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IPQC制程巡检工作规范
创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系列文件品管部管理制度系列IPQC制程巡检工作规范1目的:规范IPQC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3定义:3.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3.2RoHS:(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3.3SOP:StandardOperationProcess的简称,即标准作业指导书3.4BOM:物料清单。3.5ECN:工程变更通知单。3.6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2—3PCS或一箱。4.职责:4.1质控部IPQC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4.2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4.2.1若异常现象IPQC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拉长一起制定纠正措施并执行,IPQC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100PCS,无问题方可正常生产。4.2.2若IPQC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通知品质工程师或品质主管。4.2.3品质工程师或品质主管根据不良现象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工程与生产等部门相关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组成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4.2.3.1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在四个工作时之内给出纠正措施,八个工作时内给出预防措施;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200台机(若批量小于200PCS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4.2.3.2若半小时内不能分析出异常原因,则品质工程师立即要求生产停止,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识并隔离,按4.4进行处理。4.3品质异常停线的处理。4.3.1生产线停线的时机(不合格比率以500pcs为基数):A、当制程异常的不良率达到或超过《制程品质管制目标值》中停线目标值时。B、当品质异常超出品质管制报警界限,而相关部门在半小时内无法改善时。C、出现其它重大品质事故,可以影响到产品特性功能的重大不良。4.3.2品质工程师按要求在《品质异常联络单》上面注明停线,经品质主管确认后,通知生产停止,同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工程师、主管及主管生产的副总,按4.3.3执行。43.2.1当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各部门协商给出临时有效的改善措施。4.3.2.2质控部跟进措施实行后的50PCS板。如果改善措施有效则复线;如果改善措施无效,各部门须再次协商给出临时改善措施,直至改善措施有效方能复线。4.3.2.3复线后,责任单位必须在十六个工作时内给出长期有效的预防改善措施;同时质控部监控改善措施实行后的200PCS板的品质。4.4如在交货期或其它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不合格半成品可作“例外放行”处理,在《品质异常联络单》中注明,并必须经副总经理以上级批准,同时对不合格半成品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追溯。对有潜在的安全及功能因素有致命影响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予以例外放行。5.作业程序:5.1巡检频率及方法。5.2检验前准备。5.2.1作业前IPQC需熟知和理解产品规格书,BOM表及相关检查工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照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关检测方法。5.2.2熟悉相关标准作业指导书。5.3产品检验项目及方法:参照SIP检验作业指导书。核准:拟定:
本文标题:IPQC制程巡检工作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530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