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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和完善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防范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实现企业操作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57号)的有效衔接,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及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相关法律、法规。1.3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要求,本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公司安监部在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牵头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安监部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分厂必须服从并严格执行污染物限排、减排等各项指令。(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根据空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安监部、检修部、运行部、燃料部、综合部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3)规范监管,杜绝隐患严格执行操作方案制定的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在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的同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未按本操作方案规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延误执行时间,以及未按操作规程执行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理。2.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2.1基本情况2.1.1公司基本情况郯城县******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胜利镇,现有一烘两烧隧道窑一座。生产原料为页岩、煤矸石,年生产能力为4000万标块多孔页岩砖。2.1.2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隧道窑烘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根据市大气办要求,建设完成了除尘、脱硫治理设施,脱硫工艺采用湿发双碱法脱硫,烟气排放口设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部门。2.2组织机构为保障操作方案的顺利实施,本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主任由综合部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各部门经理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安监部、综合部、检修部、燃料部、运行部。2.3工作职责2.3.1总指挥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向安监部下达指令,由安监部通知并组织各部门启动本操作方案。2.3.2副总指挥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具体工作。2.3.3综合部职责(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防范教育,提升员工对重污染天气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员工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自我防护能力;(2)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的指令后,立即向各部门传达;(3)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4)对各部门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环节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6)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展应急响应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7)完成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2.3.4成员单位职责(1)综合部:负责应急响应后上报材料起草工作;组织各部门对操作方案提供合理化修订建议,进一步完善操作方案。(2)检修部: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按照相应预警级别,严格执行安环部下达的应急响应指令,落实应急减排措施。(3)安监部:安监部对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和督导,以及各环节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4)运行部:按照相应预警级别,严格执行安监部下达的应急响应指令,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配合安监部各环节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5)燃料部:按照相应预警级别,严格执行安监部下达的应急响应指令,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配合安监部各环节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3.预警与响应3.1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预警、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红色(Ⅰ级)预警。3.2响应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应急响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并根据当地政府的通知,随时升级、降级或解除。3.3响应程序3.3.1接到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即进入预警期。综合部(指挥部办公室)在10分钟内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总指挥(副总指挥)10分钟内向综合部下达启动操作方案指令。综合部在10分钟内向各部门传达指令,各部门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安监部会同综合部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3.2根据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要求,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综合部接到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解除和调整预警信息时,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预警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程序一致。3.4响应措施3.4.1Ⅳ级响应①每天对厂区原料、料场、场地洒水2次;②每天对厂区道路湿式清扫2次;③将环保治理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负荷开满,把SO2、NOX、颗粒物数据降至最低。④本公司有一条生产线,限产50%,晚20:00—早08:00期间停产。3.4.2Ⅲ级响应措施①每天对厂区原料、料场、场地洒水3次;②每天对厂区道路湿式清扫3次;③将环保治理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负荷开满,把SO2、NOX、颗粒物数据降至最低。④本公司有一条生产线,限产50%,晚20:00—早08:00期间停产。3.4.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部门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①天对厂区原料、料场、场地洒水5次;②每天对厂区道路湿式清扫4次;③将环保治理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负荷开满,把SO2、NOX、颗粒物数据降至最低。④本公司有一条生产线,限产50%,晚20:00—早08:00期间停产。粒物数据降至最低。3.4.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部门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①每天对厂区原料、料场、场地洒水6次;②每天对厂区道路湿式清扫5次;③机组停止运行,生产线全部停产。④禁止场内车辆的使用。3.4.4补充说明:①冰冻期停止洒水作业,湿式清扫改为干式吸尘。3.5响应终止综合部(指挥部办公室)接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响应终止指令后,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及时发布响应终止通知,恢复正常生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加强操作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4.应急保障4.1通信与信息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无线通讯等形式,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联系电话见附件2)。4.2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公司安监部会同综合部,按照应急减排方案内容,对各部门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见附件3)。5.应急响应评估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1天内,安监部会同综合部、检修部、运行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和督导检查情况,对方案所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算、汇总、分析,以及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估表》(见附件4),经总指挥审核后报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综合部会同安监部、运行部、检修部,按照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月评估、季评估、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工作,经总指挥审核后,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限和评估内容上报。6.方案管理6.1操作方案宣传公司综合部通过本公司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加强操作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6.2操作方案培训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运行部、燃料部和检修部,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各部门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6.3操作方案演练综合部会同各部门,结合每年秋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对操作方案进行演练,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指令传递、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7.操作方案修订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及时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①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②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③公司生产设施和排污量发生变化的;④根据当地政府、指挥部要求或应急演练评估结果需要进行调整的。8.操作方案发布、备案操作方案经工信、安监和环保等部门专家评审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实施,并抄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县、市重污染天气管理部门备案。本操作方案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解释。9.专业术语空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等于201数值(日均值),即空气达到5级及5级以上污染程度的统称。AQI:每日空气质量的参数,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应急通讯录姓名职位手机办公电话备注
本文标题:2018年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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