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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介绍(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石静霞石静霞,女,生于1970年8月,河南省济源市人。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贸易协定法(重点:国际服务贸易和文化贸易)、国际投资法(侧重跨国公司法、跨界破产和重整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JournalofWorldTrade(SSCI),AsiaPacificLawReview(SSCI),JournalofWorldInvestment&Trade,INSOLInternationalInsolvencyReview,AustralianJournalofCorporateLaw等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多篇。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多项荣誉称号,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专项奖励基金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商务部等委托项目等国内外研究课题。应邀为多项立法(如《破产法》、《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等)及政府规章拟订和条约谈判提供专家咨询。主讲中英文课程:《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WTO服务贸易法》及《跨界破产与重整法》等。一、教育背景1、2007.9――2011.6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J.S.D);博士论文:“FromQuandarytoSynergy:RevisitingFreeTradeandCulturalDiversity”(从困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页境到协同:重新思考自由贸易和文化多样性,Supervisor:ProfessorW.MichaelReisman;Readers:ProfessorLeaRobertaBrilmayer;ProfessorAmyChua).2、2006.8――2007.6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LL.M);3、1995.9――1998.7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4、1993.9――1995.7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5、1988.9――1992.7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专业、图书情报学院档案学专业读本科,同时获法学士和文学士学位。工作经历1、2012年11月,获聘首届“陈安国际法学讲座教授”,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讲授“WTO服务贸易法”;2、2006年4月--5月,于台湾政治大学、东吴大学担任客座教授,讲授破产法;3、2003年9月--2004年8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GlobalResearch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研究课题: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4、1998年8月至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其中1998.8—2001.6,任讲师;2001.7--2002.12,任副教授;2002.12至今,任教授;5、2000年2月--2000年8月,英国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6、1992年7月--1993年8月,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公务员。主要国际学术及社会活动1、2013年9月17-18日,香港城市大学与耶鲁大学法学院主办“第五届纽黑文国际法学派应用研讨会”,香港,发言专题“LiberalizingTradeinServicesinRegionalArrangements:TheCaseofChina-Japan-KoreaFTA”;2、2013年7月15-16日,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韩国法制研究所等主办“中韩FTA法律问题研讨会”,韩国首尔,发言专题“中韩FTA谈判中的服务贸易问题”;3、2012年10月5-6日,香港城市大学与耶鲁大学法学院主办“第四届纽黑文国际法学派应用研讨会”,香港,发言专题“协调自由贸易与文化多样性价值的国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页际法改革建议”;4、2012年7月14-18日,中德法律合作国际研讨会“数字时代的公民权利与网络立法”,德国慕尼黑市,发言题目“网络侵犯著作权及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新发展”;5、2012年4月26-27日,商务部与中欧服务贸易项目委员会主办“中欧文化贸易合作国际研讨会”,安徽合肥,发言题目:“文化产品、服务贸易与《文化多样性公约》”;6、2012年3月19-20日,台湾辅仁大学法学院主办“2012海峡两岸经贸法律研讨会”,台北市,发言题目“ECFA框架下的两岸服务贸易与投资”;7、2011年11月7-9日,国家外专局、教育部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主办“入世十年与中国”圆桌讨论会,西安,发言题目“中国入世10年:争端解决及经验启示”;8、2011年10月6-7日,香港城市大学与耶鲁大学法学院主办“第三届纽黑文国际法学派应用研讨会”,香港,发言专题“在确定文化产品同类性问题时对文化因素的考量”;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2010年4月23日,美国破产研究所(ABI)年会,“中国企业破产法的实践及问题”专题研讨人,科罗拉多州丹佛市;10、2010年3月1日,纽约大学法学院受邀讲授专题,“中国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变化趋势及相关分析”;11、2009年11月17日,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法学院受邀演讲,题目:“中国的法学教育:美国的经验与启示”;12、2009年10月23日,纽约国际金融中心Cadwalader律师事务所主办“中国商事法律的最新发展:争端解决、国际投资和破产法”研讨会,担任“中国跨界破产法的新发展”主题演讲人;13、2009年6月10-12日,于纽约参加国际破产协会(InternationalInsolvencyInstitute,III)第九届年会,主题演讲人;14、2009年4月6日,纽约大学法学院“中国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研讨会”特邀评论人;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2008年11月15日,于美国华盛顿参加“耶鲁亚洲与国际关系”(YIAIR)国际会议,担任“亚洲法律改革”演讲人;16、2008年11月11日,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改革讨论会”,主题演讲“中国的破产法改革:立法、实践及问题”;17、2008年2月27日,于纽约参加困境投资者研讨会(DistressedInvestingForum)第六届年会,演讲人;18、2008年1月31日,参加纽约大学法学院第12届关于亚洲法律和发展的对话:“中国大陆的法律教育:成绩、问题及展望”,演讲人;19、2007年8月24日,参加美国破产法研究所主办的(AmericanBankruptcyInstitute,ABI)关于中国破产法的网络电话会议(webinar),演讲人;20、2007年6月11-13日,于纽约参加国际破产协会(InternationalInsolvencyInstitute,III)第七届年会,主题演讲人;21、2006年10月6日,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参加专题讨论会,担任“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与实践”的发言人;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2006年6月27-29日,于香港参加纪念CEPA签署三周年“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高峰论坛”;23、2005年12月1日至今,美国国际破产协会(InternationalInsolvencyInstitute,III)特邀两名中国研究员之一;24、2005年12月1日,于台北参加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主办“2005年两岸电信发展座谈会”,担任“WTO框架下两岸电信事业经营与合作――外商投资中国电信产业之法律管制框架”专题与谈人;25、2005年9月24-25日,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参加“两岸财经法新趋势研讨会”,担任“服务贸易与发展中国家”专题评论人;26、2005年6月27日,于香港参加Sweet&Maxwell主办的“中国破产法草案讨论会”,主题演讲人;27、2005年3月10-11日,于香港城市大学参加“WTO与大中华经济圈建设的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经济一体化中的服务贸易问题”演讲人;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2003年7月1日至今,国际破产执业者组织(INSOL)特邀三名中国成员之一;29、2003年9月20日-21日,于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国际破产执业者组织(INSOL)学术年会,介绍中国新破产法的立法与实践情况;30、2002年12月16日-17日,于泰国曼谷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办的“亚洲破产法改革论坛”第二次会议,会议演讲人;31、2002年10月9日-11日,参加国际破产协会在北京主办的主题为“经济转型时期的企业拯救”的亚太地区年会;32、2002年10月4日-5日,于新德里参加“印度破产执业者大会”第二届年会,作“中国跨界破产法律问题的现状及新发展”的专题发言;33、2002年4月21日,于香港大学法律系进行关于“中国跨界破产法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专题讲座;34、2002年4月17日-18日,参加香港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公司破产的新发展”学术研讨会,“中国跨界破产的新发展”专题发言人;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2001年6月4日―12日,担任“中芝兴业财务有限公司(中、美、日合资金融机构)诉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GITIC)破产清算组”一案专家见证人,于香港高等法院提供关于中国破产法的专家意见;36、2000年11月17日-19日,参加香港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破产法”研讨会,“中国的跨界破产:现状、问题及发展”专题发言人;37、从2000年12月起,作为起草组成员,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与重整法”(草案)的立法工作,草拟关于跨界破产的建议条文。四、主要成果目录著作与教材类1、英文专著:FreeTradeandCulturalDiversityinInternationalLaw(《国际法上的自由贸易和文化多样性》),HartPublishing,OxfordandPortland,Oregon,April2013;2、合著:《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研究-以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为视角》(入选“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北京大学2011年3月,撰写第9章等;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合著:China’sEnterprisesBankruptcyLaw:ImplementationandProblems,December2009,Ashgate,UK,contributorofChapter14(Cross-BorderInsolvencyinChina);4、专著:《WTO服务贸易法专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4月,40万字;5、专著:《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33万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国家“九五”重点图书);6、专著:《买卖合同》,29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10月版;7、合著:《WTO国际服务贸易成案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30万(撰写18万字);8、合著:《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十章与第十四章撰稿人(10万字);9、合著:《国际经济交往法律问题研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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