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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光华国际PM2.5工程改造服务协议PM2.5Retrofitservices甲方:北京龙泽源置业有限公司PartyA:乙方: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PartyB:BeijingJohnsonControlslimitedcompany合同号Numberofcontract:签订日期Dateofassignment:2015-签订地点Theplaceofassignment:甲方:北京龙泽源置业有限公司PartyA:乙方: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PartyB:BeijingJohnsonControlslimitedcompany鉴于:鉴于乙方对于甲方远洋光华国际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的PM2.5咨询方案结果,基于上述事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基于持续为本项目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PM2.5的改造工作。第一章合同内容Chapter1Contentsofthecontract1.1甲方委托乙方就远洋光华国际AB、C栋楼进行PM2.5改造工作,,并对所在楼面的末端进行风平衡调试。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总建筑面积149000平米。第二章双方的责任和义务Chapter2Responsibilitiesandobligationsofbothparties2.1甲方应按乙方的书面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甲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2.2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本项目有关政府部门取得工作许可、乙方要求的其它合理性文件以使乙方能进入甲方工程的现场。2.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期限将附件一中所列设施设备及材料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工期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有关资料,以供甲方验收。2.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所列载之各项服务工作内容,若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改正。2.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应最大可能的维护甲方利益,避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2.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合同中所有的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2.7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以及材料和设备的现场存放方面及其它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本项目的设施设备及主体结构,如造成损害的,乙方应立即修复,如若无法修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同时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租户的正常工作,如因此造成他方投诉或发生纠纷的,乙方须自行解决。2.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章价格与支付Chapter3Pricesandpayment3.1合同价格参阅附件一。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除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工作,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本合同附件一列明的价款之外的费用。3.2甲方向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乙方应提前[2]日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延迟付款时间而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停止工作,帐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Nameofcompany:BeijingJohnsonControlslimitedcompany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B座3层Adressofcompany:Floor3A、BofFuhuabuilding,No8NorthstreetofChaoyangmen,Dongchengdistrict,Beijing银行名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NameofBank:Citibank(China)Co.,Ltd.BeijingBranch银行账号:1733014209Bankaccount: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7层Adressofbank:Floor17Zhuozhucentre,No.6wudinghoustreet,Xichengdistrict,BeijingChina第四章交付Chapter4Delivery4.1所有交付内容如下。4.1.1项目描述和目标静电除尘机组供货、运输、机房内吊装,相关风管路及阀门的移位、连接与安装静电除尘机组电源铺设与安装,控制器的安装,单机联动试运转新风系统的风平衡调试风平衡调试引起的矿棉板天花吊顶的装饰的拆除与恢复(工程未涉及的其他吊顶拆除与恢复不包含在此次改造报价之内)此次施工所涉及办公区域、运输通道的成品保护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移交工程所需设施设备材料进场时向甲方移交的资料静电除尘设备及所用材料物资等品牌、型号、质量合格证明等静电除尘设备及所用材料物资进场报验报告工程结束时向甲方移交的资料:改动及新安装设备隐蔽验收报告改动及新安装设备保温检验报告静电除尘段单机调试报告静电除尘段PM2.5浓度前后浓度测量报告风平衡测量测量前、测量后的检测数据本次整体改造效果评估报告4.1.2验收标准PM2.5去除率75%-80%保证室内新风量为正压4.1.3工作期限:设备供货期30天,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静电除尘及风平衡安装、调试共施工时间约为70天,自设备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照所列计划及甲方要求进行,需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将工作期限顺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4.1.4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要求严格的为准。2)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4.1.5本合同涉及的所有乙方交付内容的验收,甲方均应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验收确认,视为已经确认且乙方交付的内容通过验收。4.1保修服务:4.2.1保修期:从本合同工程竣工、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计12个月。4.2.2保修期内,乙方应确保在接报【4】小时内到达维修面开始维修,进行故障诊断与维修工作,并在接报后【3】日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返厂后【15】日内修复完毕。如需乙方到场进行调整、讲解和培训等工作,乙方应确保在接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相关工作。4.2.3在保修期限内,乙方记录整个保修工作过程的包括但不限于报修记录、报修单、派工单、工程维修记录等书面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均属证明乙方工作时限及工作质量的有效文件,甲方对此无异议。第五章保密Chapter5Secrecy5.1由任何一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对方时,以及其他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透露给合同一方的任何资料,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或非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双方。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除非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能够证明:(a)该等披露系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的要求作出,无论该披露要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b)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已于披露方向另一方披露之前由其合法占有(应由书面记录证明);(c)保密信息非因其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或(d)为谈判、缔约或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向其各自承担保密义务的董事、管理人员、投资者、审计人员、专业顾问披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5.4双方承认各自对所批露信息享有排他权利,双方需要口头或书面建议批露信息为批露方的财产或机密信息,为了合理性使用,批露一方在向对方批露时需要标注所有信息为“机密”或“财产”,对方需要在20天内书面确认。若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批露时没有标记“机密”,将不能否认对方对此信息的权利。第六章报告及成果的归属Chapter6Attributionoftechnicalconsultationreport6.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项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6.2任何一方均保留对既有知识产权的拥有,包含对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中,所有方式方法,标准流程,格式,模板等资料。另外一方不得将对方资料在未得到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公布给第三方或允许其他方使用。乙方在工作中获取相应必须资料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允许及授意。6.3乙方保留对各阶段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成果即在合同范围内的知识成果),并无权进行转让及分享给第三方。第七章违约和合同的解除Chapter7Theliabilityforbreachandreleaseofcontract7.1对乙方的下列违约行为,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十(10)日内整改完毕。若乙方在限期内未能及时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之前需书面通知乙方。合同部分解除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7.1.1在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付的任何一项设施设备及资料等期限后10日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甲方原因导致除外);7.1.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之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乙方没有依据本合同进行弥补或纠正,甲方除有权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7.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另一方可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合同部分解除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7.2.1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7.2.2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十五(15)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未予以弥补;7.2.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7.2.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二十五(25)日。7.3甲方应按照第三章3.1及3.2之付款条款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在该日期后(30)日后,仍未收到甲方提出书面支付异议或仍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支付。七(7)日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七(7)日后,在不损害其终止合同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7.4因甲方自身原因,在乙方未及时收到甲方相应阶段的付款并在乙方发出付款申请10天后仍未能支付相应合同金额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5在乙方工作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除外)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迟延罚金,每延误1日支付0.1%,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有权直接将该等罚金在向乙方应付未付的款项中扣除,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6本合同因甲方原因被解除,甲方应当就其已经验收合格的乙方交付的内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与费用,在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在任何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不能与当地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任何一方不得在预见或应当预见本合同会带来任意一方业务,利润,产品,合同及名誉损坏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且乙方在本合同(包括其附件)项下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7.7双方应保护对方各自的人员,雇员,代理及负责人,防止由此协议引起的任何损失,一旦一方给另一方带来损失,损坏以及罚款,关税及其他费用,以及在法律诉讼时的第三方的诉讼费用,均需由相关责任方进行支付。第八章不可抗力Chapter8Forcema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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