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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78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1绩效考核管理及实施办法一、总则为全面了解评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细化、量化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二、考核范围总部直属部门及各职能部门(人资部、财务部、品控部)的正式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三、考核目的1、部门获得评优的依据,重点在部门协调管理、绩效提升和服务质量考核;2、员工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3、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四、考核时间1、公司定期考核,次月1号实施上月部门考评,6号公布部门考核成绩,并进行排名公告,如遇节假日顺延。2、部门考核成绩公告3日之内进行员工个人考评,并由其直属领导进行一对一的绩效面谈。五、考核内容(二选一)1、公司总体营业目标+部门工作内容考核2、部门工作内容考核六、考核形式考核形式有:1、上级评定;2、各职能部门互评。八、考核指标和方法1、评分流程:部门总结—人力资源部统计—评审小组—人力资源部存档;评审小组由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构成。2、考核成绩实行强制比例、正态分布。具体比例如下:部门绩效等级SABCD部门绩效系数考核等级100%90%80%70%0个人绩效等级S:90-100A:80-89B:70-79C:60-69D:60分以下个人绩效系数100%90%80%70%01、按系数计算奖金还是按实际百分比计算奖金?2、绩效等级与系数级差是否需要调整?3、等级定义及对应标准:2S级:卓越,90(含)—100;全部完成部门常规要求;大部分指标超过预期的完成了工作目标。A级:优秀,80(含)—89;全部完成部门常规要求;部分指标超过预期完成工作目标。B级:合格,70(含)—79;大部分完成部门常规要求,偶有不足;C级:有待改进,60(含)—69;基本完成部门常规要求,与工作标准尚有差距。D级:不合格,60(不含)以下;全部或多数未完成岗位常规要求。九、考核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工作目标,集合各部进行考核进度安排。2、被考核部门进行自我总结,各级主管和相关部门,准备考评意见。3、各参与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进行分值评定。4、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并将考核结果公布给各被考核对象。有疑义者可向主管领导进行申诉,无主管领导的可直接向总经办申诉。5、最终确定无疑议各部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公示。十、考核结果及效力1、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2、当月请假累计10天(含)以上不得参与当月的绩效考核(包含年假、事假、病假、调休等所有休假);3、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取消当月绩效参评资格;4、当月离职人员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参评资格;5、异动人员考评:a、岗位异动:当月15号前(包含15号)参与异动后的部门绩效考核;15号后的异动将参与异动前的部门绩效考核;b、职位晋升/降职:当月15号(包含15号)享受调整后的级别绩效考核待遇,15号之后的调整将享受调整前的级别绩效考核待遇。6、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a、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b、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c、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d、决定对员工的解聘。7、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不与实际上班天数挂钩。十一、申诉流程1、考核结果公示两天内为考核成绩申诉期,若对考核成绩有疑虑可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诉调解;2、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申诉的事项可填写《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成绩申诉表》;3、申诉结果为“申诉成功”和“申诉不成功”。对于申诉成功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将3纠正此次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取消不合理的扣分项目;因绩效考核以自省为主,考核为辅,故若对于不满考核结果而提出申诉不成功者,将会扣分加倍,以提醒申诉者要对自己管辖的工作提高责任心和效率。十二、奖金发放考评结果公示后,将于公示当月发放上月绩效奖金;各岗位奖金基数如下:绩效等级SABCD职级综合工资系数奖金1.00.80.60.30总监900030003000240018009000经理600022002200176013206600主管48001600160012809604800专员3800120012009607203600助理30009009007205401800备注:1、营运部任务完成率60%,取消当月所有职能部门个人绩效奖金;2、营运部任务完成率≥60%,当月职能部门绩效奖金全额发放。不与营运部任务挂钩绩效等级SABCD职级综合工资系数奖金1.00.80.60.30总监900020002000160012006000经理60001500150012009004500主管4800100010008006003000专员38007007005604202100助理30005005004003001500十三、附则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修改,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颁布生效。
本文标题:78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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