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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1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各位员工:大家好!首先我代表东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对各位同仁的加盟表示热列的欢迎!恭喜您们荣幸成为冠捷大家庭的一员,并希望大家能够共同认真工作,创新务实,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为了加强大家对公司的了解,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现在我向你们介绍一下公司发展的历程。第一章公司发展概况东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1日,隶属台湾总公司。龙捷公司,总公司创建已有20余载.源于台湾苗栗县。公司采用世界上先进的高科技复合材料-----碳纤维生产网球拍、羽毛球拍、壁球拍及自行车车架及部件,主要原料为:碳纤维、玻璃纤维和环氧树脂等。自行车行业中最大的碳纤维车架制造厂商,拥有客户上百余家。目前公司的生产状况、经营前景良好,在世界同行中名列前茅,公司效益颇丰,福利较好,全体员工对公司美好的将来充满希望和信心。今天,我代表公司真诚地希望各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爱岗敬业,和公司一起成长、发展,为我们辉煌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各位同仁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家健康发展的企业,都离不开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管理水平和优秀的员工,为培养和树立大家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促进每位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及生活环境,公司为大家制定了《员工手册》,本手册规定了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劳动条件基准、福利、晋升等规章制度,让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自觉遵守。下面,我将公司的管理制度向大家作个介绍,希望大家用它来规范自己的行动。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2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第二章总则2.1为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特制定本手册。2.2手册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原则制订。2.3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级别员工(台干除外)。2.4各单位课规如与手册有异,则以本手册为准。第三章员工守则3.1服从管理,尊重他人,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在厂内打架斗殴及闹事。3.2严守工作岗位,按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自觉从严、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联名上书,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处理。3.3严禁拉帮结派,非法集会,严禁赌博、酗酒及盗窃行为。3.4保持厂内公共卫生,严禁乱丢、乱扔、乱吐、乱写乱画,严禁将手套、纱布、口罩、碎布及卫生用品丢入厕所,下水道内,或随意丢弃造成浪费。3.5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业区严禁吸烟;生活区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严禁乱丢烟蒂。3.6上班时间严禁玩耍手机,严禁接、打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7遵守公共道德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排队刷卡、打饭,晚上外出须在11:30前回厂。3.8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回宿舍、外出会客等任何探访行为(公事除外)。3.9出入厂区,自觉佩戴厂证,上班时间一律穿厂服(夏装应扎在裤腰里,穿裙子的人员除外),不得着便衣。3.10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3.11准时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与培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每间隔一周的周一开早会时间7:45-8:00。3.12服从工作安排与岗位异动,并自觉按时加班。3.13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如因违法而被追究者,一切后果皆由本人负责,概与本厂无关。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3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3.14生活区员工子、女管理规定一、制定本规定原因: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便于员工家人团聚,允许员工子、女入住公司生活区,但近段时间以来,员工子、女在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员工的正常生活,为了改善目前的状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目的:为保障员工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及员工子、女安全。三、适用范围:入住生活区的员工、所有干部之子、女。四、管理规定:1入住条件:员工(含课长餐厅之外的干部)必须父、母亲均在公司工作且满一年(以进厂日期为准);课长餐厅干部子、女入住遵从此前规定。本规定生效前入住公司不符合该条件者暂保留入住公司生活区;申请经行政部副总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住公司生活区。2员工子、女之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均由其父母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3员工必须自觉、主动按规定到伙管会为其子、女缴纳生活费,未按规定办理者谢绝入住公司生活区,由总务课(保安)、伙管会按规定执行。4入住公司生活区的员工子、女就餐事宜,遵从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5员工子、女只能出入于其父、母的宿舍(儿子随其父,女儿随其母),不得进入其它宿舍,不得在异性冲凉房洗澡。6员工子、女不得影响员工休息。7不得浪费公司水、电等能源,不得损坏公司生活、娱乐设施及花、草、树木等。8员工子、女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拿取员工钱、物。9员工子、女间发生的纠纷及伤害事故,由员工双方协商解决。10员工子、女的行为若有损公司形象,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本人或其监护人的责任。11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本规定自2009年8月7日公布生效执行。员工子、女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并勒令员工将其子、女带离公司,此后不得再申请入住公司生活区。为了亲人的团聚,请相关员工管理好自己的子、女。3.15关于员工子、女入住生活区补充规定2009年8月7日公布的《生活区员工子、女管理规定》,经过近半个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4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月的试行,发现有不完善之处,现补充规定如下:原入住条件为:员工(含课长餐厅之外的干部)必须父、母亲均在公司工作且满一年(以进厂日期为准);课长餐厅干部子、女入住遵从此前规定。本规定生效前入住公司不符合该条件者暂保留入住公司生活区;申请经行政部副总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住公司生活区。现更改为:A新进员工(含课长餐厅之外的干部)必须父、母亲均在公司工作且满一年(以进厂日期为准);B符合条件的老员工返厂,被申请人的父、母亲必须均在公司工作且满三个月(以进厂日期为准);C员工(被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连续工作满三年(以进厂日期为准)以上,可以申请子女入住公司生活区并遵守相关规定。D课长餐厅干部子、女入住遵从此前规定。(不变)E本规定生效前入住公司不符合该条件者暂保留入住公司生活区;申请经行政部副总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住公司生活区。(不变)本修改的补充规定自2009年8月15日起生效执行。第四章厂证、厂服4.1厂证管理4.1.1厂证为员工出入公司识别之用,不可作其它身份证明。4.1.2员工进出厂门,上班及就餐,须自觉佩戴厂证,以之识别,厂证应佩戴于左前胸正方向,厂证正面向外,保安员有权拒绝未戴厂证者入厂,违者扣1-3分(注:1分扣人民币5元)。4.1.3厂证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事课申请补办,遗失厂证每个扣款50元。破损或无法辨认时,须以旧换新,收取工本费50元。4.1.4新聘员工和更换、补办厂证者,在新证未办好之前在人事课开具放行条,出入厂门、刷卡、就餐应自觉出具放行条。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5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4.1.5员工离职时,应将厂证、磁卡交回人事课注销,未交厂证、磁卡者则从未领薪资中各扣50元。4.1.6厂证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严禁相互借用,如借本厂员工使用,双方各扣10分,借给非本厂人员使用者,该员工予以开除处理。4.1.7每位员工只允许持有一个厂证,若发现持有多个厂证(两个或两个以上),一律没收,每个厂证扣10分处理,查获持有他人厂证的按偷窃论处。4.2厂服管理4.2.1工作服是公司形象的服饰标志,员工上班时间须着装厂服,未穿厂服者,每次扣5分。4.2.2厂服穿着要大方得体,干净整洁,夏装(衬衫)一律扎进裤腰内,(穿裙子的人员除外)纽扣扣至衣领第二粒扣子处,冬装拉链拉至上口袋以上部位。4.2.3购买厂服,费用自理;新员工厂服,上岗前由人事课统一发放,上岗后员工购买厂服可缴费至各课文员处,由各课文员统一购买。第五章考勤制度5.1刷卡制度5.1.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按时刷卡。5.1.2严禁代人或授意他人刷卡,一经发现代刷卡者双方每次各扣10分,取消当月全勤奖,重犯者予以开除处分。5.1.3刷卡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即上班前、下班后半小时内,不按时刷卡者每次扣1分。5.1.4上、下班不准连卡(连班人员除外),违者每次扣1分,两班倒人员,连班人员均扣除0.5小时用餐时间。5.1.5因个人原因忘记刷卡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组长、课长核实签字后,再提报人事课更改计算机考勤,否则结算薪资时不予认可出勤。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6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5.1.6磁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事课申请补办,每个磁卡扣款50元,磁卡未做好之前,由人事课按实际出勤代打考勤。5.1.7因卡钟故障造成不能刷卡,考勤由人事课作统一处理。5.1.8上下班须排队刷卡,严禁刷卡时插队、跑步、拥挤或提前等待刷卡,违者每次扣10分。5.2迟到、早退、旷工、离岗5.2.1正常上班和加班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1分,6-10分钟扣2分,11-15分钟扣3分,16-20分钟扣4分,21-30分钟扣5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的勤工奖。5.2.2每旷工一次,按旷工时数扣2倍出勤时数并扣勤工奖,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5.2.3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论处。5.2.4员工未办有效之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逾期不归,作旷工论处。5.2.5上班时间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回宿舍,外出会客,串岗等),第一次扣除当班时间(不满0.5小时扣0.5小时,不满1小时扣1小时),扣除当月勤工奖,另扣分5分,第二次发现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扣10分,第三次发现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予以解雇,如该班组有3名以上人员同时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则班长、该组组长、课长均作警告一次处分。5.3请假、休假制度5.3.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短假的应提前1天填好请假卡,经各级主管批准后生效,如请假未准而未出勤的一律以旷工论处。5.3.2员工一般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二次,累计时间不超过二天。5.3.3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无特殊情况不准请长假(如需请长假应提证明)。5.3.4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试用不合格处理。5.3.5关于延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出现极少数干部请假后延假的情况,影响工作及员工士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这是不允许的。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XZ-04第7页,共39页制订日期:2005/08/15员工手册版次:3生效日期:2013/06/01变更单NO.:H1130522为加强各级干部责任心,现规定:凡请假后延假的干部(含职员),每延假一天,记警告一次处分(提供真实、可信的书面证明除外),自2010年3月1日开始执行。员工请假后延假,遵从原规定不变(延短假:员工本人扣6分、延长假:员工本人扣8分;提供真实、可信的书面证明除外)。5.3.6关于请长假的补充规定事宜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干部、员工请长假未按照请长假的规定进行,现修正、补充如下:1、需将整个休假的起止日期(包括请假日期两头的周六、周日)、时间、天数、(干部请长假需将职务代理人)填写在请假卡上,并写明“其中X月X日为周六、周日或X月X日到X月X日为年休假”于请假卡的备注栏,不得随意涂改。2、三级专员及以上干部请长假必须经其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否则视为请假无效,未出勤的时间视为旷工处理;请长假批准后,请长假者需发邮件通知相关单位、人员;三级专员以下干部(含职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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