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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春秋装、夏装、棉袄)、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钢丝手套等。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第六条公司资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申购、保存、发放等)工作;其中采购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资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第二章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第七条本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卡”管理制度,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劳保用品登记卡”,详细记录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第八条劳保用品的发放: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本部门主管级以上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3.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4.发放时间:4.1工作服(劳保鞋):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文员根据季节领取后发放相应的工作服(劳保鞋)。4.2纱线、作业手套: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手套。员工凭使用的旧手套到车间文员签名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4.3其它劳保用品如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部门车间文员或指定人员到仓库领取。4.4所有使用的劳保用品,都在工位明显位置设定专门挂放劳保用品的位置,所有员工需保证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都安放于指定位置。第九条工作服、工作鞋到达更换期限的,由使用人送到车间文员处,经车间组长、主管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车间文员确认,经部门组长、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第十条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纱线手套、作业手套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第十一条使用后的工作服的部分损坏,如拉链、口袋损坏或脱线现象,由员工自行修补解决。第十二条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分类管理,如不可再利用做为废品出售处理。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第十四条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第十五条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务部所有。
本文标题:QAI1103023劳保用品管理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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