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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市彝族乡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0]38号)、《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赫县党发[2010]45号)的精神,全面加强我乡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加速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乡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境建设活动。为确保环境建设活动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珠市彝族乡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地委、行署、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使乡属各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活动,进一步优化我乡的政治舆论环境、政策扶持环境、社会服务环境、法制管理环境和人文道德环境,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以天上石林、魅力铁都、彝乡风情等为一体,县内重要的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以及基础扎实,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南部工业园区。三、工作内容(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个最”的目标抓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由乡纪委牵头,按照“办事手续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总体要求,搞好我乡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审查、清理和公告,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授权、再下放、再精简。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地区行署和县委县政府明确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已经不适应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转移经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市场中介组织的事项一律转出,力争减少3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30%以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乡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力度;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办理”的问题,确保进驻事项当场办结率整体达60%以上。此项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由党政办牵头,编制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于2011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各村、乡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于2011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三)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1、着力规范收费行为。由纪委牵头,对各村,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规范收费工作。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国家、省和地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地对重复收费项目的合并。严禁擅自越权设立各类行政事业型收费、向企业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研究制定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自我约束的治本措施。各村、乡直各单位对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于2011年3月12日前上报乡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2、着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所牵头,纪委等部门参加,继续深化以“收(罚)缴分离”为主要形式,以“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为管理平台、以“收支两条线”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将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政府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2011年9月底以前对全乡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四)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等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续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运用乡乡对投资项目的核准及备案权限,严禁以审批代替核准、以核准代替备案。基本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下放工作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五)进一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展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市场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11年5月底前,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2、健全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综合平台,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开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情况等。严肃查处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排挤歧视供应商的行为、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破坏政府采购的行为等,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此项工作于2011年11月底前启动实施。(六)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权力运行和公开透明度1、建好珠市乡绩效评估系统。主要从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信息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确立绩效评估指标,设定量化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实现对各村、乡直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估,促进各级各部门行政效能的提高。此项工作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珠市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措施。组织各单位重新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及流程,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此项工作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七)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活动深入推进“六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习、服务、效能、法治、责任、廉洁型“六型机关”创建活动。采取明查暗访、考核测评、通报问责等措施,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窗口、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使机关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明显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公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八)进一步推进“平安珠市”创建由综治办牵头,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创新以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为重点的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车辆、出入境、户籍管理等“窗口”建设。继续加强“平安和谐珠市”建设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化以城乡报警监控系统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公平竞争权以及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九)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要广泛公布优化发展环境专项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涉及发展环境的信访举报。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信访机构的联系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执法纠风在收集案件线索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制作告示牌和连心卡、设立监测点、增设举报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注重新闻舆论,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监督、举报和投诉。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落实专职人员工作于2010年12月8日前完成。2、建立联系企业服务制度。由乡纪委牵头,制定《珠市乡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服务投资企业制度》。对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此项建立联系制度工作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3、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要健全完善案件协查机制、整合办案力量,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根据《贵州省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问责的范围、情形和程序,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提供制度保障。要认真落实问责暂行规定,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单位领导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问责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定问责暂行办法工作于2011年2月前完成。四、工作步骤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组建工作机构。成立珠市彝族乡三个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成员为成员,组织协调全乡环境建设年工作。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乡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于12月13日前报乡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3、召开动员大会。12月10日召开全乡三个建设年工作动员大会,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各村和乡直各部门也要立即召开动员大会,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优化发展环境的热潮。4、搞好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县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5、面向社会公开。把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三个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举报投诉电话等在公开栏上向社会发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第二阶段;排查问题阶段(2011年1月—3月)1、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点推进的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找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作风效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排查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案件线索。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边查边改,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同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2、认真开展测评活动。组织企业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代表开展对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活动,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三)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阶段(2011年4月—9月)1、切实制定整改方案。各村、乡直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阶段性要求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整改工作中,要将环境建设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各项工作,围绕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2、认真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结束后,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一看干部职工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是否有所增强;二看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是否得到了及时纠正和处理;三看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四看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五看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3、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梳理“回头看”的情况。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固定下来,建立健全约束、惩治、
本文标题:珠市彝族乡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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