLogo(二)我国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是我国法定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教师资格可分为7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内容包括:基本条件、资格认定、丧失和撤销等教师资格条件:国籍、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终身有效,全国通用。教师资格被撤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被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的丧失: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不能重新取得。CompanyLogo二、教师与学校、学生的法律关系(一)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任命制下: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聘任制下: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无论聘任制还是任命制,学校均有权依法对教师进行管理,有权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二)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管理关系、平等关系。CompanyLogo三、教师的权利(一)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二)教师作为教育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权利:依据《教师法》第7条,我国教师具有以下六项权利:《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等;《民法通则》规定的姓名权、荣誉权等CompanyLogo案例2张某系某高中教师,工作认真负责,钻研业务,先后发表论文若干篇,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县优秀教师,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与奖金。2005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到张某,想让他的侄子进入张某所教的毕业班,由于该领导的侄子不符合学校入学规定,张某婉转地拒绝了该领导的要求。事隔不久,某县教育局突然收回张某所获的优秀教师称号与奖金,理由是张某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大,不配优秀教师的称号。张某找县教育局交涉,要求县教育局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但县教育局不予理睬。张某为此精神恍惚,以致住院,在朋友的指点下,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思考与讨论:某县教育局的做法是否违法?CompanyLogo、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CompanyLogo县教育局侵犯了张某的教育教学权与荣誉权。◎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教育局只凭领导个人的好恶,未依法定程序便剥夺张某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及奖金,构成对张某荣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此外教师依法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国家赋予教师职业的特定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阻扰。本案县教育局的某领导打击报复教师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教师享有的合法权益,县教育局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ompanyLogo判令:县教育局返还张某模范教师的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在原有范围内为原告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400元等。CompanyLogo尹健庭是株洲市二中语文老师。他在教学论文《入学教育课》中说:“读书干什么?考大学干什么?也许你会说,为了实现共产主义,为了社会主义建设。而我要明确地告诉你一一读书考大学,是为了自己,不是为别人。读书增强了自己的本领,将来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挣下大把的钱,从而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比如生活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美好,事业辉煌,甚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2000年,此文被市教科所评为二等奖。CompanyLogo年,“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的言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受到舆论广泛批评。5月,株洲市教育局下文,取消论文所获奖项。8月,宣布对尹解聘,且株洲市(含五县市区)的所有学校不能聘其当教师。尹认为这一处理不符合《教师法》,且教育局的行为已超出了其权限,于2002年1月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市教育局,要求撤销“限聘”的处理意见。5月,法院正式受理此案。CompanyLogo思考与讨论:1、株洲市教育局的限聘决定属于什么性质?2、你对尹健庭的观点怎么看?3、株洲市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尹健庭的什么权利?CompanyLogo分析:1、教育局的行为性质是行政处罚。2、“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作为一种教育理念虽然与主流教育理念不符,出自教师之口也有“误人子弟”之嫌,但仍属于正常的言论自由范畴。可以进行批判,批驳其不合理性,甚至对该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但这种言论并没有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它仍然属于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因此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尹健庭的言论自由权,是违法行政行为。CompanyLogo教育局的“限聘”处罚也违反了《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法》规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的条件是:“(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显然,尹的行为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教育局对他的行政处理是错误的,而且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尹在其教师资格证未被撤销之前,应当享有受聘权,教育局的行政命令对尹健庭的受聘权进行了非法限制,属越权行为。CompanyLogo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株洲市教育局对尹作出的“限聘”是超越行政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法院判决:撤销株洲市教育局对尹所做出的“株洲市(含五县市区)的所有学校不得聘尹健庭当教师”的处理意见。CompanyLogo、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CompanyLogo、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CompanyLogo、获取报酬待遇权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教师的工资报酬,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入。福利待遇主要包括教师的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作为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教师聘任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CompanyLogo:拖欠教师工资某市某郊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本县教师晋级并相应提升了工资,然而县财政部门借口县财政困难,迟迟不给教师兑现工资。7个月后,国家教委和省市教委组织“普九”验收,当地政府才急忙按晋升后工资标准兑现了教师当月工资,并许诺近期一并补发拖欠的7个月工资差额。但“普九”检查过后,此事不了了之。非但如此,政府竟将教师几个月的结构工资挪用,扩建一个工业项目。这激起了教师们的强烈不满,他们上访省、市有关部门,并投书新闻媒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当地政府补发了拖欠的结构工资,并许诺短期内即补发7个月的晋级工资差额及各种政策性补贴。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事态平息后,所做的承诺依然没有兑现。CompanyLogo思考与讨论:1.本案中违法主体是谁?2.其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或法律规定?3.违法主体应当承担什么的样的法律责任?CompanyLogo评析:1.本案违法主体是某县政府。2.其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教师法》第7条”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规定。3.根据《教师法》第38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拖欠和挪用教师工资的违法主体是县政府,因此,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应由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拨付和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CompanyLogo、民主管理权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教师参政议政,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讨论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CompanyLogo、进修培训权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作为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教师的进修培训创造有利条件。当然教师
本文标题:第四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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