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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肃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顺利实现矿下达的2010年工作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xxx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由区长组织,每年初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目标。第二条安全副区长具体负责全采区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第三条安全目标。1.杜绝水、火、煤尘、顶板和机电、皮带运输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2.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落实并完成矿下达的各类安全费用、安全治理整顿项目和质量标准化建设项目。4.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省一级目标。第四条安全目标分解。按照《xxx矿安全层次化管理细则》规定,从区领导决策层到各职能科室监管层,再到各生产区队、地面单位的执行层,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职工人人有责任、有目标,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生产全过程中,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个人保区队、区队保矿井的安全层次化、网络化管理体系。第五条安全责任。生产区队井下发生一起重伤1人事故,责令事故责任生产区队停产整顿,并对该区队值班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对事故责任生产区队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重伤1人事故,对事故责任区队分管负责人给予撤职。其他事故处罚,按矿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凡是完成本月(季度、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没有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xxx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为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我采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二、职责与权限(一)安检部门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程,督促有关部室和基层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二)安检部门要参加采区有关生产计划、作业规程的审查,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时,要及时提出意见,不改正和补充不予批准;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三)安检部门要参加新工作面以及其它重点工程设施的开工和峻工验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生产或开工。(四)参加质量标准化的验收工作,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和验收的人员有权追究责任,并对各单位进行评比考核。(五)参加采区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工作,对安全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和“三违”人员有权否决其评为先进的资格。(六)参加采区的事故追查,按时上报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研究防止事故对策,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七)制止“三违”行为,对违章人员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有权给予罚款或提出处理建议。(八)发现不安全问题,要求立即处理或限期解决,愈期不处理,有权停止作业,发现有造成事故的危险时,安检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三、工作制度(一)安全检查要明确重点,采取重点检查和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二)坚持安全学习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业务学习,学习安全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三)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四)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参加抢险,勘察事故现场。四、工作方法(一)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下达安全控制指标,并按业务保安分解控制指标,安检部门要定期进行严格考核。(二)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或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可以采取停产整顿,确实整改后,经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三)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方法,对查出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处理,直至解决为止。(四)正确使用《罚款通知单》、《处理意见书》、《三违通知单》等。(五)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每个作业地点的隐患情况都及时反馈到采区领导和有关业务保安部门,形成纵横结合,上下联系,为领导提供安全决策依据。五、业务建设(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档案资料,如事故登记记录、隐患登记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三违”台帐等。(二)经常组织安检人员学习《三大规程》和相关的安全动态,不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和培训,及时掌握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的经验和监测手段。(三)结合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指令,及时补充、修订、完善检查方式和标准。六、奖惩(一)杜绝空班漏检,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两次调离安检队伍。(二)安检人员必须按检查路线、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到位,未发现重大隐患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xxx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落实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定于每周二下午15时在采区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动,则以临时通知为准。二、安全办公会议由主管安全副区长主持,如主管安全的副区长因故不能主持,则由主管生产的副区长主持。三、参加会议人员为区长、书记、战线副区长及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四、具体要求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⑵听取生产技术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情况汇报。⑶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人员。⑷听取区领导对上一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⑸对近期发生的各类矿井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五、每次安全办公会议,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六、安全部门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结果要向下次安全办公会议汇报。xxx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采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资金的投入应用在以下方面: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二、采区成立安全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区长、书记任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开拓、技术副区长及业务部室部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安全资金的来源即平衡使用问题。四、安全资金的来源要可靠、充足,采区要按规定提取安全资金,安监部门负责监督,财务部门确保资金提足用够,严禁挪作他用。五、各业务部室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预见未来的需要,搞好年度安全资金计划,确定项目、所需资金、预计完成时间和具体负责人等,不得少报,也不得盲目乱报。六、鼓励各单位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在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技术革新、改造,节约材料、资金。七、各业务部室成员、安检人员要深入井下,全面查找隐患,查找安全投入不足的地方,追究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八、安全资金中维简技措资金由各业务部室在年初向矿申请,资金计划经批准后,对口部室负责具体计划的落实,企管部监督计划的进展与落实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九、安全资金中成本技措资金由各口汇总,经区长审阅后上报矿,之后,由通风组按照集团下达的年度成本安全技措计划逐月编制月度执行计划,经企管部把关和总工程师批准后,随生产作业计划下达。要求:(一)机电部、供应部根据每月的成本技措执行计划负责采购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和材料,由通风组和企管部共同参与验收后,交由使用单位领用。(二)各业务主管部室,负责监督本战线成本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展,确保计划的完成。(三)通风组建立成本技措资金的统一使用台帐,专人审批和管理成本技措资金,要达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四)供应部负责安全技措资金领料的审批关,不合要求的不得审批。十、对在安全资金管理中做出贡献、安全投入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反之,工作不力的,取消当月安全奖,因之影响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xxx安全举报制度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监督xxx采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奖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凡属我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采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届人士均可举报。二、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二)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三)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四)职工违章作业行为;(五)生产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而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六)矿井通风、防火、防尘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七)举报其他安全管理上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三、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举报地址:xxx安检科举报电话: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四、奖励办法采区对举报者的身份保密(如因调查需要公开举报者身份的,必须经举报人本人同意),举报问题一经查实,根据情况给予奖励。xxx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切实加强采区的安全技术管理,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和职责,确保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使其更好的去服务生产、指导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采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采区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二、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工程师对本制度负领导责任。(二)各业务部门对本制度负辅助管理责任。(三)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执行本制度。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区长1、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措施。2、其他需要区长审批的措施。(二)总工程师1、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6)采用分层陷落法的采煤工作面,在确认冒落的顶板岩石能够形成再生顶板的情况下,不铺设人工假顶时制定防止下分层回采时冒落的安全措施。(7)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8)采煤工作面过老空、过老巷、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措施。(9)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1)开拓巷道作业规程。(2)巷道贯通措施。(3)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4)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补充措施。(5)开掘巷道过老空、停采线的安全措施。3、“一通三防”(1)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4)矿井阻力测定及安全技术措施。(5)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6)矿井预防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7)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9)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10)矿井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炮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2)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3)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14)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措施。(1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16)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7)通风设施施工措施。(18)采掘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19)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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