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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民心、促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党政机关工作群众评价机制的意见》为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更好地深入群众、倾听民声,贴近群众、服务百姓,在全区上下形成“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浓厚氛围,现就建立党政机关工作群众评价机制,制定本意见。一、建立“面对面”征询群众评价机制1、开展“走千企、访万户、三问于民”活动,对党政机关工作进行评价。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街道园区和居民区、社区所有干部每年两次深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家中进行走访,“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党政机关的评价和意见,由群工办负责整理分析,对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走访形式可采取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街道园区与居民区、社区组成联合小组的形式,也可以单独走访。牵头单位:群工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2、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征询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评价。每半年发放1次明白纸和《群众工作征求意见表》,让群众对党政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进行评价,并结合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牵头单位:群工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3、开展“双评”活动,对部门和服务窗口进行集中评议。年终组织“评机关”、“评窗口”活动,对各部门、单位和服务窗口的工作进行评价。评议票按企业和居民代表分别占一定比例发放。采取集中评议形式,当场发放和回收;在社会上随机发放一定数量的评议票(附邮资、信封)进行评议,填好后在一定时间内邮寄到机关工委。牵头单位:机关工委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组织部4、进行电话调查,对街道、园区工作进行评价。委托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对各街道、园区年龄18—65周岁、居住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进行随机电话访问,请他们进行满意度评价。牵头单位:考核办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各街道(园区)5、在网上设立评价栏目,对各部门网上办事、答疑释惑情况进行评价。在区政府网站“网上民声”栏目、区社区服务信息网“我要咨询”栏目、区人事人才网“民生通道”栏目,就问题的回复,设立让提问者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选项。对群众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对被动应付、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民政局、人事局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二、建立监督激励机制6、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明白纸和调查问卷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机关干部走访情况进行回访。牵头单位:群工办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考核办7、各级各部门要舍得在群众评价机制工作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经费,各部门、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群众评价工作,确保群众评价机制顺利运行。牵头单位:群工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8、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对成功访问的固定电话进行随机抽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牵头单位:考核办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各街道(园区)三、合理运用评价结果9、将群众评价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计入区直部门、街道、园区年度目标考核总成绩,并作为干部交流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考核办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10、以年终“双评”成绩为依据,综合其它各渠道的情况,评选出若干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牵头单位:人事局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机关工委、群工办、考核办四、加强组织领导11、成立金东区群众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考核办、群工办、财政局、人事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和群众代表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考核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环节工作。附件:金东区群众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金东区群众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清东区委副书记副组长:隋运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胜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丽敏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君勃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孙玉荣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成员:高海军区财政局局长姜代坤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于少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曹东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牟增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姜亭伯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易昌艺区直机关工委书记王希安区考核办主任张文香区群工办主任王春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部分群众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考核办,王希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文标题:《关于建立党政机关工作群众评价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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