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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课件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几个步骤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应注意的问题五、干部人事档案的查缺一、什么是干部档案及整理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人人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地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把平时收集而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并装订成卷,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精练性、机密性的特点二、干部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基本要求:严格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必须遵守的纪律:(1)必须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档案安全;(2)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或伪造档案材料;(3)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4)在整理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材料丢失或泄露材料内容。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步骤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验收入库通过整理使每本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一)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按中央文件的精神,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严格进行(中组发[2009]12号)。具体做法:1.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是否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是重份、无保留参考价值的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档案;22.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3.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需有本人签署意见或签名的,要有本人签署意见和签名,如:年度考核表;干部履历表(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自传。1997年以来任免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是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4.鉴别中发现涉及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5.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制件;培训、奖励等材料无法查找需用相关证书复制件存档的,须在复制件上注明出处、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所有复制和补充制作的档案材料,都要注明复制、补制的时间)6.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缺单)(二)干部档案材料分类分类原则: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分类,做到层次清晰,便于利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学生登记表以前放1类,现调为4-1类;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重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注意:干部任免表的考察材料作任免表的附件;学习(培训)鉴定表归四类第四类: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分四小类:(一)学历学位材料;高中、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自学考试材料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进档3(二)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呈)报表(三)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四)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注意: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三龄一历认定材料归第五类。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注意: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归六类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归七类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注意: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材料归八类第九类分四小类:(一)工资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二)任免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三)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4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四)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等(三)干部档案材料排序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进行排序,必须层次分明,每类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1)按时间排序:一般第一至四类、七类、九类、十类采用时序法,按时间形成由远及近原则排序;2)按主次排序:适用于第5、8类的材料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代材料;3)混合排序法,时序和主次关系的结合;如:第6类的入团、入党志愿书放在各自形成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排序后逐份编号,编页。在每一类材料的第一份材料右上角贴上分类号,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顺序号。例:顺序号3-2代表第三类第二份材料,9-1-2代表第九类第一小类第二份材料;编页:每份材料用铅笔单独编写页码,逐页按顺序编写页码。注意: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干部任免审批表后附考察材料的视为一份材料编页码;无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要视同原件编写类号和页码;材料本身有页码的,不需重编。如果其中有插页的,将插页顺着上页编上页码,再将以后的页码顺编。(四)干部档案材料编目编目就是编写题名,要求:按照档案材料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可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中录入并打印注意:1.“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最后落款时间,复印件填写原件时间;2.“备注”栏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干部任免表后有考察材料的,注明“附考察材料”,有含复印件的注明“含复印件”;3.每类目录后预留空格,便于以后加补材料。手工制作目录时注意:修订后的目录与旧目录的不同:一是把“类号”改成了“序号”;二是把“材料制成时间”改成了“材料形成时间”;三是删除了“份数”栏;四是材料名称加了“人事”两字,变成了“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干部人事档案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采用双面打印或填写打印后,装订时置于卷首,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置于档案目录后再装订整齐。(五)干部档案材料技术加工5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园珠笔写的档案材料应进行复印、扫描、修复等,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作为一件。2.幅面过大的材料应进行折叠或剪裁,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的文字、印章等内容。3.幅面过小的材料、过薄易碎的材料应进行托裱(一般选用质地较好的白纸,不能用有其它文字内容的旧报纸和旧画报代替),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档案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不够的应加边。4.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去除。5.横装的材料要倒过来顺装,装订成本的材料若上端有粘住的要尽量撕开,便于阅档。6.每份档案材料必须保证各自独立,禁止将多份材料缝纫、裱糊在一起。装订好的材料应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字,方便阅读。打孔要求: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mm,下孔距材料底边54mm,孔中心距左边沿12mm,孔直径为5mm。做到结实、整齐、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背脊标签按组通字【2012】28号文件标准制作。计算机打印背脊条和人员姓名并插入档案盒四、干部档案整理中注意问题档案整理工作中一定要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要保持档案整洁、不准污损材料,不得摘录、复制、泄露档案材料内容。第四类、第九类采用了二级分类法,分成了四个小类个别材料在分类上作了调整,特别是三类的材料,如学年鉴定表,学员函授毕业鉴定表这些以前放三类,现调为四类;整理时不能只看题名,一定要看档案原件,以材料主要内容来确定归类。五、干部档案查缺(一)档案
本文标题: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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