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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小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丰富全院职工的业余文化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小家的纽带作用,也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职工小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职工小家由工会派人负责管理,主要为全院职工提供娱乐、健身、休闲活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2、自觉遵守文明公德,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乱画。3、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随意挪动室内安防设施。4、职工在职工小家活动应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宠物带入职工小家。5、遵纪守法,严禁以个人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6、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在职工小家擅自存放。7、使用活动室的职工应对室内设施的完好负责。活动设施和器材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活动器材无管理人员批准一律不外借,更不得私自带走,如有损失双倍赔偿。8、活动结束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空调,断开电源,检查后方能离开。9、开放时间——(待定)10、如遇特殊情况由工会领导协商解决
本文标题:职工小家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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