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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9页员工任用、调配、解聘、辞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人事工作负有指导、协调作用;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录用、转正、调配、解聘、辞退等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员工任用第四条招聘录用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选拔、择优录用。二、招聘程序(一)编制计划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员动态及业务增减趋势,提出用人需求预测。2.结合本部门现有人员配置和岗位编制情况(如:人员变动岗位空缺、业务增加增补人员等),据实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第2页,共9页3.人力资源部依据用人需求预测,汇总、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人员增补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确认用人需求数量、条件等,编制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收集资料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利用在网上、报刊媒体发布招聘广告、参加人才招聘会、员工推荐等多种渠道,收集应聘人员信息资料。2.对应聘人员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人才资料信息库。(三)筛选面试1.人力资源部将分类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分送用人需求部门,由部门经理筛选目标个人资料,排除明显不合格的候选者,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目标候选者名单送交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要求安排候选者面试日期、时间、地点、顺序,通知候选者参加面试,并指导候选者填写《应聘申请表》,针对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书面、技能测试。3.人力资源部将候选者的《应聘申请表》和书面、技能测试结果提供给用人部门经理。并采取合议制面试的形式,分别对应聘不同职位的候选者进行面试。(1)应聘员工或主管级职位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试。(2)应聘经理助理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试。(3)参加面试人员认真填写《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由用人部门经理、分管理副总经理在候选者《应聘申请表》上填写面试意第3页,共9页见,统计面试结果并送交人力资源部,推荐可能的候选者参加人力资源部面试。(4)人力资源部对推荐来的候选者进行面试,协商确定有关薪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并安排时间与用人部门经理和相关领导讨论面试结果,做出录用决策。三、录用(一)人力资源部依据录用决策,向聘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其正式报到时间。并办理如下入职报到手续:1.体检:员工入职须到县级(区)以上医院进行肝功、胸透等常规体格检查。2.验证:查验新入职员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并将此类证书复印件和个人体检表原件存档备案,进行必要的外调工作。3.担保:财务、驾驶员、保安等岗位的入职新员工必须提供担,签订《担保书》存档备案;担保人须为本市常住人口,具有北京户口或固定住所。4.报到:填写新员工《入职员工通知单》,制作考勤卡、胸牌、餐卡,发放办公用品。(二)新入职员工原则上应经过试用,试用期限为1~3个月,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三)试用期间工作优异者,经所在部门经理推荐,通过考核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但不能少于30天),给予提前转正。(四)对于试用期工作表现较差或不适合试用岗位者,公司可第4页,共9页酌情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6个月)或作辞退处理。(五)入职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所聘岗位工资的80%或经双方协商确定。(六)入职员工试用期内的其他管理规定1.试用期内非特殊原因累计事假达5天以上者,予以辞退。2.试用期内累计病假达7天以上者,予以劝退或延长试用期。3.试用期内有旷工记录1次或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四、转正(一)员工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的考核。(二)转正考核程序1.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部门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和工作总结。2.部门经理依据员工提交的转正申请和工作总结撰写推荐书,报分管理副总经理审签后,送达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4.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者,可录用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要求重新确定职级,享受的相应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试用期限计入合同或协议期限内。第5页,共9页5.试用考核为不称职者,可延长试用期或辞退。6.员工转正考核资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第五条任免调配一、员工任免调配的审批权限(一)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任免调配,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对将被任免、调配的员工进行专项考核,报总经理审批。(二)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任免调配,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对将被任免、调配的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三)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任免、调配等人员变动,必须结合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各部门的业务需求,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人员编制、名额和程序进行。二、任免调配的原则(一)内部聘用优先,借调及外部招聘为辅。(二)欲聘用人员与岗位要求匹配。(三)公正、公平,聘用考核、择优上岗。三、员工的升职(一)升职的客观条件1.因各种原因,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2.由于公司发展需新增部门或职位。3.因业务需要公司对现有人员、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第6页,共9页1.具有良好的业绩,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2.具备与新任职务相匹配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3.具有良好的品德,强烈的责任感,对新职位的工作有自信心。4.认同公司理念,良好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素养。(三)升职审批程序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须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2.升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者,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3.升任业务主管者,由公司分管理副总经理审批。四、员工的免职或降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一)调任新职务者。(二)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三)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已经不适合担任该职务的。(四)公司人组织机构调整,缩减部门、编制、职位者。五、员工的调配(一)部门经理具有在部门内调配员工的权利;副总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二)由需调配部门经理提出调配员工用人申请,经批准后办第7页,共9页理相关人事手续,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三)普通员工的调配,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审批。(四)业务主管以上人员的调配须报公司分管理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第三章员工解聘和辞退第六条员工的解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2.员工自行变动工种或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3.员工患病20个工作日不能复工,或须经常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4.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需缩减部门、员工的;5.其他原因。(二)因以上原因被公司解聘的员工,可享受以下补偿1.工作满6个月的,增发半个月基本工资;2.工作满7个月不足1年的,增发1个月基本工资;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增发1个半月基本工资;4.工作满2年以上的,增发2个月基本工资。第七条员工的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第8页,共9页(一)认为专业不对口的,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二)认为劳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三)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四)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五)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异地定居的第八条员工的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将该员工辞退(一)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委,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二)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三)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四)有贪污、盗窃、欺诈、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五)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第九条员工的除名(一)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离职,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二)员工自行离职(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0天),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第十条办理解聘和辞退的程序(一)本人要求辞职者,须在离开本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员工、业务主管向部门经理提出,分管副总经理审第9页,共9页批;经理助理向部门经理提出,分管理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副)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提出,总经理审批。(二)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1个月工资。(三)被解聘、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须在公司规定期限到人力资源办理离职手续。(四)被解聘、辞退等离职的员工,均须按照《离职通知单》中的要求,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向公司结清费用,交清物品以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五)被解聘、辞退等离职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文件资料等,若不按时按规定清还者,公司有权从该员工未结算薪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人员增补申请表》、《应聘申请表》、《面试评价表》《招聘审批表》、《担保书》、《报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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