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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设计说明前言(一)、设计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版)6.成都市规划红线图7.《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02年版)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二)、用地现状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成都市,位于西三环二段外侧,潮音大道与武青东二路交汇处,项目距成都市政府约8.2公里,距武侯区政府约6.4公里;项目距双流国际机场约6.8公里,距火车北站约10.7公里。项目用地呈不规则矩型,内部场地正在平整中,无其它建筑,无较大地形高差,无水系,净用地面积约16666.67平方米。一、规划设计(一)、用地周边现状分析基地东侧为潮音大道,潮音大道宽30米,临基地道路边为10米绿化保护带,潮音大道是该区主干道,人流量较大,是项目的主要城市界面;基地西侧为规划居住用地;南侧为武青东一路,道路等级较低,相对僻静,道路南侧位规划社区中心用地;北侧为规划派出所用地。目前,基地周边无高层建筑,基地的通风、采光条件优越。(二)、规划设计要点潮音大道是设置公众入口的最佳位置,这样能够做到,交通的方便、快捷,有利于人群的疏散;场地东北角远离道路交叉口,是设置公共车行入口最理想位置,这样使其人车得到分流。南侧的武青东一路,在这里宜于设立了内部入口,审判人员、后勤人员进入场地后,由西侧进入审判大楼、羁押通道各自设在审判大楼的北侧,很好的解决了审判人员和羁押人员的流线问题。景观设计整个基地的景观设计采用硬质铺地加景观的形式,在建筑的主入口采用硬质铺地的形式,增加建筑的庄严肃穆感,建筑的西南侧为集中绿地,挑空的大法庭柱廊生长在绿地之中。道路交通设计基地的交通绕建筑环形一周,道路主要做为羁押车的通道和消防车道。(三)、设计主旨以时尚、简约、充满现代感而又不失庄严的设计手法,设计出现代感十足的法院建筑,建筑在设计上以公众为本,以法官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线清晰、空间关系明确、形象舒展大气、庄严肃穆、又不失现代。二、建筑设计(一)、建筑形体设计为了解决法官活动区、审判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矛盾。在功能组织方面法官活动区呈倒“L”型布置在场地的西北侧,审判区“成折线”型布置在场地中心,两区通过中庭连廊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且互不干扰。同时,中庭的采用也解决了两区的通风和采光。大法庭设置在审判大楼的南侧。(二)、功能设计本方案总建筑面积为31610.26平方米,地上面积17847.07平方米,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13763.19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建筑高度26.5米(至女儿墙顶高度),共设置了1个大法庭,6个中法庭,15个小法庭。大法庭,刑事中法庭和刑事小法庭均设置了独立的羁押通道,羁押人员通过此通道可以安全、快捷的到达法庭单元的审判席,这种模式的引入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相应的交通面积。1、半地下层包括立案信访区、干警办公区、羁押区、档案区、法官阅览区和就餐区,各区域之间分别设置景观中庭,以解决通风、采光的需求,并根据各区域功能的不同,分别设置对内对外的垂直交通和独立的羁押通道。信访立案人员通过大楼东侧进入信访大厅,紧临公众入口,快速便捷,便于管理。干警及羁押人员通过大楼北侧进入,安全隐蔽。在信访,立案入口及办公入口均设残疾人的使用要求。2、一层包括执行大厅、中法庭、法官阅览区、审判附属区及开放式公众中庭,各功能区分别设置相应的垂直交通。公众人员通过大楼东侧大台阶进入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并以此为交通集散地分别到达执行大厅,大、中、小及独任法庭。审判人员从大楼西侧踏步进入中庭,由独立通道和垂直交通进入各个办公区域,法官通过连廊从审判附属区进入各个法庭,方便快捷。景观中庭穿插其中,空间层次丰富。3、二层包括大法庭、小法庭、审判附属区,各功能分区均设置独立的垂直交通。东面为主要公众人流方向,公众通过设置在开放式公众中庭两端的大楼梯到达三层平台,由此进入大法庭和各法庭。4、三层包括小法庭、少年审判法庭公众人流交通设置在“折线”型的审判区东侧的外廊。5、四层包括基层法庭及知识产权法庭.地下室分设为两个双车道出入口、2个防火分区、柱网排列规整、设备用房紧凑、内容纳121辆汽车,车道流线明确、畅通。(三)、空间设计审判综合大楼的空间层次清晰,特点突出:1、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被南侧的大法庭和西、北两侧的中小法庭围合而成,当公众从设有安检的东侧大门进入法院时,需通过具有法院建筑标志的大型台阶,登上设置在二层的开放式公众中庭,此中庭作为入口广场向建筑物内部延伸,在建筑空间上内外交错融合,对称式的布置,让法院即神圣又庄严,通过这种空间序列,在来访者的心中产生共鸣,且作为整个法院大、中、小各法庭公共人流的集散场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景观中庭:建筑内围设置中庭,中庭做为联系审判区与审判附属区的交通枢纽,内部连廊纵横、景观丰富。(四)、立面设计立面只是建筑使用功能和内在形态外在表现,建筑不同的立面语言,表达了它不同的功能。当建筑的平面功能完美组织后,我们通过立面所看到的应该是内部不同功能的表露。东立面作为建筑的主要立面,我们用大尺度的立面语言,表达的是法院建筑的庄严与肃穆。在主入口采用左右对称的“门”字型体,从立面上诠释出法院的主要职能特点,可以将之比喻为为公众设立的一道正义之门。我们在门的左右规则排列的“法眼”,解决了采光问题而又不削弱其简洁大气的形象。南立面的形体相对开放而内敛,利用相对较小的建筑尺度和相对丰富的建筑空间,传达法院亲民的气息。在材料的运用上深灰色的拉毛花岗石,是最能表达法院建筑特点的,同时也是较为经济实用的。竖向的开窗方式既能满足开窗面积的要求,又能为充分表达建筑的挺拔与厚重,在节能降耗方面也有它独到之处。大审判庭外立面为密布的花岗石竖向百页,同样既满足了法官办公和公众休息区的采光要求,又满足了立面简洁大方的要求,同时竖向线条也隐约传达了古建筑坡屋顶的瓦面带给我们的传统印象。围绕公众中庭,我们在玻璃幕墙的外侧,增加了一层金属穿孔板,希望新材料的运用能给建筑带来现代化的气息,同时也起到遮阳、节能以及简化立面的作用。(五)、剖面设计在剖面设计上,因审判附属区和审判区的有机脱离,为合理的功能布置合理的层高带来了可能。小审判庭数量众多,净高要求4米以上,而审判附属区净高3米是较为经济的,所以,中庭里的坡道连廊成为办公和审判不同层高间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中庭里的风景。因为大跨度和特殊的层高要求,我们将大法庭设置在三层平面,利于解决其大跨度空间带来的结构高度。(六)、总平面竖向设计本项目基地基本平坦,呈南北向稍短,东西向稍长的不规矩形,为此场地排水沿南北向,汇集集中至南侧规划道路和东侧干道交界处。在竖向设计上基地内部道路采取25米左右的分段锯齿纵坡,坡度在0.5~2%,场地坡度在0.5%左右,沿基地内车行道路接入城市管网,污水拟在合适高度处与基地车行道路上的接口衔接。三、主要经济指标(一)、综合经济技术指标指标备注一、规划净用地面积16666.67㎡不含代征用地二、规划总建筑面积31610.26㎡(一)、地上建筑面积17847.07㎡(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3763.19㎡地下一层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015.87半地下室建筑面积5747.32三、容积率1.06四、建筑基底面积总基地面积5854.07㎡主体基地面积4617.6㎡五、建筑密度总建筑密度35.12%主体建筑密度27.70%六、绿地率15%七、机动车位150其中:地面室外停车位29地下停车位121地下一层八、非机动车位73九、土地利用率汇总表面积占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的比例基底面积5854.07㎡35.12%绿地面积2500.05㎡15.02%道路及停车用地面积5489.63㎡32.93%其中道路用地面积5106.63㎡停车用地面积383㎡其他用地面积2823..25㎡16.93%十、日照分析结论1.本总图中日照分析是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规定》第3.2.2条规定,若拟建建筑对界外空地(规划为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教学楼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日照影响,其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在界外的影响距离不应大于10米的标准。2.日照分析软件:Tsum7.53.成都地区在不同时段太阳位置如下表:季节太阳位置12时11时10时9时8时13时14时15时16时大寒H38°34′36°35′31°03′22°51′12°50′A017°36′33°12′46°03′56°27′4.成都市经纬度:东经104°4',北纬30°40'。5.成都地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段为8-16时。6.日照分析结论:日照分析结论:本工程位于三环路外,其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在界外的影响距离不大于10米.符合规范要求.十一、色号1.本方案色彩选用色卡《中国建筑色卡》2.本方案基本色:GBN4.51263;点缀色:GBN7.51273;四、结构工程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建筑面积约31610.26m2,主体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二)、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表2.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乙级设计使用年限50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三)、自然条件3.1风雪荷载表3.1.1风雪荷载参数基本风压(50年一遇)地面粗糙度基本雪压(50年一遇)0.30Kn/m2B类0.10n/m23.2抗震设防的有关参数表3.2.1抗震设防的有关参数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值建筑场地类别7度0.10g第三组0.45sII类3.3标准冻深不考虑冻土的影响。3.4工程地质条件因业主未提供地堪资料,此部分暂缺,根据该场地的相邻工程类似的工程经验,该工程采用筏板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四)、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4.1本工程设计遵循的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及其它文件表4.1本工程设计遵循的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及其它文件序号名称代号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29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10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质[2003]84号11业主提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设计方案征集文件》12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4.2活荷载标准值(五)、结构选型5.1地基基础因业主未提供地堪资料,此部分暂缺,根据该场地的相邻工程类似的工程经验,该工程采用筏板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5.2抗侧力体系(1)地上部分地上部分采用框剪结构,结构高度23.5m。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2)地下室本工程地面以上的所有建筑通过一个地下室连成一个整体,地下室为机动车级停车库。地下室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及剪力墙抗震等级均为三级。5.3.楼(屋)盖体系,采用梁板式楼盖,具有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不同楼层、楼板厚度分别为120—150mm。地下室顶板厚度为200mm。5.4抗震缝、沉降缝、伸缩缝5.4.1本工程各部分的荷载差异较小,因基础持力层的压缩模量及回弹再压缩模量较高,经初步计算分析,各部分的沉降差异较小,本工程不设沉降缝。但考虑到本工程超长较多,且建筑平面凹凸变化过大,如图示设置一道伸缩缝(抗震缝)。在施工图设计中,还拟采用下列技术措施:a)设置后浇带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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