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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xxxx职业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xx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xx人才。第五条校址:四川省xx市。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局。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xxxxxx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物会精品文档精品文档计报告。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者:XXXX单位(或个人),金额:XX万元。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X级。第十一条办学形式:第十二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第十三条办学规模: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的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十八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第十九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会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二十二条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精品文档精品文档(三)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校长)XXX。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第五章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督。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第二十八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二十九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三十条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检查。第三十一条学校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二条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变更。第三十三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四条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xx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本文标题: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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