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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生院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东山县陈城中心卫生院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院2017年4月1日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2-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将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民生工程项目。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对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17年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5%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一个月至少更新1次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达98%以上;——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新生儿访视率85%以上,-3-3岁以下儿童健康教育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8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体检率均达7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85%以上;——辖区应管理高血压人数:辖区内常住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18.8%;高血压健康管理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55%以上;——辖区内常住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9.7%;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55%以上;——辖区应管理重性精神病人数:辖区内常住15岁以上人口总数×1%;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9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100%;二、主要任务(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4-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交健康档案保管科室保管。同时要对2016年以来建立的全部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梳理、核实,对于失访(死亡、户口迁出、外地务工)的健康档案和不符合本人实际的档案要从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中删除;对没有更新记录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和更新;对未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格式要求建立的健康档案,要重新建立、补充或完善。(二)健康教育通过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方式,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低盐膳食健康教育指导,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三)预防接种乡村联动,采取电话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强化安全-5-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新生儿提供听力筛查,完成新生儿两次访视和42-56天健康检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8、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儿童保健管理服务信息必须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五)孕产妇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4周、25-27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2次产后访视和产后42-56天检查;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信息必须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情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要为老年人开展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保健意识。(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6-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健康检查;通过日常门诊、职工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县新农合特殊病种报销台账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建立慢性病患者和责任医生间固定联系机制和预约复诊机制,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和依从性。(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对基本稳定患者要求每年4次随访,对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求每年8次随访,随访信息同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和评估,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7-等工作。(十)卫生监督协管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并负责相关信息报告。(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根据《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中医药法监发〔2012〕4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关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决定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体质辨识健康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前来就诊患者,若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血痰或咯血症状,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到县疾控中心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后,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就诊,督促就医。在接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患者通知单后,应在72小时内入户随访,若72小时内2次随访均未见到患者,应及时将访视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1年对肺结核患者进行12次随访评估,并记录。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同时要将患者转诊至县疾控中心做-8-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三、工作要求(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共16人。(附表)。(二)转变思想观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能,要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切实把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三)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按照规范规定内容、流程、要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我院将组织对各项目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公共卫生人员的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协助完成和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并接受我院的督导(每季度1次)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经费补助的依据。(五)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等形式,深入村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日、卫生下乡等多种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本文标题:2017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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