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近代中国的国际法附会论
近代中国的国际法附会论曾涛∗自鸦片战争起,随着西方以武力打开了中国国门,晚清中国逐渐卷入了以欧美为中心的世界体系。在中国最初遭遇西方时,是坚持以传统的中国对外交往模式来处理涉外事务的。以鸦片战争为界,在此之前,中西的世界秩序处于对峙阶段。中国对于“西方国际法”的了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来华的传教土,他们进行了最早的国际法翻译并以其国际法知识协助了《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缔结;另一方面是中西交往中的碰撞,中西交往中的外交礼仪问题和来华外国人的司法管辖问题都折射出中西世界秩序的分歧和对抗。中西的激烈冲突引发了战争,并使得晚清中国不得不开始正视西方的世界秩序及其作为其核心规则的国际法。林则徐在其外交活动中有意开始了解国际法,而鸦片战争之后所缔结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更是让中国直接面对了西方的国际法制度。《万国公法》为代表的一系列西方国际法著作在官方的支持下翻译出版,则是晚清政府试图了解西方国际法的表现。从中西对峙到中西剧烈冲突,中国传统的世界秩序在西方的入侵之下逐渐瓦解。近代早期外交人士接触并尝试着运用国际法,这些外交人员对于国际法的认识随着他们论著在国内的出版而得以为更多的国内知识阶层所知悉。1同期,国际法知识随着新式学堂的国际法教学在中国也逐渐传播开来。2如果从1839年林则徐主持译介法泰尔的国际法著作《各国律例》的翻译活动算起,到了19世纪末期,西方国际法知识在中国的传播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国际法相关知识伴随着国人对于西方各国乃至于整个世界了解的深入,在思想界引起了许多讨论,就今人的总结来看,这些讨论涉及到主权观念的建立,对国际法的价值评判,对近代外交的理解和国际政治中的均势理论等。3而在上述讨论中,国际法附会论,这种将当世的国际格局与中国的历史上的特定时期进行比照,进而在中国的古代对外实践及其传统典籍中去探寻国际法的痕迹的现象,成为近代中国思想界一种重要思潮,本文特以此为中心予以专门论述。“附会”,又称为“格义”,是早期中国僧人和思想界理解印度佛教思想的最基本的一种手段。“格义”方法随着佛教的初传就已开始了,早在汉代,就有西域和印度的僧人来到中国传经,由于当时没有佛典,主要靠口耳相传来演讲佛理,人们也就根据演说的内容,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释佛教,这一时期的“格义”方法主要表现在演说上。后来,自有佛典翻译时起,也是采用的这种方法,汉魏时代的翻译,主要表现为在词语、∗本文发表于《法史学刊2007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1早期的驻外公使,均受命于清廷定期报告其工作情况,同时他们也大多撰写了日记等以记录其亲身经历及其所从事的外交活动,其中不乏关于国际法观念的记载,20世纪80年代钟叔河主编的《走向世界丛书》所整理记录的一批书籍即为其中的代表性作品。2具体论述见笔者的出站报告。3参见王尔敏、田涛等人的讨论,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王尔敏:《晚清政治思想史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续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田涛:《国际法输入与晚清中国》,济南出版社2001年版。概念上的对等翻译,用中国固有的名词概念对译佛教的名词概念。陈寅恪和汤用彤较早就此展开了研究,陈寅恪称“格义”为“我民族与他民族二种不同思想的初次混合品”4,汤用彤著以专文,称其为“中国学者企图融合印度佛教和中国思想的第一种方法”。5现存典籍中,对“格义”作出比较明确解释的是梁代慧皎《高僧传·竺法雅传》中的一段文字:法雅,河间人,凝正有气度。少善外学,长通佛义。衣冠士子咸附谘禀。时依门徒,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及毗浮、昙相等,亦辩格义以训门徒。6上述文字描述了汉魏六朝间中国僧人将佛教经典与中国典籍中的概念相配拟,以便讲经之用,简而言之,“格义”就是用中国本土为人所熟悉的著作中的意义来比附解释印度佛经中最为繁琐深奥的精义。“格”就是“比较”和“对应”的意思;“义”则是“词义”或“概念”的意思。“格义”就是比较对应观念或名词意义的一种方法或手段,既是概念对等的翻译方法,也是比附连类的解说方法。“格义”这种方法的起因在于,佛教作为外来宗教,它赖以产生的古代印度社会和中国社会历史条件并不完全相同,佛教的内容结构、思想方法和概念范畴,也与中国固有的学术思想不一样,加上理论艰深晦涩,因此,在最初的佛经翻译和解说中就必须以中国固有的名词概念、思想方式来予以说明,并适应中国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调整和变通,于是,由“格义”方法带来的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也就开始了。7南北朝以后,佛经翻译中兼采音译方法,大量佛学名词成为人们的常用语,中国佛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格义”作为佛教在中国早期传播中所起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随着佛典翻译与佛学研究的深入,这种追求两种不同思想之间概念与名词的相似性的方法遂被抛弃,走向对外来佛学思想体系和原义的探究。但“格义”的思路沿袭了下来,晚清西学东渐之际,中国士大夫亦往往以“附会”之法接引西学,或衡准于儒学,或比附于诸子,再予以推演,一时形成风潮。围绕国际法所进行的附会讨论,即为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例,并反映出思想界对于国际法的吸收情况。一、比附的肇始——以春秋战国与国际格局比附国际法附会论的思潮,首先源于将世界格局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进行比照,据现有资料来看,徐继畲最早将春秋战国与当时的国际格局相比附。徐继畲为近代早期的著名思想开明人士,较早展开了对于世界格局的研究,在其1848年所著《瀛环志略》中,在介绍欧洲4陈寅恪:《“格义”》,载《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万绳楠整理,黄山书社1987年版,第60-64页。5汤用彤:《论“格义”——最早一种融合印度佛教和中国思想的方法》,载汤用彤:《理学·佛学·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版,第282页。6竺法雅和康法朗是西晋时名僧,引文反映出“格义”是竺法雅等在教育门徒的过程中实施的讲解方法。【梁】释慧皎,《高僧传》,卷第四,“晋高邑竺法雅”,汤用彤校注,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52页。7何锡蓉:《从“格义”方法看印度佛学与中国哲学的早期结合》,《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8年1期。形势的部分,他将当时欧洲各国与战国之时的列国相比较,并认为:欧罗巴情势,颇类战国,故纵横之策,有不期然耳者。8徐继畲发议之后,到19世纪60年代,徐氏此论才得到响应,冯桂芬在1861年撰写的《校邠庐抗议》中称:今海外诸夷,一春秋之列国也,不特形势同,即风气亦相近焉。势力相高而言必称理;谲诈相尚而口必道信。两军交战,不废通使,一旦渝平,居然与国。亦复大侵小,强陵弱,而必有其藉口之端,不闻有不论理,不论信,如战国时事者。9冯桂芬的认识,较之徐继畲则更进一步,把当时的世界局势和交往模式(风气)这两个方面均与中国古史中的春秋战国时期联系在了一起。1863年《万国公法》出版之际,宁波人张斯桂10在为《万国公法》写的序中,也采用了比附的方法来阐释当时的国际关系。间尝观天下大局,中华为首善之区,四海会同,万国来王。遐哉勿可及已。此外诸国,一春秋时大列国也,……在昔春秋之世,秦并歧丰之地,守关中之险,东面而临诸侯,俄罗斯似之。楚国方城汉水,虽众无用,晋则表里山河,亦必无害,英、法两国似之。齐表东海,富甲天下,美利坚似之。至若奥地利、普鲁斯,亦欧罗巴洲中两大国,犹鲁、卫之政,兄弟也。土耳其、意大利,犹宋与郑,介与大国之间也。瑞士、比利时,国小而固,足以自守。丹尼、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昔为大国,后渐陵夷,然于会盟友、征伐诸事,亦能有恃无恐,而不至疲于奔命。其间蕞尔国,不过如江、黄、州、蓼,降为附庸,夷于邱县,或割地而请和,或要盟以结信,不祀忽诸,可胜道哉?……统观地球上版图,大小不下数十国,其犹有存焉者,则恃其先王之命,载在盟府,世世守之,长享勿替,有渝此盟,神明亟之,即此《万国律例》一书耳。11张斯桂的比附与冯桂芬相类,并在其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更加细致分析了欧洲各国形势。其根据对各国的形势的观察而把主要西方国家与春秋列国一一比附,如喻俄罗斯为秦,英、法为楚与晋,奥、普为鲁与卫,土耳其、意大利为宋与郑,等等。张斯桂既受传统教育,有经世之才,也颇知西学,他与丁韪良建立了多年的友谊,丁韪良在上海完成《万国公法》初步译稿时,交给张斯桂看,后者意识到该书的重要性并自告奋勇为书作序。丁韪良指出,张斯桂撰写的序表现出了在那个时代非常少见的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并认为该序为书增色不少。12张斯桂的比附对于丁韪良后来对中国古代国际法的研究不无影响。王韬甚至认8《瀛环志略》第6卷,光绪24年老扫叶山房石印本,第5页。9冯桂芬:《校邠庐抗议·重专对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10张斯桂(1816-1888),字鲁生,做过曾国藩的幕僚,后又任过驻日副使。11见张斯桂序,【美】惠顿:《万国公法》,丁韪良译,何勤华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2【美】丁韪良:《花甲忆记——一位美国传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国》,沈弘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7-138页。为:“其(张斯桂)作《万国公法》序,指陈欧洲形势,了然如掌上螺纹,以春秋列国比欧洲,此论实由公创。”13就本文的前述考证来看,此种论断不免有误,但是,随着《万国公法》一书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张斯桂的比附对当时的中国士大夫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把春秋战国与当代国际政治局势相印证,逐渐成为一种流行。有比附以春秋者,如1873年王韬在《普法战记》中称:以春秋列国大势例之欧洲,普仅等宋、卫焉耳,英,法,俄,墺(奥地利)则晋,楚,齐,秦也。14又有比附以战国者,如郑观应于1870年代中期撰文认为:方今俄与英、美、普、法、澳(奥地利)、日(西班牙)诸国,争逐海上,何殊战国七雄。论者谓:俄据形胜之地,逞强富之雄,辟土开疆,盛精图治,则秦之连横也。英、美、普、法、奥、日诸国,立约要盟,练兵修政,悉意备俄,则六国之合纵也。而各国之籍以互相维系,安于辑睦者,惟奉万国公法一书耳。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胥受其范。然明许默许,性法例法,以理义为准绳,以战利为纲领,皆不越天理人情之外。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然必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而后公法可行焉。15黄遵宪、薛福成、何如璋、郑昌棪等也做出此类论述,一时之间,此种比附极其丰富。《格致书院课艺》的出题中亦有“德、奥、义合纵,俄、法连衡论”这样的考题。16王尔敏在《十九世纪中国国际观念之演变》一文中,对于时人以春秋战国比附当代世局的议论,列表作了系统的整理。17在上述这些比附言论中,以春秋战国时期来论述欧洲形势最为常见。欧洲为19世纪世界舞台之中心,自然为国人注目之焦点。当时中国所承受的外在压力主要来自于欧洲,国人对世局的判断必然以自我感受为依据。18这也与当时以欧洲为中心的西方文明凭借经济及其军事优势逐渐在全球范围取得优势地位的趋势一致。从这一意义上,对欧洲格局的描述实际上代表了国人对世界局势的总体认识。而且当时对于横跨欧亚两洲的俄国也多有讨论,由于其地域广阔且极具扩张野心,加之邻近中国,故国人对其多有戒备,将之比为“强秦”。1913王韬:《扶桑游记》,载《罗森、何如璋、王韬、黄遵宪等日记合集》(走向世界丛书),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09页。14王韬:《普法战记前序》,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书店2002年版。15郑观应:《易言·论公法》,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6-67页。据易惠莉考证,《易言》该部分的作品写作于1870年代中期。见易惠莉:《郑观应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119页。16见熊月之所整理的“格致书院课艺一览表”,载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8页。17王尔敏:《十九世纪中国国际观念之演变》,载《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续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3-103页。18田涛:《洋务时期中国人对世界局势的认识》,《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五辑),商
本文标题:近代中国的国际法附会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551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