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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一、绿色通道救治范围(开放标准)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危及病人生命。1、急性脑血管病(急性脑出血或急性大面积脑梗塞)2、急性心血管疾病(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心肌梗塞等);3、严重呼吸困难(急性左心衰、哮喘持续状态、气管异物、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肺栓塞等);4、急性大出血疾病(大咳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凝血机制障碍致组织或器官大出血、外伤性大出血等);5、急腹症(需紧急手术的);6、急性休克、昏迷;7、严重急性中毒;8、抽搐、癫痫持续状态9、其他经专家认定属于急诊抢救范围的病情。二、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1、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立即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2、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抵押,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处方上盖“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在药局、检验、放射线、收款处急诊窗口办理,各相关科室凭“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办理,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查治疗项目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麻醉科提供手术平台,注“急诊绿色通道”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通知单上盖有“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确认“三无”病人,所有经费经审核后报医务部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不扣相关科室成本。3、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急诊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急诊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急诊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4、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5、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6、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四)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五)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红色“急诊绿色通道”印章或给予腕带,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六)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七)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本文标题: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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