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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鼓励和加快民间投资参与医疗行业,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多元化办医条件下的有序竞争,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价廉和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特点,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基本原则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间投资理性进入我市医疗市场;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坚持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原则,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三、总体目标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有序竞争的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主要内容(一)放开市场,引入竞争,促进医疗服务有序发展一是根据《黄石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鼓励民营资本在我市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逐步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中所占比重。积极引导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在改制过程中,要按照严格透明的程序和估价标准对公立医院资产进行评估,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在团城山开发区医疗机构设置中大力鼓励和加快民营资本的进入,引入竞争机制,兴建1-2所医疗技术雄厚,管理先进的综合医院,满足开发区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根据全市医疗资源设置的需要,引入一些特色突出,管理成熟的联锁民营专科医院,促进我市医疗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二)给足政策,大力扶持,确保民营医院平等发展一是进一步制定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有利政策。允许民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营利或非营利性质;确保民营医院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医保定点和双向转诊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二是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开展科技创新。具备条件的民营医院,可以依照程序申请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卫生科研立项、继教项目等。三是落实民营医院医疗人才平等待遇。民营医院的医疗人才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学术活动、技术准入、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鼓励民营医院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申报名医、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等。在适当的条件下,放宽和落实“多点执业”的政策,促进优质医疗人才的市场化。(三)公开标准,加强沟通,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机制一是向社会公开和宣传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严格执行审批时限。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合理规划,引导其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手续。二是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民营资本;还要合理确定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范围,确保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与其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三是与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促进民营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四)强化监管,倡导公益,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一是依法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属地管理。专科医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二级)、中医院由市级负责指导和监管;一级以下综合性医院(含一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诊所由属地县(区)级负责指导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执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及执业行为监督。二是指导民营医院坚持正确办医方向。民营医院应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医方向和宗旨,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核定的执业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依法诚信服务观念。同时,对于部分有实力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倡导其积极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社会公益性责任;对于一些有特色的民营专科医院,要倡导其将优质的专科医疗技术服务社会,将自身宣传与公益性救助挂钩,一举多得。三是加强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的医疗服务环境。要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查处、取缔无证行医和不规范的医疗行为,营造依法执业、公平竞争、诚信办医的医疗执业环境。五、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设立机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形成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合力。(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包括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其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合理进入,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本文标题:市卫生局关于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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