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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201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规定》(乌党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经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人数、专业岗位(一)市直共有7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43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项目高校毕业生200名,招聘人数详见《旗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额表》二、招聘范围(一)市直71个事业单位报名条件1、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2013年毕业生)不限户籍。2、区内外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乌兰察布籍毕业生(包括2013年毕业生),部分专业岗位不限乌兰察布户籍,详见《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不含2013年毕业生),限乌兰察布市户籍。4、户籍限定: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高考入学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5、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或已经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人才储备”、“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以下简称六类基层服务人员)不限乌兰察布市户籍。6、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二)招聘200名基层服务期满人员报名条件1、乌兰察布市户籍在区内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2、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应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即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4、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本科生、研究生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2岁(本科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特殊规定详见《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71个事业单位的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乌兰察布市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7年8月1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被辞退未满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四、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试讲)、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五、报名确认(一)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9月2日至2012年9月7日17:30分前。报考者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表自己网上打印)于2012年9月10日8:30至2012年9月12日17:30分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交费。(三)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集宁区幸福路24号)报名。(四)报名费及考务费标准按照乌财非税(〔2011〕1289号)执行。考试结束10天后,应往届毕业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将所交费用按规定退给应聘者。(五)应聘人员在网上签订报名协议书,考生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和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六、考试(一)笔试1、开考比例:招聘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和六类服务基层期满人员报名人数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重新制定方案招聘。2、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进行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报考医学类(包括护理)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免试。4、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5、加分条件(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2)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6、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8、笔试结束由人事考试中心分岗位、分旗县市区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对市直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超过1:3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二)资格审查1、市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旗县市区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2、拟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管理“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考核表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3、资格审查的要点,审查拟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加分条件及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发放的证书或出具证明等信息。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4、对进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2、市直招聘专业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3、教师岗位考生面试(试讲)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试讲)方案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制定;播音主持岗位考生面试由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广播电视局制定,各部门制定的面试方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具体时间:2012年9月15日前。4、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面试。5、面试时间: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6、面试地点: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7、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教师、播音主持岗位面试(试讲)按公布的面试(试讲)方案实施。8、评委组成:各部门由招聘领导小组抽7人组成。9、评委管理: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和相关人员进行封闭管理。10、面试评分:统一评分标准,面试成绩为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11、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加权计算。12、教师、播音主持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加权计算。1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14、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应聘人员,按考生所报旗县市区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笔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笔试。(四)公布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七、考核和体检(一)考核1、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2、考核主要通过审阅本人档案材料,必要时对被考察人在校或现工作单位表现进行调查了解。3、对考核中有问题的人员,考核人员应在考核材料中详细说明情况。汇总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出最终审定结论。(二)体检1、体检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2、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拟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八、公示和聘用1、对拟聘用人员在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招聘六类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发文,各地旗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工作岗位。3、受聘人员按照《乌兰察布市新进人员聘用办法》实行聘用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市直及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4、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10天内不报到、不签定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5、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九、纪律和监督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8月30日旗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额表单位:名旗县市区招聘人数集宁区24化德县15商都县18察右后旗16察右中旗16四子王旗16凉城县20卓资县18丰镇市22察右前旗15兴和县20合计200附:1、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网页格式)2、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电子表格格式)
本文标题: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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