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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项目部HSE委员会安全职责第三章项目部各部门、主要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第一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第二条项目书记安全职责第三条项目施工副经理安全职责第四条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第五条项目经营副经理安全职责第六条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第七条经营管理部安全职责第八条经营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九条预算员安全职责第十条财务部安全职责第十一条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第十二条工程部安全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第十四条技术部安全职责第十五条技术部长安全职责第十六条施工技术员安全职责第十七条HSE部安全职责第十八条HSE部部长安全职责第十九条HSE工程师安全职责第二十条HSE资料员安全职责第二十一条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第二十二条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第二十三条综合办公室文书安全职责第二十四条人力管理员安全职责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安全职责第二十六条供应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二十七条材料工程师安全职责第二十八条保管员安全职责第二十九条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第三十条质量部安全职责第三十一条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三十二条质量工程师安全职责第三十三条专业项目经理安全职责第三十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第三十五条员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一般规定(一)安全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负责人、员工和部门,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二)项目部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和部门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第二章项目部HSE委员会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二)研究和决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三)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HSE部,其主要职责按照本责任制第三章第十七条执行。第三章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第一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责项目HSE管理体系运行。(二)保证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三)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项目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更新及过程控制。(五)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新入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六)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八)对本项目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九)管理施工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十)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十一)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十二)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十三)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第二条项目书记安全职责(一)负责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宣贯执行,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二)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项目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更新及过程控制。(四)检查对新入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参加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五)每月参加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七)对本项目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八)参与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九)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十)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第三条项目施工副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项目HSE实施计划和应急预案,监督各部门HSE职责的落实。(二)组织职工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四)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组织项目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过程控制。(六)落实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七)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八)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九)组织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到公司汇报。(十)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第四条项目安全总监职责(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专职负责项目HSE专业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公司、分公司的HSE管理制度。(三)协助项目经理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提出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建议,负责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直接领导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开展工作;将分包商安全管理纳入到公司统一的HSE管理体系中,指导分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开展工作。负责对所监管单位安全部门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四)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部HSE管理体系,组织制修订项目部HSE目标指标和规章制度,并对目标指标的分解完成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订、细化、分解项目部HSE管理职责,督促项目部各级领导、部门、作业单位(含分包商)和岗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负责组织本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因素的辨识以及风险评估、控制等工作;组织编制项目HSE管理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督促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风险作业安全方案的制定。(七)审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并监督项目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合同约定,监管分包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八)组织协调项目安全监督部门与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监督经营、物资采购等部门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九)负责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对施工作业方案的制定、作业许可证的签署审批和现场监护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施工作业全过程(含分包商)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十)监督引进及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的执行情况;督促推动“三化”工作,参与施工组织优化,研究、推广创新施工方案,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作业风险。(十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入场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十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应急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应急预案并评审组织的应急演练;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与相应级别事故(含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十三)负责配合公司或其他上级部门/机构组织的HSE体系审核或安全检查工作,指导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单位的迎检工作。(十四)督促项目部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本项目部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十五)定期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十六)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项目经营副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经营系统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五同时”原则,审查本项目经营计划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三)执行公司相关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四)负责审定项目部安技措施计划并汇总纳入生产经营计划,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安全生产经济效益。(五)负责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必须包括安全条款。(六)负责对所分管职能部门进行年度考核。(七)督促检查分管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八)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在当年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第六条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三)审批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四)审批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方案中专项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落实。(五)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六)参加上报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七)督促检查分管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对主管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年度考核意见。(八)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第七条经营管理部安全职责(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合同评审,在签订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条款或安全协议附件。(二)工程合同签订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中的安全条款进行会审。(三)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四)在编制工程费用计划财务预算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第八条经营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施工阶段HSE管理控制工作。(二)负责按HSE计划和合同的要求执行有关HSE条款,并监督有关HSE的费用专款专用。(三)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HSE部门的工作,必要时进行协调。(四)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HSE管理的各种政策、规范和标准。(五)审核工程施工合同的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严格按合同处理。(六)在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责任条款应及时处理。(七)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与甲方协商有关HSE管理的事宜。(八)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HSE管理的各种政策、规范和标准。第九条预算员安全职责(一)协助部长做好项目执行阶段的HSE管理控制工作。(二)合理安排签证、联络单等各类文件资料接收、管理,并对各类文档资料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三)遵守HSE部门对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四)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有关HSE管理的各种政策、规范和标准。(五)负责项目现场服务供应商的HSE管理。第十条财务部安全职责(一)编制项目部年度资金计划中应包括HSE资金计划。(二)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资金到位。(三)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的开支费用。(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六)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HSE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一)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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