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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2012年12月7日1一、编制依据及原则1、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及《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条文说明》;2、国家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关于编报农村急救体系2011年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2、乐安县城总体建设规划;3、乐安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4、坚持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基本满足今后20年以内乐安县农村急救体系的发展需要。二、项目背景乐安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7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7个,中心卫生院6所,乡卫生院14所。乐安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县医院已成为承担着乐安县及毗邻地区人群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任务,医院服务人口36万,服务半径75公里,是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全院编制床位120张,2实际开放220张;设置科室22个,其中临床科室12个,住院科室12个,职能科室8个;现有职工3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3人,中级职称人员84人;固定资产2100万元;占地面积12510平方米,业务用房12000平方米,年平均住院病人11210人次,门诊202000人次,业务收人5000万元。乐安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医疗救治中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救治单位,医院设置急诊科,现有人员16人,其中医生5人,护士11人,业务用房面积100平方米,普通救护车2台,在抢救急、危、重症病人生命、应对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大型社会活动的保障和承担急救医学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3.1项目的提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事故的日益增多,全县现有的急救体系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3.1.1现有的医疗急救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急救需求。33.1.1.1急救设备、车辆配置不足。乐安县总人口近36万,根据卫生部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救护车数≥0.25辆人,每辆救护车配备5人(其中急救一线工作人员不低于急救系统人员总量的70%)的标准配置,作为全县医疗救治中心的县医院应配置救护车5辆,工作人员25人。但是目前,县医院仅有救护车2辆,人员只有16人,远远达不到标准要求,且急救车设备配置简陋,车辆仅有担架,缺少必要的车载急救设备、通讯设备,没有形成完整的院前急救指挥和调度系统。医院现无负压式救护车,难以应对非典等传染病的急诊救治。同时,现急诊科急诊抢救设施滞后,缺少必备的急诊救治设备。3.1.1.2业务用房不足。县医院作为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的中心,现急诊业务用房在门诊部内,面积狭小,没有形成独立系统的急诊医疗救治体系,在应急救援响应和保障上,相对于其它公共安全保障系统极为滞后,影响了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3.1.2人口总量增长、老龄化加剧、急救疾病谱的变化带来日常急救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目前,全县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出少儿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持续增长的倒金字塔型。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已逐步进入老年型,而创伤、急性脑血管病、呼吸道急症、肿瘤、昏迷、心脏病、已占急救总量的65%,并处于不断上升趋势,目前的急救体系难以应对日常急救服务需求量的大幅度增长,43.1.4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交通工具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呈上升态势,各种潜在危险随时都可能出现,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急救体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目前,急救医学管理的集中点是重视院前急救,规范医院急诊科管理和强化监护病房管理三个方面,而院前急救是急救体系的首要环节,急诊科救治体系是急救体系的第二环节。加强院前急救,提高急诊救治水平对于及时挽救病人生命和减少伤残至关重要。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急救中心面貌,提高急救服务能力,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等健康服务,急需在县医院建设系统完整的农村院前急救调度中心和急诊科救治体系,包括新建院前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业务用房,配置院前急救设施和急诊科诊疗设备,以满足广大患者及医疗服务的需要。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2.1项目建设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治体系,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交通事故、疾病抢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53.2.2项目建设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急诊救治体系建设又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基本需求是十分必要的。3.2.3项目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自身健康,也更加重视对健康的投资,项目建成后,可为人们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医疗环境。3.2.4项目建设是乐安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医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医疗的医疗条件,提升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医院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挥,增强乐安县医疗卫生综合实力,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3.3项目的可行性:3.3.1可靠的组织管理支持。乐安县为确保此项目的有序进行,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和筹建班子,负责项目的协调及建设的具体工作。3.3.2可靠的财政支持。在项目实施时,县政府将及时足额筹措资金,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力度,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3.3.3稳定的政策支持。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印发的6《关于编报农村急救体系2011年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支持。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四、建设条件4.1机构设置及建设地点乐安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医疗救治中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救治单位,乐安县农村急救中心拟设在乐安县人民医院内,由乐安县人民医院管理。农村急救中心建设地点位于乐安县人民医院院内平面北侧,与急诊科相邻,面临县城西大街,即有利于急诊车辆的快速出入,又利于急诊患者及时送达急诊科救治,建设地址十分合理。4.2建设条件新建的农村急救中心建设地理位置优越,建设条件良好。现简述如下:4.2.1供电:县医院由乐安县城市供电电网保障供电,为二级用电负荷。同时,院内已建成双电源供配电系统。院前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充分利用。4.2.2给排水:县医院现有用水进水管径为300mm,现有的供水设施可满足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的使用需要,污水7可利用县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消毒净化后排人城市下水管网。4.2.3交通:院前急救中心建设地址位于院内平面北侧,与城市街道和医院急诊科相连,交通十分便利。4.2.4电信广电:乐安县内有较完善的电信、移动、广电设施,项目建成后,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以保证院前急救中心通讯调度系统的应用。五、建设规模及方案5.1设计思路乐安县农村急救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是:以县医院为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网底,县医院作为乐安县农村急救体系的诊治、通讯中心,负责危急重症的快速反应,乡镇卫生院作为急救中心的辐射分支和前沿,负责对危急重症进行初步处理和及时转诊。形成通讯畅通、反应敏捷、快速高效的农村急救综合体系。农村急救中心土建工程的设计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崇尚合理、节约、清晰的原则,采用人体尺度,心理感觉和行为规律为依据,在追求全明设计、直接采光的同时,兼顾舒适性、功能性、便利性于一体,力图创造端庄、亲切、简洁的急救中心新形象。85.2主要规范、规程及规定《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筑标准》5.3建设规模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编报农村急救体系2011年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结合乐安县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县医院院前急救中心建设规模为460平方米。主体两层,每层230平方米。5.4建设方案:5.4.1建筑平面设计拟建的院前急救中心建设位于县医院平面位置的北侧,用地范围东西长32米,南北宽15米。院前急救中心南部为急诊科,北边为西大街,主体二层。一层设置值班室、车库、急救车消洗室、隔离用房、急救物资库;二层设置行政办公用房、调度指挥室、信息机房。5.4.2建筑结构设计:拟建的院前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结构采用全现浇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一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70年。5.4.2.1基础:急救指挥中心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9(GB50007-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8)要求进行。房心及基础外侧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3。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具有弱腐蚀性,防护措施应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5.4.2.2主体:本项目主要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一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水平地震影响系统最大值0.08,设计特征周期0.40S,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5.4.2.3墙体:框架结构:内外墙采用加气硂砌块砌筑,卫生间隔墙采用水泥砂浆粉煤灰多孔砖或成品GRC隔墙。砌体结构:内外墙均采用粉煤灰多孔砖砌筑。5.4.3建筑立面设计:在满足院前急救中心用房各功能需求,协调医院院内及周边环境的前提下,拟设计为现代式的建筑造型,按照形式追随功能的理念,力求新颖、典雅、简洁、轻巧。外墙面依据医院特点,以米黄色为外墙主要颜色,运用铝板、局部的玻璃幕墙等不同材料相搭配的方式装饰外观,使建筑达到轻快明朗的效果,以显示建筑的质感。本项目楼体总长32米,宽7.5米,地上二层。楼体总层高为9米,一层层高度4.2米,二层层高为3.6米。5.4.4建筑防火设计:院前急救中心建筑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一般用房采用不燃烧体隔墙,耐火极限为1小时,调度10中心、车库等重要用房采用耐火极限为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墙门窗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室内装修材料采用燃烧性能等级A级装修材料。车库应按汽车库消防设计规范条款执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5.4.5通信系统:在调度室、办公室、值班室场所设置电话,电话线引自县网,以实现内外部的通信联络。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医务人员配备无线对讲通讯系统,以保证通信联系畅通。六、设备配置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编报农村急救体系2011年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结合乐安县实际情况,应配备急救车辆、车载诊疗设备、急救中心调试通讯系统,并为县医院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必须的急诊抢救诊疗设备。6.1急救车辆及车载诊疗设备配置6.1.1急救车辆配置:乐安县人民医院现有普通救护车2辆,仍需配置救护车2辆,其中1辆为普通救护车,用于一般急诊病例的救治,1辆为负压式救护车,应对烈性传染病的急诊救治。116.1.2救护车车载诊疗设备配置:目前,乐安县人民医院现有救护车均没有配备基本的车载诊疗设备,影响着院前急救工作的实施,因此,需配备基本的诊疗设备(见表1)。表1.乐安县急救中心救护车所需车载诊疗设备一览表救护车车载设备名称单位所需数量设备单价(元)合计出诊箱(包括药品、血糖测试仪、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体温计、止血钳、叩诊锤等)个415006000气动呼吸机台450000200000手提多参数监护仪台450000200000车载氧气瓶个46002400气囊面罩呼吸器台43501400折叠式担架付440016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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