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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工程名称:鲁西化工三聚氰胺二期包装楼建设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一分公司监理单位:天津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聊城市龙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对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管理,控制消除重大危险源,明确职责、措施,把安全管理当成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一、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脚手架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施工应用中,必须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1)、对脚手架杆的质量和允许缺陷的规定;(2)、脚步手架的构架配件方案、尺寸以及对控制误差的要求;(3)、连墙点的设置方式、布点间距,对支承物的架固要求(需要时)以及某些部位不能设置时的弥补措施;(4)、在工程体形和施工要求变化部位的构架措施;(5)、作业层铺板和防护的设置要求;(6)、对脚步手架中荷载大、跨度大、高空间部位的加固措施;(7)、对实际使用荷载(包括架上人员、材料机具以及多层同时作业)的限制;(8)、对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杆部件和拉结件的限制以及在恢复前的安全弥补措施;(9)、安全网及其他防(围)护措施的设置要求;3(10)、脚手架地基或其他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和处理措施。必须严格地按照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坚决禁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难以全面地归纳起来,大致归纳如下:(1)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2)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3)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4)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5)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承物上搭设;(6)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7)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8)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9)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有关乱用问题:(1)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2)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3)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4)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5)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6)工人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7)在把脚步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承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4(8)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9)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风天,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10)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加强脚手架工程的技术与管理措施(1)随着高层和高难度施工工程的大量出现,多层建筑脚手架的构架作法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它们的施工要求,不能仅靠工人经验进行搭设,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并使施管人员掌握其技术和施工要求,以确保安全。(2)对于首次使用,没有先例的高、难、新脚手架,在周密设计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能力和安全储备,在确保可靠后才能正式使用。(3)对于高层、高耸、大跨建筑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脚手架,由于在安全防护方面的要求相应提高,因此,必须对其设置、构造和使用要求加以严格的限制,并认真监控。(4)建筑脚手架多功能用途的发展,对其承载和变形性能(例如作模板支撑架时,将同时承受垂直和侧向荷载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予以考虑。(5)按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的要求,除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保证性外,还要考虑进度、工效、材料的周转与消耗综合性管理要求。(6)对已经落后或较落后的架设工具的改造与更新要求。加强脚手架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为了确保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安全,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以确保安全为基本要求的规范化管理。这就需要尽快完善有关脚手架方面5的施工安全标准,需要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建立起相应的管理细则和管理人员。二、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根据土质条件、地下水位、开挖深度、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层高及基础施工方案,制定基坑(槽)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施工支护方案。基坑(槽)支护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提供的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效果好,确保基坑(槽)和稳定。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防护栏杆的连接、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1.2和3.1.3的规定。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基坑支护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和以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要求的二级建筑基坑侧壁,应根据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及土的性质等因素确定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限值。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护一定距离,6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基槽、地沟的边缘不得堆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以防受力过大而塌方。堆土离沟边不得小于是1m,也不得将土卸于施工区的通道上或其他作业区,可用薄板或低矮的建筑路障把挖掘的土围起来。人吊下基槽、基坑作业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施工机械进场时,应对施工机械进场时,应对施工机械各部件的性能、组装、试操作进行检查验收,有验收记录,签字手续齐全。施工机械司机应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上岗证,执证上岗。在基坑内无论是在坑底作业,或者攀登作业或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三、起重吊装作业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接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是否齐全。按有关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按有关要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设施。在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检查各工作机构改革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等应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应牢固可靠。起重机遭到风速超过25m/s的暴风(相当于9级风)袭击,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技术部门认可,方可投入使用。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71、空载运行一个作业循环;2、试吊重物;3、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等安全保护装置。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达室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2、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3、安全保护装置失效;4、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民响;5、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6、起重机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7、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当轨道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把起重机停在不妨碍迥转的位置。凡是迥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8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四、临时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吕;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碎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面的零线引出。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2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2铝线。9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不得用铝代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用螺纹钢材。电气设备应采用铜芯线作保护接零,此铜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用电。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线路: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配电箱和开关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10五、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或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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