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观察法案例及分析小学教育张颖案例一:帕顿(Parten)关于“儿童游戏的研究”——时间取样法1926年10月——1927年6月,观察了2岁至5岁儿童在游戏中的社会参与性行为,设计了6种反映儿童参与社会性集体活动水平的预定类型指导观察,并赋予操作定义(表1),设计了时间取样表(表2)和观察记录表(表3)表1游戏类型操作定义无所事事儿童没有做游戏活动,只是随意观望能引起兴趣的情景。如,没有观望的,便玩弄自己的身体,走来走去,跟从老师,或站在一边四处张望。旁观儿童基本上是观看其他儿童的游戏,有时凑上来与正在做游戏的儿童说话,提问题,出主意,但自己没有直接参加游戏。单独儿童独自游戏,专注于自己的活动,根本不注意别人在干什么。平行儿童能在同一处玩,但各自玩游戏,既不影响他人,也不受他人的影响,互不干扰。联合儿童在一起玩同样的游戏或类似的游戏,相互追随,但没有组织与分工,每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合作儿童在为某种目的组织在一起进行游戏,有领导、有组织、有分工,每个儿童承担一定的角色任务,并且相互帮助。表2时间取样记录表表3儿童社会性活动观察记录表1234……游戏类型儿童代号联合合作无所事事旁观单独平行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时间取样法的运用,通过观察记录可以得到儿童在一段的时间段内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行为发生的变化。优缺点:较之描述法,时间取样法由于赋予了操作定义,可以克服观察者一定的主观看法,也比较省时省力;但是在观察之前需要大量的准备,也可能只得到表面现场无法知道深层原因。这个观察实验中如果给操作定义用符号来代替的话,可能记录时更加方便及时。对教师来说,这种观察方法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学生的学习规律和心理发展的状态,从而对教学进行适当的调整。案例二:达维(HelenC.Dawe)关于“儿童争持事件的研究”——事件取样法达维(HelenC.Dawe)对学前儿童的200例争执事件的研究分析,是在自然情景中运用事件取样技术的经典研究。这项研究是在幼儿园的自由时间里,对儿童的自发发生的争执事件做了观察描述。观察者对25个月至60个月的40名观察对象(女19人,男21人)进行了58小时的观察,记录争执事件200例,平均每小时3-4次。主要观察内容①争执者的姓名、年龄、性别;②争执持续的时间;③争执发生的背景、起因;④争执什么(玩具、领导权等);⑤争执者把扮演的角色(侵犯者、报复者、反抗者、被动接受者等);⑥争执时的特殊言语或动作;⑦结局如何(被迫让步、自愿让步、和解、由其他儿童干预解决、由教师干预解决等);⑧后果与影响(高兴、忿恨、不满等)。经过三个多月58小时的观察,共记录争执事件200例。观察结果①68例发生于室外,132例发生于室内;②平均每小时发生争执事件3.4次;③争执时间持续1分钟以上的只有13例;④平均争持持续时间不到24秒;⑤室内争持持续时间比室外争持持续时间短;男孩争执多于女孩,攻击性水平也高于女孩;⑥争执常发生在不同年龄组、相同性别的儿童之间;随年龄增长,争执事件减少,侵犯性质增强;⑦几乎所有的争执都伴有动作,如冲击、推拉等,争执中,偶尔有大声的喊叫或哭泣,但无声争执占大多数;导致争执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对占有物品的不同意见;大多数争执自行平息,往往是年幼儿童被迫服从年长儿童或年长儿童自愿退出争执;争执平息后,恢复常态很快,无耿耿于怀、愤恨的征候。分析:事件取样法的目标比较明确,一般在观察前就已经确定了所要研究的行为或事件,是针对性较强的一种观察方法。优缺点:时间取样法可以全面了解行为或事件发生的过程,节省收集资料的时间,适用性也比较广;但是由于观察者注重行为发生时的状况,可能对整个情境缺乏完整的了解。对于我们将要走上教师岗位的人来说,事件记录法有重要的作用,可以用来对班级某种现象或是某个学生的特定行为进行观察记录,从而更好地了解他们。案例三:陈鹤琴对儿子的观察——日记描述法幼儿教育家陈鹤琴用日记方式记录了儿子陈一鸣自出生起来的发展,观察了808天,发表了《儿童心理之研究》一书。日记节选:第一天1.这个孩子是1920年12月26日凌晨2点零9分生的。2.生后两秒就开始大哭,一直哭到2点19分,共连续哭了10分钟。3.出生后45分钟就打哈欠。4.出生后2点44分钟,又开始打哈欠,以后再打哈欠6次。5.出生后的12十点钟,生殖器开始能举起,这大概是因为膀胱盛满尿的缘故,随即就小便。6.同时大便是一种灰黑色的流汁。7.用手扇他的脸,他的皱眉肌就皱缩起来。8.用指头触他的上唇,上唇就动。9.打喷嚏两次……分析:日记法是研究儿童行为较早的一种方法,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反复观察幼儿的行为,持续地记录变化,记录新的发展和新的行为。优缺点:作为个案研究的记录可以对幼儿进行系统完整的纵向分析,并能发现一些儿童成长的规律;但是日记描述法取样有限不具有代表性,而且耗费时间和精力,效率比较低。新发展:日记记录法的理念可以借助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来更好地实现,如用视频录像代替纸笔记录,利用专业的分析方法得出更具科学性的结论。案例四:《华盛顿邮报》在美国地铁里的一个实验——事件取样法与轶事描述法(美国)埃莉·布劳恩·哈利陈荣生译2007年一个寒冷的上午,在华盛顿特区的一个地铁站里,一位男子用一把小提琴演奏了6首巴赫的作品,共演奏了45分钟左右。他前面的地上,放着一顶口子朝上的帽子。显然,这是一位街头卖艺人。没有人知道,这位在地铁里卖艺的小提琴手,是约夏·贝尔,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演奏的是一首世上最复杂的作品,用的是一把价值350万美元的小提琴。在约夏·贝尔演奏的45分钟里,大约有2000人从这个地铁站经过。大约3分钟之后,一位显然是有音乐修养的中年男子,他知道演奏者是一位音乐家,放慢了脚步,甚至停了几秒钟听了一下,然后急匆匆地继续赶路了。大约4分钟之后,约夏·贝尔收到了他的第一块美元。一位女士把这块钱丢到帽子里,她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6分钟时,一位小伙子倚靠在墙上倾听他演奏,然后看看手表,就又开始往前走。10分钟时,一位3岁的小男孩停了下来,但他妈妈使劲拉扯着他匆匆忙忙地离去。小男孩停下来又看了一眼小提琴手,但他妈妈使劲地推他,小男孩只好继续往前走,但不停地回头看。其他几个小孩子也是这样,但他们的父母全都硬拉着自己的孩子快速离开。到了45分钟时,只有6个人停下来听了一会儿。大约有20人给了钱就继续以平常的步伐离开。约夏·贝尔总共收到了32美元。要知道,两天前,约夏·贝尔在波士顿一家剧院演出,所有门票售罄,而要坐在剧院里聆听他演奏同样的那些乐曲,平均得花200美元。其实,约夏·贝尔在地铁里的演奏,是《华盛顿邮报》主办的关于感知、品味和人的优先选择的社会实验的一部分。实验结束后,《华盛顿邮报》提出了几个问题:一、在一个普通的环境下,在一个不适当的时间内,我们能够感知到美吗?二、如果能够感知到的话,我们会停下来欣赏吗?三、我们会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认可天才吗?最后,实验者得出的结论是:当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家,用世上最美的乐器来演奏世上最优秀的音乐时,如果我们连停留一会儿倾听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在我们匆匆而过的人生中,我们又错过了多少其他东西呢?案例分析:这是《华盛顿邮报》做的一个实验,在观察中综合使用了事件取样法和轶事描述法,从文中很清楚的看出观察者是以“驻足倾听”和“施舍”为记录的标准,对路人的行为进行了描述,并且标记了时间。(遗憾没有找到观察实验中最原始的记录)这是一个有组织的观察实验,虽然文章中说是在实验后提出了几个问题,我认为在进行这个观察实验之前,组织者事先就进行了某种假设,这样才能选择观察的时间和地点。优点: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观察实验,观察前进行了精心的准备(人物、时间、地点的选择)通过对事件的清晰记录,反映了某种社会现象,引发了思考。缺点:我认为,这个观察实验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设计。在时间上,这里选择的是上午,上午正是一天中最忙碌的时间,人们可能出在一种急急忙忙的状态,赶着上班或者赶着上学,这种状态并不利于人们对美的感知,即使有人发现了这打动人心的音乐,也可能因为时间紧迫而不能停留下来欣赏。(这其实大家都比较清楚的事实)再观察:我认为,这个观察实验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一般音乐会是在晚上举行,那是人们比较空闲的私人时光,心态比较轻松。观察实验可以选择在晚上,或者是周末(地点也不一定是地下通道,也可以是广场或者公园)再进行一次,看看人们在合适的时间但是在意外的、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能不能发现身边的美,会不会停下来欣赏。
本文标题:观察法案例及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577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