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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大贵阳”的总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积极实施创建“平安贵阳”工程,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1.2制定目的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制定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1.4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导致紧急状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适用本预案。1.5事件级别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影响的范围,将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事件级别具体标准按省预案规定执行。1.6遵循原则1.6.1以人为本,安全为重。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6.2依法实施,应急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按照有关程序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1.6.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1.6.4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集中力量,形成应对公共事件的合力和长效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解放军、武警、人民警察等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1.6.5预防为主,及时处置。长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应当集中力量、迅速处置,把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6.6保障秩序,维护稳定。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切实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市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设立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分指挥机构,协调相关联动机构;组织力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1.2市应急委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贵阳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绿化局、市乡企局(市煤炭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外事侨务办、市移民办、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南供电局、市北供电局、市供水总公司、市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2.1.3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加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与市政府总值班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并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应急委日常工作,执行市应急委的决定;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和受理,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委;负责全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各分指挥机构做好相应工作;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的工作;督促检查相关科研、宣传、教育工作;适时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2.1.4市应急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为市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负责评审论证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子预案及专项预案;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详见图一:图一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实线:表示领导关系,虚线:表示协调关系)2.2组织体系及应急联动2.2.1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级各类分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形成分管副市长负责,分管秘书长和相关部门参与的市应急组织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级别,制定完善应急子(专项)预案,明确相应的职责,实行分类分级指挥。2.2.2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市应急委(市级决策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总值班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区市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级专项预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1)市级专项预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2)市级专项预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n)应的职责,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2.2.3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善后和重建等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2.2.4对跨区、县(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由市应急委统一指挥,相关区、县(市)参与,同时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2.2.5市应急委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时,按有关规定协调中央和省驻筑单位、解放军驻筑部队、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支持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2.6在省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市应急委做好与省内其他地州市相互支援、援助的协调工作。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框架图及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体系及应急联动矩阵表分别见图二、表一:图二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框架图表一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体系及应急联动矩阵表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信产局消防支队安监局……刑事、治安PSSSSSSSSSSSS交通SPSSSSSSSSSSS医疗、疾控SSPSSSSSSSSSS民政救济SSSPSSSSSSSSS地质灾害SSSSPSSSSSSSS建筑安全、煤气SSSSSPSSSSSSS供水、节水SSSSSSPSSSSSS防汛抗旱SSSSSSSPSSSSS森林火灾、病虫害SSSSSSSSPSSSS环保SSSSSSSSSPSSS网络、通信SSSSSSSSSSPSS消防SSSSSSSSSSSPS危险化学品SSSSSSSSSSSSP……P=PrimaryAgency牵头机构;S=SupportAgency支持机构。2.3指挥场所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行业乡镇企业1公安部门(交警、消防…)2煤矿抢险队伍3水、电、气抢险队伍4卫生部门5交通部门6民政部门……等需要调动的行业部门需要调动的武警军队及民兵需要联动的其它区县(市)政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支援的队伍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应急指挥中心总体预案机构事件2.3.1市级行政中心作为市应急委的基本指挥所。2.3.2市疏散基地作为市应急委的预备指挥所。2.3.3各区、县(市)政府应在本区域内设立相应的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2.3.4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应在本部门内设立相应的指挥场所。2.3.5市应急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机动指挥所;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指挥场所同时作为市应急委的机动指挥所。2.3.6必要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应急委或各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设置相应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具体名称视突发公共事件特征和处置工作需要另行明确。2.3.7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各指挥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各指挥场所的交通、通信联络,保障应急处置指挥工作畅通。3.预测、预警预测、预警是指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应用科学手段判断事件演进速度、方向和规模,并按照预测结果做出预警的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系统流程图见图三:图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与报告系统流程图……3.1信息监测与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分析、早预测、早处置的原则,由信息决策及发布系统市应急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信息处理系统市信息中心(汇总、备案)……行业及区域信息监测系统各区县监测信息卫生系统监测信息公安系统监测信息气象系统监测信息国土系统监测信息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公众报警其他形式报警专家咨询预警发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收集、报告对我市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类行业信息的采集、分析、预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综合类信息一是由政府信息部门收集,二是通过有关部门报送,综合类信息的分析、预测采用专家咨询方式进行。3.1.1信息监测与报告的内容(1)可能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2)有关子(专项)预案中涉及的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信息。(3)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所有信息。3.1.2信息监测与报告的责任主体、渠道和方式市、区、县(市)政府和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环保、国土、气象、水利、农业等单位是监测与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信息监测与报告的方式主要有电话、书面报告、计算机网络三种方式。信息监测与报告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1)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依托自身的基础信息监测网络实施常规信息监测,并按要求进行报送。常规信息监测报告的对象、程序、时限等内容须在各应急子(专项)预案中明确。(2)对有征兆性的事件或重要监控事件,由责任单位监测与报告。(3)公众发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事件征兆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突发公共事件接警机构报警。各责任单位应当结合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事件接警机构,完善接警设施,并向社会公布。现有的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接警职能,处警机构按照应急响应的程序要求进行处置。3.1.3信息监测与报告的程序和时限(1)程序(a)常规信息:常规信息原则由各责任部门监测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综合信息由各部门报市信息中心备案汇总。(b)重要信息的报告:责任部门监测到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征兆时,必须立即对事件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等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建议,并立即报告市应急委并报市信息中心备案。(c)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参加处理的各部门必须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应急委并报市信息中心备案。(2)时限常规信息按部门规定时限进行监测与报告;各部门至少一年进行一次信息综合分析整理,并将结果报告市信息中心备案。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3.1.4信息安全信息监测与报告全过程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范。3.1.5监管及责任(1)市应急办负责对全市的信息监测与报告监管,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监测、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的部门进行催报、督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2)有关部门有责任按预案要求报告相关信息。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的,追究其相应责任。(3)市民有义务将所知信息报告有关部门。3.2预警市级预测预警支持系统的建设依托市城市综合应急系统(贵阳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重点应用项目)的建设进行。3.2.1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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