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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1·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BSEN10025-5:2004BSEN10025-5:2004与BSEN10025-1:2004一起取代BSEN10155:1993。第1部分:总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非合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正火/正火轧制可焊接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热机械轧制焊接用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第6部分:淬火和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扁平材产品交货技术条件1范围该标准第5部分,第1部分除外,规定了热轧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扁平材和长材产品及半成品的技术要求,按表2~表3(化学成份)和表4~表5(力学性能)在6.3中给出的通常的交货条件。本标准中特别指定的钢种和质量中关于产品的厚度在表1中给出。除EN10025-1:2004钢之外,本标准特别指定的钢计划用在环境温度中抗空气腐蚀的焊接、栓接及铆接。(从属于7.4.1的限制说明)。第5部分中指定的钢并不为热处理而设计,除非交货条件中的产品交货+N重点减轻退火被允许(同样参见EN10025-1:2004中7.3.1.1的注解)。+N条件下的交货产品在交货后应该能被热加工及/或标准化(见条款3)。2标准参考标准下列参考标准是本标准用途所必须的。关于过时的参考标准,只用于版本引用的用途。关于更新的参考标准,采用最新的参考标准版本(包括任何修订)。2.1基础标准EN1011-2焊接–金属材料焊接的建议–第2部分:铁素体钢电弧焊接的建议·2·国外标准选编(2006)EN10020:2000钢种的定义和分类EN10025-1:2004结构钢热轧产品–第1部分:总交货技术条件EN10027-1钢的命名体系–第1部分:钢名称、符号EN10027-2钢的命名体系–第2部分:钢号EN10163-1热轧钢板、宽扁平材和型钢表面条件的交货要求–第1部分:总要求。EN10163-2热轧钢板、宽扁平材和型钢表面条件的交货要求–第2部分:板材和宽扁平材EN10163-3热轧钢板、宽扁平材和型钢表面条件的交货要求–第3部分:型钢EN10164厚度方向性能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EN10221热轧棒材和圆钢表面质量分类–交货技术条件CR10260钢产品名称体系–增加的符号2.2尺寸和偏差标准(见7.7.1)EN10017拉拔和/或冷轧的棒材–尺寸和偏差EN10024热轧锥形凸缘I型钢–形状和尺寸偏差EN100293mm或以上厚度热轧钢板–尺寸和形状及质量偏差EN10034I和H型结构钢–形状和尺寸偏差EN10048热轧窄带钢–尺寸和形状偏差EN10051非合金钢和合金钢的连续热轧无镀层钢板、薄板和带钢–尺寸和形状偏差EN10055带圆弧根和底的热轧等凸缘丁字钢–尺寸和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56-1结构用等边和不等边角–第1部分:尺寸EN10056-2结构用等边和不等边角–第2部分:形状和尺寸偏差EN10058一般用热轧扁平钢棒材–尺寸和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59一般用热轧方形钢棒材–尺寸和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60一般用热轧圆钢棒材–尺寸和形状及尺寸偏差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3·EN10061一般用热轧六角形钢棒材–尺寸和形状及尺寸偏差EN10067热轧球扁钢–尺寸、形状及质量偏差EN10162冷轧型钢–交货技术条件–尺寸和断面偏差EN10279热轧槽钢–形状、尺寸和质量偏差2.3试验标准EN10160等于或大于6mm厚的扁平钢产品的超声检验(反射方法)EN10306钢铁–有平行凸缘的H型和IPE梁的超声检验EN10308无损检验–棒材超声检验ENISO643钢–表观晶粒度的显微测定方法(ISO643:2003)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引用EN10025-1:2004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并采用下列内容。3.1正火轧制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进行最后变形的轧制工艺,导致一种材料条件等于正火后获得的,所以力学性能指定的数值在正火后仍然保留。本交货条件的简短形式是+N。注:在正火轧制和热机轧制的国际出版物中,可以找到“控制轧制”的表达。然而在条款中产品不同适用性的区别的观点也是必要的。3.2轧制交货条件排除任何指定轧制和/或热处理条件。本交货条件中的简短形式是+AR3.3改进的耐大气腐蚀钢在钢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合金元素如P,Cu,Cr,Ni,Mo……为了增加抵抗空气腐蚀能力,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在基础金属上在生成一种自动保护氧化物。注1:改进的耐大气腐蚀钢通常也叫做耐候钢。注2:改进的耐大气腐蚀钢的使用的附加条件在附件C中给出。4分类和名称4.1分类·4·国外标准选编(2006)4.1.1主要品种分类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钢种应被依据EN10020像合金特殊钢一样分类。4.1.2钢种和品种本标准规定了钢种S235、S355(见表5)与他们的化学成分有差异。钢种应按质量J0,J2和K2提供。质量差异在指定的冲功要求中。钢种S355细分为等级W和WP,主要是在碳和磷的含量上(见表2和3)和可用性(见表1)有差异。4.2名称4.2.1名称将符合EN10025-1的要求。注:关于与原标准名称和来自EURONORM155(1980)和EN10155:1993的以前标准名称的对比见附件A表A1的内容。4.2.2名称包括:——本标准号(EN10025-5);——钢的名称和钢号;钢的名称包括:—符号S(对于结构钢);—厚度16mm规定最小屈服强度的说明,以MPa1)为单位表示;—依据冲击功数据的质量名称(见4.1.2);—字母W表示钢是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的;—如果适用,字母P用在更大的磷含量分类上(只能当钢种是S355的时候);—“+N或+AR”的标志,当产品在+N或+AR的条件下产品被规定和交货(见3.1,3.2和6.3)。标志“+N或+AR”将被加入到钢名和钢号码中。举例:在环境下规定最小屈服强度为355MPa1)时和0℃冲击功最小值为27J(J0)和标准轧制交货条件的改进的耐大气腐蚀(W)的结构钢(S):钢EN10025-5-S355J0W+N(或+AR);或钢EN10025-5-1.8959+N(或+AR)。5由买方提供的资料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5·5.1必须提供的资料将在订货时由购买方按EN10025-1规定提供资料。除了EN10025-1外,将在订货时由购买方提供下列资料。g)无论产品是否被送检,都要求详细的或不详细的说明检查和测试项目及标准检查(见8.2);5.2任选项在条款13中规定了一些任选项。如果购买方没有说明其希望达到这些任选项中的任何项目时,供货商按基本技术规格供货。6制造工艺6.1冶炼方法冶炼方法应符合EN10025-1中的要求。如果在订货时有规定,应向购买方报告冶炼方法。见任选项1。6.2脱氧方式6.2.1在表2和3中给出了脱氧方式。6.2.2脱氧方式被命名如下:a)FN—不允许沸腾钢;b)FF—足够固氮元素的镇静钢(如最小总铝0.020%)。当没有其它固氮元素时,通常是最小铝氮比为2:1。这样将在检验标准中报告其它元素。6.3交货条件长材产品和连轧扁平材产品的交货条件在制造商方面。四辊轧机产品的交货条件在制造商方面可能只有+AR或+N。+AR或+N的交货条件可以在订购时被批准。见任选项19a。如果要求一份检验标准(见8.2),将在其内标明交货条件,并且规定其符号(+N、+AR或+M)。如果按交货条件+N或+AR订购产品,特殊符号(+N或+AR)将被加入到名称中(见4.2.2)。·6·国外标准选编(2006)7要求7.1概述当按条款8、9和10中的规定进行取样、制备试样和进行试验时,采用下列要求。7.2化学成分7.2.1通过钢水包分析确定的化学成份要符合表2中规定的值。7.2.2成品分析的偏差在表3中给出。如果在订购时指定成品分析将被提交。见任选项2。7.2.3所有厚度的基于钢水包分析的钢种S235的最大碳当量值是0.44%,钢种S355最大碳当量值是0.52%。碳当量值公式见EN10025-1:2004中7.2.3。7.3力学性能7.3.1概述7.3.1.1按条款8、9和10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条件及6.3中规定的交货条件,力学性能要符合表4~表5中给出的值。7.3.1.2产品按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订购和供应时的力学性能要按表4和表5,对于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在交货后经热处理进行正火处理的性能也符合表4和表5规定。7.3.1.3如果在订购时要求,对于质量J2和K2的产品按轧制状态交货,需方进行正火处理时,试样应进行正火处理,性能值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要在检查标准中报告结果。见任选项19b(按+AR处理)。注:这些测试的结果不表现供应的产品的特性,但显示在完成正火后的特性。7.3.1.4对于扁平材产品采用公称厚度。不规则断面的长材产品的样品部分要采用公称厚度(见EN10025-1:2004中附录A)。7.3.2冲击性能7.3.2.1将按EN10025-1进行冲击试验。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7·7.3.2.2钢种S355等级WP的冲撞功只在订购指定时检验。见任选项3。7.3.2.3对于J2和K2公称厚度6mm的产品,铁素体晶粒度6,如果订货时有规定,按ENISO643中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见任选项21。当铝被用作晶粒细化元素时,如果钢水包分析的总铝含量不小于0.020%或酸溶铝含量为0.015%,将认为达到了晶粒度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进行晶粒度检验,但将在检验标准中标明铝含量。7.3.3厚度方向性能如果在订货时同意,J2和K2品种的产品要符合EN10164中的要求。见任选项4。7.4技术性能7.4.1焊接性7.4.1.1本标准中指定的钢对于不同的焊接工艺及钢的焊接行为过程中和过程后不仅取决于材质同时也在尺寸和形状和制造及构件的使用条件,因此,焊接性无无限的适宜性。7.4.1.2在附录D中可以找到更多的可焊接信息。7.4.2可成形性7.4.2.1概述注:关于冷成形和热成形的建议在ECSCIC2中。虽然ECSCIC2是特别指细晶钢,这些建议也同样适用于钢种EN10025-5。7.4.2.2热成形如果在交货后要求热成形,只有订购和供给正火/正火轧制条件,将按照表4和5的要求。7.4.2.3凸缘性如果在订货时有规定,钢板、薄板、带钢、宽扁和扁材(宽150mm)在公称厚度20mm应适用于制作无裂纹凸缘,有表6中给出的最小建议弯曲半径。·8·国外标准选编(2006)钢种和质量在表6中给出。见任选项11c。注:冷成形会导致延展性减小。7.5表面质量7.5.1带钢如果采用了适当的带钢工艺,表面条件不能削弱适用钢种的用途。7.5.2钢板和宽扁平材EN10163第1部分和第2部分适用于允许表面不均匀性和通过磨削。EN10163-21适用于A级,订货时另有规定的除外。见任选项15。7.5.3型钢EN10163第1部分和第3部分适用于允许表面不均匀性和通过磨削。EN10163-31适用于C级,订货时另有规定的除外。见任选项16。7.5.4棒材和圆钢EN10221适用于允许表面不均匀性和通过磨削。EN102211适用于A级,订货时另有规定的除外。见任选项17。7.6内部完整性内部完整性允许等级应符合EN10025-1的要求。见任选项6(关于扁平材产品)。见任选项7(关于有平行凸缘H型钢和IPE梁)。见任选项8(关于棒材)。7.7尺寸、尺寸和形状及质量偏差7.7.1尺寸、尺寸和形状偏差要符合订货时给出的要求,参考2.2的相关标准和EN10025-1:2004的2.2和7.7.1的相关标准。关于热轧钢板的偏差,基本要求按EN10029,包括A级厚度偏差,在订货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9·时另有协议的除外。见任选项18。关于从连续热轧带钢中切下的钢板,厚度偏差按EN10051的要求。7.7.2公称质量要符合EN10025-1的要求。8检验8.1概述按照本标准及订购进行明确的
本文标题:EN10025-5:2004《结构钢热轧产品第5部分:改进型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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